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 - #3 原則:經常提供工作軟體 ( #3 Agile - Principle)
“經常交付工作軟體,從幾周到幾個月,優先選擇較短的時間範圍。”
下一個原則強調使用迭代方法將專案分解為非常小的增量,稱為衝刺或迭代,通常在兩到四周的範圍內。這很有道理的原因有兩個:
- 所有敏捷開發過程(如scrum)都基於持續改進。我們希望團隊採用一種經驗的方法 (empirical approach) 來了解隨著專案的進展,哪些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並在必要時進行調整,而不是採用一個永不改變的嚴格定義的過程 (defined process)。如果將專案分解為很短的增量 (increments),並且在每個增量結束時進行學習,那麼學習和持續改進可以更快地發生。
一個流行的敏捷口頭禪是:
“及早失敗,經常失敗 ”。 “Fail early, fail often. ”
換句話說,在許多情況下,最好快速嘗試一些東西,從中學習並做出調整,而不是花費所有可能需要的時間來嘗試設計一種第一次毫無效果的方法。
- 人們工作效率更高,只需在短時間內完成任務。如果做得正確,團隊會發展出一種節奏和節奏,這種節奏和節奏對於快速而有效地產生確定的工作量增量非常有效,就像製造裝配線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