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研發外包 ,CRO對於藥企還有哪些商業價值?
【編者按】作者沈斌,北京時代方略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從事醫藥行業研究和企業管理諮詢,為多家上市藥企,國企,創新型企業制定並推進戰略。本文闡述了CRO對於藥企的幾個商業價值,並且現在行業裡已有先行者建立了一些新模式。
本文發於醫藥地理,作者沈斌;經億歐大健康編輯,供行業人士參考。
CRO的快速崛起、蓬勃發展,與新藥開發複雜程度加大,臨床試驗成本增長,研發投入回報不確定性直接相關。對於製藥公司而言,更專業、更有效、更易成功和降低成本的研發外包服務成為新的選擇。目前全球有超過半數的製藥企業會選擇專業CRO企業協助新藥研發服務,以降低自身研發費用並控制風險。其實關於CRO,不僅開啟了新藥研發主流模式,也誕生了藉助CRO平臺的多種創新商業模式,行業裡的先知先覺者已經利用這些新模式建立了自己的新優勢。
1、“VC+CRO”聯合投資模式
筆者認為CRO公司投資眼光與價值判斷能力更應當被挖掘。新藥投資最大的“雷區”,就是判斷新藥試驗資料的真實性。一般投資機構要弄清楚藥品實驗資料是否真實,手段非常有限,資訊不對稱是投資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如果能降低資訊的不對稱,投資成功率就會大幅度提升。
CRO公司在新藥研發風險控制與效率方面更具先天優勢,對藥品研發專案價值的敏銳把控,比一般投資機構更容易判斷其價值投資。因此,風投公司與CRO公司聯合,設立新藥研發投資基金,能有效打通研發服務與新藥投資的界限。例如物明投資先後和博濟醫藥合作成立3億元生物製藥產業基金;與爾康製藥合作發起了規模10億元的製藥產業併購基金;以及聯合博濟醫藥等多家制藥企業發起設立專注於創新藥領域的3億元新藥投資基金,就是這種模式的代表。
CRO公司也可以獨立投資, Quintiles公司設立風險投資基金,針對那些缺乏資金的研發企業,產品處在臨床II、III期的進行投資,同時Quintiles公司為實現產投資物件提供臨床試驗的幫助,加速企業品上市。國內最先嚐試跨界投資的CRO企業是藥明康德。一方面,通過併購快速發展自身業務,實現研發服務平臺的全線佈局;另一方面,設立風險投資基金,通過業務平臺實現醫藥風投的精準投資。
2、“VC+IP+CRO”新藥研發模式
VIC模式,即“風險投資+智慧財產權+研發外包服務”相結合的創新研發模式。這種創新研發模式的優點很多,製藥企業可以很快利用CRO平臺的經驗開展專案,而不需要去建自己的實驗室,重資產佈局研發。從資本的角度來說,VIC模式是把投資重心放在價值更高的專案與產品上,而不是固定資產上,大大提高了資本的利用效率。中國VIC模式的首塊試驗田是卡南吉公司將美國Xcovery公司剛完成新藥先導體篩選的CM082專案引進中國,上海張江科技創業投資公司以風險投資方式為CM082臨床前研究提供主要資金,桑迪亞提供研發外包服務,形成了完整的創新研發鏈。
VIC模式最大的挑戰是製藥企業必須對新藥研發的各個關鍵環節非常清楚,企業需要什麼樣的產品資源,如何判斷新藥的專利價值和投資價值,以及在CRO的資源利用中,怎樣做好研發風險管理等。
3、“製藥企業+CRO”風險共擔模式
“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是製藥企業與CRO公司戰略合作的創新商業模式。對製藥企業來說,獲得CRO公司專業化服務,引入充足的研發資源,雙方緊密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又能降低早期研發的風險。對CRO公司來說,尋求與製藥公司利益繫結,主動承擔風險,可以分享更多的回報。例如,Quintiles公司與製藥企業Cell Therapeutics簽訂協議,Quintiles公司提供給Cell Therapeutics 2500萬美金的現金和價值500萬美金的研發服務,通過資金和服務投入方式共同開發新藥,換來了白血病新藥TRISENOX上市的銷售提成費用;浙江醫藥與美國Ambrx公司洽談乳腺癌藥物合作開發並商業化許可方案時,藥明康德起到了重要的牽線搭橋作用,保證了這項技術成功的引進,同時藥明康德參與了投資,分享了收益。
4、“併購CRO”搭建新研發平臺模式
優質的CRO公司可以作為企業研發平臺的載體,提供後續的產品儲備,直接解決了製藥企業“缺平臺、缺人才、缺產品”的三大研發難題。但國內的CRO公司的確良莠不齊,併購標的應儘量選擇熟悉國內外市場,可提供臨床前和臨床試驗研究服務,甚至是可以開展國際多中心試驗的優質CRO公司。
具有國際視野的製藥企業,通過收購美日歐三地的臨床CRO公司,既能夠解決產品BD問題,又能夠解決全球多中心臨床試驗問題,加快新藥的國內上市速度。目前來看,海外CRO公司的併購還主要集中CRO企業的內部整合,例如藥明康德收購美國NextCODE以及德國Crelux,開拓國際基因生物技術研發儲備;泰格醫藥收購方達製藥、DreamCIS等拓展亞太CRO業務佈局。本土製藥企業應當儘快行動起來,通過合作、收購、兼併等資本運作手段,進行研發併購,提升自身的研發實力。
5、“上市公司+PE+CRO”新產業併購基金模式
“上市公司+PE”的產業併購基金是近幾年興起的精準併購模式。通過產業整合與併購重組等方式,收購或參股符合上市公司發展戰略需要的企業,實現行業整合和外延式發展,促進上市公司做大做強。我們經常看到國內製藥企業成立產業投資基金時,往往沒有CRO的身影。其實在有限合夥人中引入CRO公司,使其參與其中,可以對專案判斷的精準度進一步提高。如果CRO公司在併購決策委員會享有一票,那麼專案來源和風險把控都可兼得。國內優質的企業已經開始實踐,利用CRO公司的專業知識以及行業經驗,實現資源卡位。例如沃森生物與泰格醫藥共同發起設立醫療健康產業併購基金,海普瑞與泰格醫藥共同設立新藥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