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繼續揮大棒,新版權法讓YouTube有點慌
最近這一年來,歐盟相關部門可以說是和來自美國的科技巨頭們槓上了。先有5月GDPR要求網際網路企業以大幅度提升運營成本為代價,落實隱私保護政策,後又有以英國為代表的歐洲國家放風要收“數字稅”,也無怪乎外界對此評價,歐洲市場對海外網際網路企業幾乎是越來越不友好了。
YouTube CEO帶頭訴苦,歐盟又鬧哪樣
不過歐盟的組合拳還沒有打完,在嚇人的”數字稅“之後,其又在9月12日以438票贊成,226票反對,39票棄權的結果,宣佈推出修改後的版權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從2016年的《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到如今的“Copyright Directive”,儘管推進過程磕磕絆絆,但這個讓許多網際網路廠商頭疼的法案,也終於要落地了。
儘管在最終形成決議之後,還需要由歐盟成員國逐一落實,並且會出現每個國家對條文解釋存在差異的情況。但無論如何,這個極有可能會有著深遠影響的法案已經“勢如破竹”。
當然,並不是沒人試圖做出“螳臂當車之舉”,對於這項法案的反對者來說,在最終投票前的這段時間顯然也不能浪費。根據The Verge報道顯示,YouTube的CEO Susan Wojcicki再度通過部落格對上月歐盟通過的“版權指令”條例進行了批評,他表示,“目前每分鐘有超過400小時時長的視訊上傳到YouTube,把責任推到YouTube等平臺,去追查每一段視訊是不公平的“,更為重要的是,”YouTube面臨的潛在責任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沒有一家公司能夠承擔如此大的財務風險”。
作為科技巨頭Alphabet(Google的母公司)旗下的線上視訊網站,YouTube儘管一直沒有單獨出現在其財報上,但是外界一般都認為這家有著15億MAU的視訊網站將會在今年獲得150億美元以上的營收。能夠讓這樣一家公司的掌舵人發出“財務風險”的警告,即便拋開其中的恐嚇意味,“Copyright Directive”對於YouTube的影響顯然也不容小覷。
歐盟版權指令或者其前身“數字單一市場版權指令”,是旨在協調歐盟成員國的版權法。在這份版權指令之中最重要的兩個條文是第11條和第13條,分別被其反對者稱為“超級連結稅”和“上傳過濾器”。
YouTube是弱小可憐又無助嗎?
所謂超級連結稅是賦予了內容生產者,如BBC、路透社、彭博社等可以在網際網路企業分發其創作的內容時,可以要求對方獲得付費許可的權利,其所針對的就是像GoogleNews、Apple News以及今日頭條這樣的資訊聚合類APP。簡而言之,就是歐盟在督促以新聞機構為代表的內容生產者向資訊聚合類APP收費,而在這一過程中,歐盟再來對於這筆費用收稅。
而相比於第11條,被稱為“過濾器”的13條則更加備受爭議。其要求Facebook、YouTube、Instagram和Reddit等平臺採用過濾機制,防止使用者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內容。可對於這些網際網路巨頭來說,它們並不是沒有UGC內容稽核機制,但是面對海量的使用者群,其人工稽核團隊就顯得有些杯水車薪了,但是使用機器演算法來判斷又會導致一刀切,因此無疑會增加稽核方面的成本。
歐盟會推出這樣完全有悖於網際網路精神的法案,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相比於自身孱弱的網際網路產業來說,歐洲地區的新聞、音樂、繪畫等內容生產領域的實力更強,因此在網際網路中受到的侵害也就愈發嚴重。
在以矽谷為核心向世界擴散的網際網路世界中,歐洲有著和美國相近的社會形態和經濟發展水平,再加上網際網路的高滲透性,使得具備先發優勢的美國網際網路企業輕而易舉就沖垮了歐洲廠商,這使得歐洲企業在與美國巨頭的對抗中,被迫需要依靠行政力量來獲得市場層面的抵禦能力。
歐洲網際網路的利益之爭遠未結束
歐洲對於海外網際網路巨頭的敵意目前來看是與日俱增的,相比於保護普通消費者的GDPR,這次歐盟的版權指令對於一般使用者而言也絕對不會是好事情。Copyright Directive的第11條針對的是擁有資訊聚合業務的網際網路企業,因此其在面臨運營成本上升的情況下,根據著名的“羊毛出在豬身上”理論,在不會對普通使用者收費的前提下,為了營收會有那些動作儘管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廣告位肯定是不會少的。
但是第13條就不一樣了,其被外界稱為“模因殺手”。提升有效的內容識別這一要求,對“meme(模因)”這個網際網路世界裡的傳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將是毀滅性打擊。所謂模因簡單來說就“玩梗”,而這個梗從何來,往往都會從熱門的電影、電視劇、MV或者新聞節目之中來。
做個簡單的類比,想象一下版權指令生效之後,真香表情包估計也就濺出個水花。因為這套表情包牽扯到兩個不同實體的版權,其一是表情包程式碼製造者的版權,其二是原作者欄目的版權,即使二者都有意促成表情包風靡,但是網際網路的風潮顯然不會等人,等版權方和各大網站簽好授權協議,這個表情包估計也就過氣了。
至於未來的情況到底會怎麼樣,由於該法案需要在2019年1月進行最終投票,而且歐洲議會又是由多個國家所組成,因此結果如何暫時還無法判斷。然而需要指明的是,儘管整個版權指令獲得了壓倒性優勢,但對於具體的11條和13條的贊成票,只有393票和366票(也就是剛剛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