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購即將終結!代購和走私的邊界在哪 如何合法代購?
- 近日,珠海一淘寶店主代購境外服飾被判處走私罪,逃稅300萬元獲刑10年並被處罰金550萬元引發關注。
- 新《電子商務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電子商務法》實施以後將會對個人代購產生哪些影響?海外代購又該如何繳稅呢?下面就請小編為您一一解讀吧。
淘寶店主代購獲刑10年 量刑是否過重?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據瞭解,今年7月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對“珠海淘寶店主代購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遊燕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共計1140餘萬元,偷逃稅額共計300餘萬元,法庭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50萬。
隨著電商的蓬勃發展,因代購獲刑已經不是新鮮事。幾年前,“離職空姐代購案”曾轟動全國,最終經北京市高院發回重審,該空姐被判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元。相比之下,有些網友認為遊燕的量刑過重,更有人質疑稱明星偷漏稅幾個億也沒判刑,為何逃稅300萬就會判10年呢?
由此可見,對於代購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普通公眾並沒有清晰的概念,從業者也是一知半解並抱有僥倖心理。司法部門、監管部門及電商平臺都有責任進行相關普法工作,讓海外代購在法律框架內良性有序發展,在促進消費市場開放繁榮的同時,保護好消費者、從業者等多方權益。
與明星偷逃稅案相比,本案的性質完全不同。明星偷逃的是個人所得稅,而遊燕的代購行為觸犯的是走私罪,按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走私普通貨物、偷逃應繳稅額在250萬元以上即為“特別巨大”,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法院對於遊燕的量刑適當,合法合理。
新華社發(蘇州公安供圖)
代購和走私的邊界在哪?如何合法代購?
需要釐清的是,海外代購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並不必然構成走私罪,是否違法取決於代購者是否申報和繳納關稅。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李旻律師認為,個人代購與走私的區別在於有無偷逃關稅,從海外購買回國的物品如果在免稅額度之上的,需要向海關申報,並補足稅款。偽報商品性質、低報商品價值以及入境不申報的行為均屬於走私違法行為,而如果偷逃應繳稅款在10萬元以上,或者1年內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將構成走私犯罪。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據此,10年已經是最低的量刑。
那麼,該如何合法代購呢?即將實施的《電子商務法》給出了明確答案。《電子商務法》第二十六條對跨境電商交易進行了更明確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此外,第十二條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認為,目前許多代購者在入關時未履行申報手續,通過這種方式來逃避關稅,屬於違法經營,應當取締並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資料圖:新華社記者黃孝邦攝
什麼是“行郵稅” 海外代購者應如何繳稅?
海外代購者應如何繳稅?跨境電商專家告訴媒體,目前有三種主流的代購商戶以及其在做代購過程中會產生的稅項。
第一種為海外商戶代購產品直郵至境內。代購商戶的主體在海外,當消費者下單後在當地採購,或是直接將產品從海外郵寄給消費者,或是先把產品寄到境內倉庫,然後轉發給消費者。不管哪種方式,產品通過郵政渠道入境,都要按照行郵稅的方式繳稅。
第二種是代購商戶到境外採購商品並帶到境內,通過電商平臺和社交渠道銷售。代購商戶的主體在境內。在帶著採購產品入境時,要按行郵稅的方式繳稅。
第三種是代購商戶直接從分銷商採購商品。代購主體在境內,銷售渠道涵蓋社交平臺和電商平臺,貨源則是境內外的分銷商。當產品在境外分銷商採購,就需要把產品從海外先郵寄到境內然後再銷售,這裡採取行郵稅的方式徵稅。當產品在境內分銷商採購時,代購商戶並不需直接承擔進口稅項。當然,從境內分銷商採購商品時,其產品真偽性查核就更為困難。
什麼是行郵稅?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恆(深圳)律師事務所一級合夥人呂友臣律師對行郵稅的相關問題介紹稱:行郵稅的標準全稱是進境物品進口稅。由於實踐中主要是發生在個人攜帶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環節,故通稱行郵稅。行郵稅只針對進境物品徵收,我國出境物品不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稅的關稅以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的合併,也就是說進境物品進口環節只有這一個稅種,再無其他。相比進口貨物稅簡單的多。
海外代購受衝擊 “個人代購時代”將終結?
《電子商務法》是否會重創海外代購?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律師認為,《電子商務法》的施行勢必會對海外代購產生巨大影響,可能會出現商品價格上漲的負面訊息。但是從電子商務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法律的出臺將使現階段處於法律盲區的海外代購有章可循,代購的違法成本將會增加。
對於消費者而言是利大於弊,在購買商品時不僅質量可以得到保障,同時在售後維權等環節的權益也會得到保護。相信海外代購市場不僅不會沒落,相反會在法律的框架內良性有序地發展。對於“個人代購時代”是否將終結?董毅智律師表示,《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且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這意味著個人代購的時代即將終結,未來代購市場將只剩企業運營主體。(張豔紅)【綜合廣州日報、經濟參考報、財經網、南京日報、等媒體的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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