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殺熟調查:首汽約車飛豬旅遊等新老使用者價差大
網際網路技術迅猛發展,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資訊,在大資料技術面前已毫無隱私可言。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大資料“殺熟”。昨天上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大資料“殺熟”問題調查結果:過半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殺熟”的經歷,而網購平臺、線上旅遊和網約車等消費大資料“殺熟”嫌疑最多。
調查還顯示,由於舉證難,只有不到三成被“殺熟”者選擇投訴。對此,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建議,有關部門可規定相關問題需舉證責任倒置,讓經營方首先自證清白。
逾兩成老使用者比新使用者價更高
今年1月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尋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這一規定,被普遍認為會對大資料“殺熟”問題起到遏制作用。但實際落地效果如何?市消協開展了這一調查。
本次體驗調查共選取14個消費者常用的APP或網站作為體驗物件,包括攜程旅行、去哪兒旅行、同程藝龍、飛豬旅遊,天貓、淘寶、京東、噹噹,美團和餓了麼,貓眼和淘票票,滴滴出行和首汽約車。
結果顯示,在對14個APP或網站進行的57組模擬消費體驗樣本中,有35組樣本新老賬戶的價格完全一致,佔比61.4%;23組樣本新老賬戶的價格不完全一致,佔比40.35%。其中,有12組老使用者比新使用者的價格高,佔比超過了兩成。
首汽新老使用者價差最大
在對飛豬旅遊的5次體驗調查過程中,有2次新老使用者價格不一致,2次推送酒店不一致。價格不一致表現為新老使用者標價不同,優惠也不同。如同樣入住麗楓酒店昌平體育館店的高階大床房,老使用者價格為291元1間,新使用者最終僅需282元1間。體驗結果發現,同一房間新老使用者標價不同,優惠也不同,老使用者價格高且不享受優惠。
調查中,飛豬旅遊對新老使用者推送酒店不一致表現為,平臺會根據使用者之前瀏覽過的價位推薦價格接近的酒店,新使用者第一次登入,推薦的酒店價格普遍較低,比老使用者都低。但體驗人員只要瀏覽一次五星級酒店後,頁面推送的基本都是高價酒店。
飛豬方面就此迴應稱,同一商品不同人購買時價格不同、同一人在不同時間購買同一商品時價格不同等情況,往往是由於促銷紅包、新人優惠、酒店和航班庫存變化帶來實時價格變動等原因造成的,並非大資料“殺熟”。
而在針對首汽約車的3次體驗調查樣本中,有2次老使用者打車費用比新使用者高。其中一次同樣時間從地鐵長陽站到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老使用者花費了74.86元,新使用者僅需46.94元。導致打車費不同的原因,最主要是優惠券力度不同。當日首汽約車相關工作人員也迴應,這並非大資料“殺熟”。
應明確消費者“遺忘權”
市消協方面強調,2018年以來,有關大資料“殺熟”現象的報道時有發生,但每次涉事企業都否認利用大資料技術“殺熟”,最後均不了了之。這次不少相關企業也均否認其存在大資料“殺熟”問題。
上海市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分析,所謂大資料“殺熟”古已有之,也就是商家傳統的“看人下菜碟”,對不同購買力的使用者設定不同價格,只是在大資料時代,這一問題更加普遍和隱蔽。
如何約束經營方?邱寶昌認為,當消費者遭遇大資料“殺熟”問題並向有關部門投訴後,舉證者應為經營者。如經營者應提供同時段至少10個新老使用者的價格資料給有關部門比對,以檢驗其是否存在大資料“殺熟”的問題。
兩位專家均表示,由於企業資料不僅隱蔽而且可消除、可調整,目前確實沒有消費者直接取證的更好辦法。不過劉遠舉也表示,客觀上為了贏得新使用者,確實經常存在新使用者優惠力度大於老使用者的問題。他介紹,在歐洲一些國家已經立法明確了消費者擁有“遺忘權”,即老使用者登出自己使用者資料後企業不得保留其資料。當消費者用原有手機號等資料重新註冊後,企業也應視同其為新使用者,並給予其新使用者的各種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