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大學生售賣非法寬頻賬號被罰款1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劉名洋 實習生 張慧)因校園寬頻使用受限,南京大學生茌某從2014年底開始網購寬頻賬號轉賣給同學並從中獲利。2017年,茌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起訴。今日(7日),新京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到,案件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處茌某1萬元罰金,退繳違法所得。
11月6日,茌某告訴新京報記者,2014年10月,因為校園寬頻不能使用路由器、網速慢且晚上定點斷網,他便從一淘寶店購買了“不限時”寬頻賬號使用。此後,他除了自用,還幫同學代買寬頻賬號並安裝路由器,從中收費賺錢。
茌某稱,他之所以選擇上述淘寶店,因店鋪等級高、銷量大、好評多。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淘寶商家何某使用計算機技術手段侵入 中國電信 南京分公司的計算機系統,非法獲取電信寬頻資料。茌某在明知商家何某出售的電信寬頻賬號系犯罪所得,仍從何某處購買並加價銷售。從2015年3月1日至8月20日,茌某從淘寶商家何某處數十次購買寬頻賬號,共計轉賬4萬餘元,獲利數額約5700元。
茌某對此並不認同。“從淘寶上買東西,怎麼能知道東西是非法的。我和淘寶店主一直都沒有見面,連電話都沒有打過。”
今日(7日),新京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到,法院已於今年11月3日作出終審裁定。負責二審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茌某與李某的QQ聊天記錄顯示,茌某所購買的賬號多次出現不能正常使用,且不需要辦理身份證等情況。從聊天記錄和二人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情況來看,結合茌某的學習、生活經歷,其應當知道購買的寬頻賬號系違法犯罪所得。
法院終審裁定,茌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終,茌某上訴被駁回,法院維持原判。茌某表示,他將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