巴位元專欄 | 谷燕西:為什麼STO一定會取代IPO?
有朋友問我,STO同IPO有什麼關係?如果一個公司做了STO之後,還能做IPO嗎? 我對此的回答也很簡單,做了STO之後,就不用做IPO了。
儘管STO這個詞彙是最近才開始使用的。但STO這個過程在實際運作中已經從2017年就開始了。ST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其相對於股票的優越性方面已經早已眾所周知。在STO的實操方面,人們最近也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如何在現有的監管框架下合規地進行。此外,市場中支援STO各個具體職能的平臺也在不斷地出現和完善,特別是目前的主流的金融機構也開始提供此方面的服務。採用STO進行融資的專案型別和數量都在增多。所有這些市場力量也正在推動相關監管制度的修改和頒佈。所以,預計不久ST就會成為一個主流的融資工具。STO因此也會逐步地取代IPO。
本文在以下幾個方面解釋以一下為什麼STO會很快地取代IPO。
1,ST在本質上優於股票
股票代表公司的所有權、分紅權和投票權。股票持有者可以投票決策公司的經營方向和其它重要決策。在公司經營成功實現盈利的情況下,股票持有者有權參與分紅。公司在IPO之後,股票持有者可以在股票交易升值的情況下獲得資本升值收益。同股票相比,ST不僅具有股票的以上特性,而且還更靈活,而且功能更強大。ST的特點包括:
- ST不僅可以用來像股票那樣代表公司的股權,而且還可以代表其它型別資產如房地產、基金份額。藝術品等等。
- 公司可以在一開始就發行ST
- 早期的投資者不再侷限於機構客戶和高淨值個人投資者。對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人,只要他擁有加密數字貨幣,就可以參與投資。
- ST不僅可以進行STO以募集資金,也可以作為營銷工具獲得使用者。
- 參與利潤分紅的週期不再以年為週期。這個週期可以定製。甚至可以做到每天分配利潤。
- ST在STO之後,可以馬上開始在二級市場流通。不像股票那樣,需要等到IPO時才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
- ST的持有者不再侷限於投資者和經營者,而且還包括產品使用者。
- 公司的價值不僅靠投資者出資和經營者經營,而且靠產品使用者的直接購買貢獻。
- ST不是像股票一樣儲存在一箇中央清算公司和資產託管公司,而是儲存在一條資產鏈上。它的安全由技術保證,而不是由一個機構來保證。因此通證儲存和流通的成本比股票低。因此使用者的收益會更多。
- ST交易可以像外匯交易那樣7*24小時,而不是像股票那樣每天有有限的交易時間。
- 使用者可以在自己的錢包中,很方便把ST與數字貨幣進行兌換。並使用數字貨幣進行購物。目前的法幣和證券隔離的狀態因此被打通。
- ST的流通不再受國界限制。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交易並使用ST。
2, STO專案在逐漸出現
STO這個詞是最近才出現的, 通常用於特指在美國的相關監管制度下,基於通證的證券屬性進行的公開資金募集。但在實際上,在2017年,已經有專案按照這種方式進行資金募集。最著名的案例就是Telegram和Filecoin。在2018年,更多的股權專案採用這種方式進行資金募集。
在2018年,房地產行業的專案也開始積極採用STO的方式進行資金募集。房地產領域中的資產管理是區塊鏈和ST的一個最佳應用領域。我在另外一篇文章(ofollow,noindex" target="_blank">如何用證券型通證盤活房地產中的資產? )進行了說明。相對於公司股權專案,房地產行業的專案體量大,有實體的資產支援,因此受到投資者的青睞。此類專案中比較著名的案例是St. Reggis旗下的Aspen Coins專案。這個專案是基於一個地產專案的一千八百萬美元的STO融資。這個專案相對於傳統的平均規模90億美元的REIT專案,STO的優越性非常明顯。此外,其他的一些在美國的房地產STO專案也在進行當中。
目前在美國應用STO的第三個領域是私募基金的募集和和管理。將區塊鏈和證券型通證應用在私募基金領域中資金募集和管理同樣是一個非常好的應用領域。我的另外一篇文章(如何用區塊鏈和證券型通證改進私募基金管理? )也對此進行了說明。實際上,美國的一個新興的ST發行平臺Securitize就是從私募基金SpiceVC衍生出來的。
3, STO市場基礎設施在出現
市場中各種配套支援的商業組織和基礎設施也正在出現,如ST的發行平臺、交易平臺和營銷平臺。在發行平臺方面,有Harbor和Polymath這樣的公司。在交易平臺方面,有TZero和OFN這樣的公司。在營銷平臺方面,有Public和Indigogo這樣的公司。這樣的各種型別的公司出現,極大地方便了STO的程序。
在以上這些新興的平臺之外,傳統證券行業中的服務機構也開始提供ST的相關的服務。譬如律所事務所和投行團隊。由於ST是新興的證券工具,全球各地對此的監管制度不同,因此選擇在哪個地方發行和向哪個地區的投資者進行融資都是需要遵守當地的監管制度,法律方面的服務因此必不可少。投行團隊的服務同樣非常重要。投行團隊的服務包括ST設計,如何同現有股權安排匹配,如何滿足專案的短期和長期需求,如何按照監管制度找到合格投資者等等。在美國市場,這樣的服務開始出現。法律服務通常是由現有律師事務所提供,但投行服務通常是由新興的、有過以往通證融資服務經驗的團隊提供。
4, 相關監管制度在逐步出現
最後,隨著市場力量的不斷推動,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會逐步出現以規範STO的發展,保證的市場的公平和參與者的利益。從市場中以上各種因素出現和發展的速度來看,STO的程序會發展很快。它取代IPO的過程相應地也會很快。譬如,馬耳他就於今年11月1日頒佈了Virtual Financial Asset Act 和Innovative Technology Arrangements and Services Act。在美國,儘管STO專案目前通常都是按照Reg D和Reg S來進行,但預計美國會在未來一兩年修改證券相關法律,以適應市場對基於ST進行融資的需求。
儘管STO一定會取代IPO,但是在具體的實操中,考慮採用STO進行融資的創業公司還是需要特別小心。目前,並不是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的,初創階段的,任何型別的創業專案都能夠採用STO方式進行融資的。我在另外一篇文章(STO,那就是一場遊戲一場夢)具體指出了目前採用STO進行融資的各種限制。但是,儘管有這些限制,對於一些型別的專案,採用STO方式進行融資是非常可行的,譬如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基礎或是極具科技特色的專案。但是,不管是哪種型別的專案,一個好的投行團隊的支援是絕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