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寫字樓遭寬頻壟斷,入場費有些高達百萬!律師為租戶指明路
“我所租賃的寫字樓,也只能選擇物業公司指定的寬頻商,收費很高。”本報於29日報道了小企業主在保利·大都匯寫字樓租賃中遭遇的寬頻壟斷後,又有讀者提出類似投訴。業內專家指出,要想打通寫字樓寬頻“最後一公里”,必須切斷壟斷背後的“進場費”、“人頭費”等利益鏈條。
探因:入場分成抬高寬頻費
昨日向本報記者反映情況的,是北京一位開辦諮詢類公司的小微企業企業主,他所租賃的建成於上世紀90年代的老寫字樓,三年來只允許一家小型寬頻運營商接入,服務不好但收費不低,100M寬頻的年使用費超過3萬元。
打通寫字樓寬頻的“最後一公里”,究竟卡在了哪?一位不願署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主要卡在了利益二字。拿已建成的寫字樓來說,寬頻運營商要想接入寫字樓,通常都得允許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分成。而分成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一次性支付的“進場費”,從2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二是按照最終安裝戶數收取“人頭費”,每戶從20元到100元不等;三是對年度營業收入進行分成的“提成費”,分成比例從兩成到四成不等。
“具體採取哪種分成方式,最終經雙方協商,普遍都是組合模式。”該人士舉例,北京某棟三單元寫字樓,唯一一家寬頻運營商接入的“代價”是100萬元“進場費”和每年20%的營業收入分成,“支付了這筆費用後,運營商怎麼掙錢?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向寫字樓租戶收取高額的寬頻使用費,成本和使用費之間的差價就是利潤。”
據其介紹,通過這種壟斷模式,一家服務約四十個專案的小型寬頻運營商,每年的利潤就可達數百萬元。
建議:參考住宅監管設定三家起步
“寫字樓存在的寬頻壟斷,主要原因還是寬頻運營商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因為利益而勾結在一起。”電信行業觀察家丁少將指出,打破壟斷,還市場以自由選擇權,需要住建部、工信部等相關部門加強協同,出臺監管細則,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以“進場費”為名轉嫁網路通道的建設成本,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與他人簽訂壟斷或排他性質的寬頻運營協議。
中物聯盟總經理黃傳煒則提出,針對已建成並實施物業管理的寫字樓的寬頻接入監管,可以參照住宅小區寬頻監管的相關經驗,在裝置間、配線裝置等基礎設施具備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業服務企業應至少滿足3家寬頻運營商平等接入。同時,設立舉報投訴渠道,投訴屬實且拒不整改的物業服務企業,將被納入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並處以罰款、限制獲取物業專案等相應懲罰。
律師:限定寬頻運營商系違規
對於小微企業租戶遭遇的“寬頻只此一家”的困境,記者也採訪了法律界人士。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物業公司要求租戶只能使用一家或兩家寬頻運營商的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反壟斷法關於“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的規定。 正因為物業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導致租戶只能選擇指定運營商的指定套餐,失去了與寬頻運營商的議價能力。“遇到這種情況,租戶必要時可以依法起訴物業公司。”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