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ICO,癌症也
我參與過幾個風投投資的初創專案,因此常常被介紹給一些正在建立軟體公司的企業家。考察人們建設未來的方式既有趣,也有回饋生態的意義。過去一年中介紹給我的許多公司都涉及 ICO 融資,我不知應該如何禮貌地拒絕介紹並解釋我對他們正在做的事情很蔑視(但並沒有蔑視他們)。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會先解釋一下 ICO 嘗試解決的問題,在第二部分我會解釋為什麼 ICO 其實搞出了比解決的問題更多的問題。
“要解決的問題”
人們誤以為 ICO 可以解決以下四個市場感知到的問題:
- 政府監管 :本為了保護窮人不做過於高風險的投資而設計的監管,事實上導致了在某些最吸引人的投資領域中只有富人才能分一杯羹。政府是這麼看的:如果你的財產少於 $100 萬,你就不是“合格投資者”,也就無法相信你能代表自己做出重要的財務決策。
- 讓早期投資者 獲取流動性 :對於初創公司的投資來說,即使是最好的情況下,看見投資回報也要等很多年。風險投資基金通常把眼光放在 8 年以上。
- 對初創公司更多的投資 :創業很難,那麼有這樣一個能在投資者與初創公司間建立更多聯絡的工具,不是好事嗎?
- 平臺盈利分享 (實用代幣):如果你是某個平臺(如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WhatsApp/Reddit 等)的早期使用者,對平臺的成功有過貢獻,你也是無法獲得任何回報的。
#1 的確是個問題,但區塊鏈無法解決,#2 問題的存在有其原因(無需 ICO,市場的力量即可緩解),而用 ICO 來解決 #3 與 #4 則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
#1 政府監管
美國的投資監管日益瘋狂, ofollow,noindex">政府在電視上放廣告鼓勵人們購買他們的彩票 ,而且(更多是)禁止人們給類似風險投資基金這樣的高風險-回報專案投資。我們有理由擔心老人家會被狡猾的推銷員騙走他們的退休金,但當前的規定是生硬、武斷而無效的。這些規定也使外國人很難向美國初創企業投資,這隻會傷害美國人。話雖如此,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是要讓美國政府不要插手 。我要感謝 ICO 的是,他們站在了監管部門 “控制一切” 的思維方式的對立面,現在我們看到了把一些合法公司推向 ICO 造成的危險。
無論你認為政府監管讓世界變得更好或更壞了,ICO 都無法避免監管! 中本聰創造出區塊鏈(且躲在一個外號後面)的原因就是要創造一個防止第三方與國家 審查 的東西。比特幣的獨特之處(對比其他幣)就在於其極高的去中心化程度。除非你買幣的專案是 100% 匿名(沒有已知的負責人)且沒有銀行賬戶,那麼單點故障就一直存在——政府一旦發現什麼他們不滿意的地方(比如專案不符合證券法),他們就能輕易施加壓力。一旦政府盯上了哪個專案,其代幣價值就會一落千丈。看看 自由儲備(Liberty Reserve) 的創始人和他們的投資人都怎樣了吧。
如果你認為政府對於這件事的態度是模稜兩可的,那請看看美國證監局現任與前任官員都是怎麼說的:
在無需防止審查的專案中使用區塊鏈就像是用魯布·戈德堡機械(Rube Goldberg machine)來為你翻報紙:
這裡有個視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OMIBdM6N7Q&feature=youtu.be ——這門技術是可行的,但你真認為這是你想要的未來嗎?
#2 獲得流動性
風險資本投資不是個簡單的事情,即使最成功的投資專案可能幾年下來給投資者的回報也只有一點點,甚至為零。
這也是有原因的:建立起一個價值十億美元的公司是一項艱鉅的任務,投資者(及其員工)應該要有非常長遠的眼光才能實現這樣大膽的目標。如果某個公司的高管在傾銷他的股票,你還會買這家公司的股票嗎?要求激勵一致的投資結構對於抑制不良行為是非常關鍵的,通常來說,內部人員(包括早期投資者)都會在 IPO 前後被限制銷售自己的股權,這樣才能對外部人員公平。
雖然如此,也還是有一些獲得流動性的方法。以下是著名風投人,Union Square Ventures 的 Fred Wilson,描述他的公司是如何在 IPO 前賣掉了推特與其他一堆公司的股票的:
我們在很多情況下都使用了同樣的方法,包括 Zynga、Lending Club、MongoDB 和其他幾個投資專案。我們通常會在 pre-IPO 交易中出售我們持倉的 10% 到 30%。這樣做能讓我們穩守平衡且降低整個投資的風險。
#3 對初創公司更多的投資
團隊能從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手上融到千萬美元的資金當然是好事兒,但這事兒沒了 ICO 真的就不行嗎?
