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新零售“新”在何處
目前被業內津津樂道的所謂“酒店新零售”不過是一種概念的套用,需要探索和創造出符合自身營運規律的新型商業機理。
投射自己的理念、注入自己的創意、開發自己的商品、彰顯自己的特色、塑造自己的品牌,是酒店新零售最深刻的價值和意義所在,也是其“新”之所在。
近來,“新零售”成為廣受業者追捧的一個熱詞,甚至有專家學者疾呼:新零售是酒店下一個風口,酒店業新零售時代已經來臨。什麼是酒店新零售、酒店新零售新在何處,確實有研究探討的必要。
什麼是零售
零售作為一種傳統的商業行為,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當交易結束,商品即退出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二是交易大多依託實體門店完成,交易次數頻繁,其中,未成交交易活動佔有較大比重,因而對服務要求較高。
就酒店業而言,零售並不陌生,而且是酒店業傳統的經營服務內容之一。長期以來,酒店大多專設商場空間,以滿足賓客購物需要,尤其在博彩型酒店,如拉斯維加斯、澳門等地的酒店,零售功能區面積更大,形成特定的商品零售功能區域,成為產品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不少新銳酒店推崇的“新零售酒店”模式,不過是突破了原有商場的空間界限,將自認為具有吸引力和銷售潛力的商品擺放在大堂、走廊等公共區域,希望刺激賓客的消費慾望,從而增加飯店收益,提升空間坪效。實質上,這種方式仍然囿於傳統零售業的範疇,其所謂“新”僅表現在商場空間的延伸方面。
什麼是新零售
新零售是指企業以網際網路為依託,通過運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手段,並運用心理學知識,對商品的生產、流通與銷售過程進行升級改造,進而重塑業態結構與生態圈,並對線上服務、線下體驗以及現代物流進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新零售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依託網際網路平臺的支撐,高度重視大資料、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手段;二是重塑生產模式和商業生態圈,促進線上網際網路力量和線下實體店終端形成合力。
新零售是網際網路企業從自身發展需要出發,基於電商平臺業務拓展而提出的一種概念,這和目前酒店所推崇的新零售概念有天壤之別,即使酒店加入各種電商平臺,藉助網際網路渠道優勢,但作為線下實體店仍然無法擺脫與傳統零售門店相同的批發零售、代銷、外包等營運方式,其商業邏輯並未產生實質性的改變。
什麼是真正的酒店新零售
傳統酒店商品零售服務的基本收益體現在:一是豐富酒店整體的服務專案和內容;二是獲取一定的差額利潤或場地租金,是對經營服務的一種補充和配套。與傳統零售概念相比較,酒店新零售的“新”主要體現在新零售帶給酒店的場景革命與體驗深化。理查德·泰勒行為經濟學研究表明,人並不具有經濟學理想中的理性,在生活中的大部分情況下,人們做決策時受“心理賬戶”(潛在或隱性的消費需求)影響,往往呈現出一種非理性的衝動行動。酒店新零售正是通過營造特定的購物場景和獨一無二的商品銷售,更準確地觸碰人們的“心理賬戶”,激發消費者非理性的消費衝動,創造出消費者“意外”的驚喜和體驗滿足,從而也將酒店由單純的住宿業提升到文創產業的高度。因此,作為一種“可購買、可帶走、可收藏、可傳遞”的符號,唯一性、紀念性、藝術性、實用性、多樣性是對新零售商品的基本要求。
與網際網路企業的新零售概念比較,酒店新零售是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酒店適應市場、創造需求、提質增效的一項生產模式創新,這種創新表現為一種產業鏈開發的思維。所謂產業鏈開發是指在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為生產最終交易的產品或服務所經歷的價值增值的活動過程,涵蓋了商品或服務在創造過程中所經歷的從原材料到最終消費品的所有階段。產業鏈開發從本質上講,是在新的商業時代,以資源最大化利用為手段,以為消費者提供最大化價值為目的的產品開發模式。因此,酒店新零售的“新”體現在酒店適應消費升級需要,通過商品的產業鏈開發,突破流通消費領域,實現跨界發展,從真正意義上完成生產、流通到消費的全過程整合,從而形成更為完善、更具效益的產品體系和新型商業架構。
因此,“酒店+商品”的新零售模式絕不是簡單地批發一些商品擺放在酒店中這麼簡單的事情,而是要求酒店通過理念創新、組織創新和生產方式創新,在高度關注產品是什麼、消費者消費理由是什麼、產品核心價值是什麼等基本要素的基礎上,通過自行開發商品的展示、銷售和服務,營造出酒店特定的場景氛圍和消費興奮點,這是酒店新零售模式最基本的市場邏輯。而在酒店新零售模式中投射自己的理念、注入自己的創意、開發自己的商品、彰顯自己的特色、塑造自己的品牌是酒店新零售最深刻的價值和意義所在,更是其“新”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