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馬身陷“標籤門”,新零售如何面對舊疾?
近日,盒馬鮮生被曝出員工更換所售賣胡蘿蔔的生產日期一事,隨後 CEO侯毅釋出致歉信,宣佈將免去上海區總經理職務,並表示今後“任何人做出有違客戶第一的行為,我們將執行最嚴厲處罰,絕不手軟。”
此類經營者明知已經過期進行更改日期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屬於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向消保委、食藥監等機構進行投訴,或是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並支付十倍價款或三倍損失的賠償金。 商家也將面臨行政處罰或是消費者維權訴訟。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內容,對於 “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 的行為,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盒馬員工替換日期標籤這件事其實映射出的是商超環境裡的常態。 2012年就有媒體曝出超市裡的過期清美豆製品被替換了新包裝、打上新標籤,而相關裁判文書在近三年也有上千篇。消費者熟悉的聯華超市在2016年因頻繁出現兩個日期被法院以違反食安法判決十倍賠償;2017年也有 因銷售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濟南經十路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被食藥部門累計罰款 13萬元, 更換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一直都沒有消失過。
(圖片來源:蛋蛋贊)
在日本, “白色戀人”餅乾在2007年被曝出 篡改保質期故意將產品保質期延長了一個月, 同時還在公司內部的其他產品上查出有 金黃色葡萄球菌 ,公司自主回收產品,社長 石水薰引咎辭職 ;生產日本老牌點心的 赤福株式會社 也在 例行檢查時 ,發現有篡改生產日期行為, 導致赤福餅銷售一落千丈。
2017年的時候,有一則關於美國超市專門以低價出售臨期或過期一兩天商品的新聞受到大家的喜愛。 一位叫 Doug Rauch的大叔開了名 叫 Daily table 的超市, 專賣被丟棄或是即將過保質期的食物 。媒體曝光後,甚至有 供應商打電話過來: “我們這裡有一些擦傷的蘋果,因為被冰雹打過,免費送你們要不要?”
同樣是臨期或過期商品,並不意味著一定要以欺瞞、矇騙的手段進行處理,相反,由於商品依然可以食用以及其低廉的價格,反而能夠吸引使用者,事實上,現行的超市內專門設立櫃臺或是角落進行售賣臨期產品的也不在少數。消費者在這一點上追求的是透明化,而不是遮掩
( 圖片來源: Ann Hermes/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Getty Images)
在改變食品生產日期的問題上,變質是經營者、生產者違規操作的結果,但不是隻有變質的結果才可以追責,這是法律、法規的意義所在。 長久以來在日常購銷活動中由於買賣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導致的糾紛不計其數,消費者的天然弱勢推動我國法律的完善、執法的力度增強,根據文書情況也可以看到,消費者維權數量是在這兩三年裡激增,與此同時媒體的宣傳、社會的輿論、每年的 315晚會都在努力去提升消費感受。但是,市場上依然存在違規違法行為, 從這一點上進行反思說明監管仍然存在空間,處罰是不是不夠,前期的准入是不是過於寬鬆? 從這一角度來說,或許這樣的情況還會發生,我們只能期待有更嚴格的方式來規制這種行為,保護消費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