事實證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有更多的資金已經投入了市場(且對投資者來說價格更好):
與此同時, 創業成本大大降低了 。
也有人抱怨說很難找到投資,但考慮到這麼多人都做到了,我很難相信這些 “嘴上創業者” 說的話。
在你反駁說代幣投資會在行業中超越風投,讓更多個體為其他個體投資之前,別忘了事實上 ICO 投資者很多時候 不過是一小群有錢的風投而已 。
也許能說一些非美國的初創公司的融資情況是例外,(因為初創公司所在環境)在歷史上一直表現不佳,因為迄今為止美國有著最多的投資者和創業設施。最果敢的創業者一貫可以通過跨越國界來增大其專案成功率。不是說他們永遠都可以這麼做,但即便如此,你也最好是投在外資公司的股權結構表上,而不是他們的代幣上。
#4 平臺盈利分享(又稱“實用代幣”)
在有著很強的網路效應的業務中,實用代幣能夠激勵使用者群體來推廣平臺,使其達到關鍵性的大體量。這是說得過去的。這是為什麼幾乎所有公開上市的公司都有員工股票購買計劃(ESPP),而實用代幣將該模式擴充套件到了使用者群體(而每個使用者的利益不同)。
當你更深入觀察這些實用代幣,會發現長遠看來,它們並沒有實現貨幣地位的邏輯原因:
- 大多數公司並不是具有強大網路效應的平臺 ,因此早期使用者提供的增值並不足以讓他們分得公司的股權。別忘了使用者資源加入這些平臺(有時甚至為此“特權”而付出真金白銀),意味著他們的確相信該平臺服務的好處。
- 如果該實用代幣的模式無效, 對此的轉變或調整非常困難 。專案裡有太多的權益相關者,要改變專案的經濟模式(比如說再發佈一個不使用該代幣的產品)對他們來說很不公平。這也會降低該實用代幣的價格,該舉動與上市公司高管為了季報好看而放棄公司長期執行的健康如出一轍。
- 設計一個加密貨幣協議是非常複雜的 ,遠比建立公司要複雜。世界上也許只有 1000 人有能力做到。除了公司執行,你這下還要考慮安全性、節點通訊、可擴充套件性、證明機制(工作量證明、權益證明、燃燒證明、空間證明)、監管合規、穩定性、資料衰減等等問題。
- 早就有很多有效手段來獎勵並激勵早期使用者了 。例如,對於早期推特使用者來說,好處是可以擁有很短的使用者名稱。對於付費服務來說可以向早期使用者提供多年的更便宜的套餐。很多服務有等候名單,並獎勵早期加入的對專案最有益的使用者(很可能是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的使用者)。Kickstarter 也為許多未經證實的主意籌集到了數十億美元。
- 貨幣的意義是解決“互為需要的雙重巧合(the double coincidence of wants)” ,因為這個問題的存在,物物交換是極其低效的。 而要求使用者購買代幣才能獲取服務正是讓主流社會採用該服務的最大障礙 。
- 發行代幣也使人們對價值所在感到困惑 。使用者使用你的產品到底是因為他們喜歡該產品(那麼因此他們會願意為此花錢)還是因為他們期待其他人也會用該產品,然後代幣會變得更值錢呢?前者是一家可持續發展企業的基礎,而後者就是個不太牢靠的專案了。代幣會使專案創始人追逐不適合他們的使用者。
所謂“解決方案”
即使 ICO 真的能解決這些實際問題,這種 “解決方案” 自身也有很嚴重的問題,可以說是飲鴆止渴:
- 缺乏基本的投資者保護
- 公司內的激勵不一致
- 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投資
- 高度複雜的監管與其他干擾事項(Dsitraction)
- 從根本上與現行法律系統不相容
- 私鑰管理非常難
#1 缺乏基本的投資者保護
ICO 缺乏專業風險投資者要求了數十年的標準投資者保護措施。像最低 1 倍的 優先清算權 ,很有意義的 4 年以上 股份行權計劃 (你聽說過有哪個 ICO 專案的持股創始人被炒魷魚且被剝奪股權的嗎?),董事會批准大額工資或支出,禁止內部人員交易,還有財務報表審計,在快速致富的 ICO 世界裡幾乎聞所未聞。
