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說IP開發是門大生意 但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點亂
“我們心情都很沉重,現在不想說太多。”昨日,15部金庸武俠小說獨家漫畫及漫畫衍生品改編權方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緬懷的方式就是不談與金庸武俠小說IP價值相關的話題,同時,已上線的金庸漫畫專區也沒有進行商業宣傳。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金庸先生去世後,與金庸武俠小說相關的IP價值商業運作方,幾乎都是深沉緬懷,沒有藉機進行推廣與宣傳。
這是他們對一位大師的尊崇與敬畏。
金庸謎的緬懷方式大不相同。在金庸吧,50多萬金庸迷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哀悼,有的畫金庸漫畫和作品插畫表達哀思,有的寫詩詞悼念,有的下單購買金庸全套小說,也有的準備收藏金庸經典武俠劇。
金庸品牌產業化
金庸小說IP價值的開發與運用情況如何?
“實際上,金庸先生工作室對於其小說衍生品的開發是很謹慎的,我們也是經過很充分的準備才開始聯絡金庸先生工作室談漫畫改編權的。”上述改編權方透露。
關於金庸品牌產業化的想法,金庸曾在接受《南方週末》採訪時已表示,與“金庸”有關的企業運作,他都是被動的,但是別人喜歡用“金庸”的名字搞商業,或者開發產業,他不反對。拍電影電視、改編京劇、拍動畫片、做電腦遊戲、翻譯成外文、把人物畫成卡通放進行動電話、設立金庸遊樂場等等,都是經營者向其提議要求商標授權的,金庸不參與經營。
金庸作品的動漫改編是品牌產業化的重要部分
“這些對我沒有任何損害,你請求我授權給你使用,那我們就來談好合同。像今天晚上,請我吃飯的老闆想出品一種金庸酒,問我可不可以,我也同意了,但是你必須把酒讓我看看好不好,我請專家鑑定,好就合作,如果不好,那就對不起了。如果品牌好,酒好,那我們再談合作的事情。”金庸先生曾表示。
於是,一個“好”字就成為諸多改編權方要仔細琢磨的事。
談及拿下漫畫獨家改編權,改編權方表示並沒有太多神祕,“核心就是你的誠意,你對武俠動漫人物的理解,你的武俠漫畫能夠得到金庸先生的認可。”
畢竟,隨著時代的發展,新生代受眾對於文字讀物的需求日趨下降,金庸武俠文化精神要在新時代裡有更好的傳播,漫畫是最好的內容形式。
在與金庸工作室溝通前期,改編權方邀請國內外的頂尖漫畫人才,踏實打造好金庸武俠漫畫IP。比如先後與國內一流的漫畫作者張晶做過多次交流,此後創作的一些武俠漫畫人物也讓金庸先生愛不釋手。
核心就是漫畫人物的表情、神態都透露著本身的靈魂,比如張晶筆下的康熙就透露著一種陰沉的強勢。
關於金庸武俠漫畫IP的打造工作,改編方秉承了“不改變原作世界觀”和“不改變俠義文化精神”的兩個基本前提,由國內頂級漫畫作者和日本動漫界大神天野喜孝協同進行。
版權環境需改善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希望能夠讓版權保護的環境能有所變化。”上述改編權方認為。
眾所周知,好萊塢的電影工業就是版權產業,以迪士尼的“米老鼠”為例,就有米老鼠原創形象的版權、米老鼠演繹作品(包括漫畫、音樂劇等)的版權、米老鼠的商標等各種形式,有效的米老鼠商標有約1700個。這些不同形式的智慧財產權,有效期長短不一、保護範圍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合作方必須支付相應的智慧財產權費用。
但單就金庸小說的影視改編權,問題就不少。
金庸武俠小說是華人世界的文學瑰寶,其世界觀飽滿,故事線深長,其中“從無到有”的角色成長過程更是符合多數人群的價值取向。
這也是金庸小說多次翻拍成影視劇的重要原因。
但這些改編的影視劇版權中,有按照市場價銷售的,也有象徵性給了點版權費,但金庸先生曾表示,對改編影視劇絕大多數是不滿意的,“我的小說並不很好,打個七十分吧,但是經過電影、電視編導先生們的改動以後,多數只能打三四十分,他們刪減我的小說可以,但是不要自作聰明,增加一些故事情節進去,結果不和諧,露馬腳,‘獻醜’。”
於是,在2005年前後,國內還曾召開金庸小說影視作品版權保護的研討會,但限於當時版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完善,研討會上的許多想法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比如,金庸小說版權的多次銷售,使得金庸小說衍生產品質量層次不齊。有的甚至被分銷給幾家,為此引發的官司不少。
上述改編方則先與一些平臺合作,試圖把金庸先生的武俠小說做一個系統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金庸武俠小說中的很多東西都具有智慧財產權,比如人名、地名、事件等等,要全部保護起來任重而道遠,需要時間。相信,隨著國內版權環境的改變,一切都會改變,這也是對金庸先生最好的緬懷。”改編權方認為。
本文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責任編輯:楊倩_NF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