創始人可能很快就花光投資人的錢,還能從他們失敗的冒險中全身而退,這就足以嚇壞專業投資者了,不過這對騙子來說倒是很有吸引力的 。我驚訝於很多代幣推銷者不認為這是個問題。 在這裡,Vitalik 在以太坊 ICO 時說,雖然他們不考慮馬上保證優先清算權,但如果事與願違,他們會在事後考慮的 。這對我來說就像是在說,“我不保證對你的錢負責,不過如果專案失敗,我不會馬上同意退回你剩下的錢。我事後會再考慮的。”
#2 公司內的激勵不一致
ICO 不只是專案的首次融資,也會是最後一次。這變相保證了專案只會融太多的錢,而不是太少,事後如果還需融資,也已經被鎖在市場之外了。這聽起來很反直覺,但在找到產品與市場的匹配前融資過多,對公司來說不是什麼好事情,甚至還會讓專案失敗。幾乎沒有傳統的初創公司在未來不需要更多資金的,然而一旦用到了實用代幣,未來就很難被撬動。
#3 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投資
股票本質上就是對某個公司股息的所有權,以及為了獲得更佳的現金流而僱傭或解僱經理的管理權。代幣持有者沒有任何上述權利。我驚訝於代幣發行者公開聲稱,代幣沒有價值、沒有未來價格上漲預期、沒有對公司現金流/資產/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等等,還有這麼多人爭相投資這些代幣。
#4 高度複雜的監管與其他干擾事項
即使你的確很看好某個公司做的事情,ICO 也會耗費太多不必要的精力。意味著,一個初創公司不但要完成創立其業務的艱鉅任務,還得解決一系列問題,諸如瞭解複雜的證券法、建立銀行關係、管理私鑰、與支付渠道建立合作關係、教育使用者、審計加密軟體、諮詢複雜的法律意見、建立通脹時間表、建立管理協議等等等等。
#5 從根本上與現行法律系統不相容
“ 程式碼即法律 ” 這句格言在以太坊社群很流行,但在資產中心化(因此也可審查)的現實世界中,這句話對 ICO 是不適用的,因為從其內在本質說,ICO 是以其公司/非盈利組織與創始人為中心的。比如,當法官決定某個交易需要回退(也許因為持有私鑰的一方沒有正當權利發起該交易,或者這筆交易資金來自贓款)時,區塊鏈會怎麼辦?
除非法庭決定放棄他們的權力(別停止呼吸!),他們總能通過查沒銀行賬戶、物質財產並/或逮捕負責人等手段來超越區塊鏈行使其權力。賭 Uber 或 Airbnb 能戰勝計程車和酒店是一回事,賭一家公司能戰勝政府的三大分支可是另一回事。在這事兒上誰都無能為力!
#6 私鑰管理非常難
據估算,由於私鑰管理不善, 每年有大約 1% 的加密貨幣被盜 ,而那些還未丟失私鑰的使用者介面與傳統網路服務相比差距明顯。對比特幣來說,要求終端使用者管理自己的私鑰還說得過去,因為這是使用者通過演算法向網路證明自己對其比特幣所有權的唯一途徑(本質上就是保持很強的防審查性)。對於其他高度中心化且可監管的公司來說,他們沒有理由為了聽起來去中心化而讓使用者承受該成本。
幹什麼就決定你是誰
創業從未像今天這樣低成本/容易,對於有天賦的創業者而言,通過傳統渠道融資並不難。如果你仍在考慮做 ICO,你應該好好照照鏡子,問問自己為什麼 ICO 對你的股東最有意義。用傳奇投資者巴菲特的話來說:
用 20 年才建立起來的良好聲譽可能 5 分鐘就會毀掉。一旦明白了這一點,你的為人處世會大有不同。
買家要注意:
如果我說的還不足以說服你,你還是要投 ICO,那我推薦這一個,因為它最透明:
後記
我時常問自己為什麼我這麼不喜歡 ICO,其實如果他們只存在於自己的世界,我才不 care。
但問題是這些代幣專案都在兜售“突破性的區塊鏈技術”,新韭菜真的以為這些都是可以與比特幣相提並論的專案。在比特幣的早期,就吸引了很多萬金油推銷者和騙子,但代幣發行成功把無數的傳銷專案帶到了幾乎所有區塊鏈活動中。
感謝 Tuur Demeester 、 Michael Goldstein 、 Nicolás Arqueros 、 Parker Lewis 、 Bennett Hoffman 和 Alex Krupp 對本文的反饋。所有鍋都由我來背。
原文連結: https://medium.com/@michaelflaxman/icos-are-cancer-c404594f181b
作者:Michael Flaxman
翻譯&校對:Elisa & 阿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