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得得獨家】日本金融廳論證ICO合法化程序,“十一點疑問”成破題關鍵
週三(9月12日),日本金融廳聯合國內數字貨幣交易業相關從業人員、法律顧問、研究者,召開了第5次數字貨幣交易業者研討會,會議主要議題圍繞交易所、ICO和區塊鏈技術,鏈得得駐日研究員為大家帶來此次會議主要內容及其解讀,以饗讀者。
太長不看版:
金融廳彙報要點:
- 16家正在申請的交易所還有3家有望拿到牌照
- 金融廳正在對這3家平臺進行材料審查,在再次入駐式檢查後才能決定牌照的發放
- 已經獲得牌照的16家交易平臺,金融廳還在檢查
- 還有160家準備申請
- ICO目前民眾意見很多
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者協會(JVCEA)彙報要點
- 高匿名性數字貨幣禁止交易
- ICO有望實現,但需事前檢查
- 4倍槓桿交易的4如何計算出來
- 協會謀求業務擴張
- 協會謀求勢力範圍擴張並穩定
想知道前幾次日本金融廳數字貨幣交易行業研究會,親點選檢視鏈得得獨家解讀系列文章:
ofollow,noindex">第三次:【鏈得得深度】日本在祕密進行大量區塊鏈專案。
第二次:【獨家】日本數幣交易准入淘汰加速,中國公司或現入局機會。
第一次:【鏈得得獨家】日本金融廳虛擬貨幣交易報告最全解讀 。
金融廳高調公佈改組以來,此次研討會的議題,就完全從單一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全面鋪開,議題涵蓋技術爭議、業務發展以及ICO的使用可能性。
金融廳:還有3家有望拿交易牌照,ICO意見很多
3家有望拿牌照的平臺均已找到靠山
此次公佈的資料,金融廳除了總結本年度數字貨幣交易業務中期審查成果以外,還公佈了本次牌照申請的裁決情況。中期報告要點可參看之前報道: 【獨家】深度解讀日本金融廳中期報告,監管為何空前強化?
金融廳表示,此次合法交易牌照還有3家平臺有望拿到。分別是:大家的比特幣、Coincheck和Last root。值得注意的是,這3家目前均被收購。對於這3家有望拿到正式交易拍照的平臺,金融廳表示,目前正在對這3家平臺提交的改善書面報告進行審查,未來會對這3家平臺再次進行入駐式審查,已決定牌照是否發放。
金融廳同時宣佈,原來的16家申請的平臺有12家被勸退,1家(FSHO)直接被拒,目前有160家平臺有意向申請。
日本金融廳首次公佈ICO相關議題11問
金融廳首次公開國內ICO相關議題輿論,議題共有11問:
1、無論是使用通證,還是金錢、證券,只要有經濟上的功能和風險,就應該適用於同一法律法規,重新考慮新的法律法規框架沒錯,但不是對ICO的過度反應,難道不該是對其功能和風險的確定?
2、通證本身價值有誤另說,繼續無視其在二級市場高價買賣這一現狀,難道不會讓問題更復雜嚴重?不會招致比投資者保護問題更嚴重的大問題?
3、相比於糾結通證流通市場的規制合理問題,難道不是考慮其可行性更重要?
4、雖然沒有必要對ICO採取緊急對策,但是以下幾點從消費者保護角度來看應該是焦點問題;將採取何種方法處理對應,嚴監管程度把控問題,靈活處理方針等問題都應該在討論範圍內。
5、對於ICO,有必要從經濟與社會合理性兩方面考慮:
①ICO是真正為專案提供資金嗎?或者是流入欺詐性領域?
②例如,股票是公司商業價值的證明,基金投資也有投資回報作為依據,雖然與實體經濟有關係,但是通證是否真的實質性作為實體經濟的證明?
6、ICO是否至少應該禁止一般投資者入場?
7、如果ICO真的能成為風投企業提供資金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日本國內禁止,致使該類企業向海外發展,會不會增加日本國內技術開發難度呢?
8、即使國內全面禁止,但是在技術上難以禁止海外ICO,現在需要考慮的難道不應該是以何種方式開發,如何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問題嗎?
9、代幣發行因其發行人真實存在,因此這裡的主要問題難道不是如何進行資訊披露的問題嗎?
10、對於ICO,在白皮書中有對專案詳情進行公開的義務,根據實際情況,難道不應該當做獲得風險資金的一種手段使用嗎?
11、直到現在也沒有對創業公司進行ICO湊集資金的實際情況進行過調查,一個事例都沒有,案例研究難道不應該十分必要嗎?
從以上議題可以看出,日本國內對ICO的呼聲較高,鏈得得編輯認為至少從金融廳披露的11個議題來說,導向性還是很明顯,未來半推半就開展ICO的法制法規可能性較高。
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協會:業務擴張並將探討ICO實現的可能性
為了恢復日本低迷的數字貨幣交易市場,也為了加強自治章程、自治組織的發展,本次由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者協會(JVCEA)會長奧山泰全彙報,此次日本數字貨幣交易協會提出的報告書中,除了宣誓效忠,幫助金融廳管理數字貨幣交易市場以外,值得關注的就是協會的勢力擴張。主要2件事情:
- 公佈協會自治章程,其中禁止高匿名性幣種交易、對4倍保證金交易的說明,協會還表示將會對ICO相關使用規則進行研討。
- 此次會議中協會還重點提出將在業務上有所擴張,發展數字貨幣交易業周邊業務,比如錢包開發,差價合約(CFD)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人員上,10月完成20人的組織機構建設。但是協會也表示,目前這些條約還在審查中,還有不確定性。
謀求協會穩定組織並進行擴張
此次會議中協會還重點提出將在業務上有所擴張。業務上發展數字貨幣交易業周邊業務,比如錢包開發,差價合約(CFD)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人員上,10月完成20人的組織機構建設。
目前協會會員為已經拿到交易牌照的16家企業,但是本次公佈的協會組織機構與新會員擴招計劃中,放寬了會員種類。此次會員種類,不僅包括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還包括個人申請、正在申請的交易平臺、準備申請的交易平臺,只要贊成該協會目的的交易業相關從業事業者也可以申請。
圖片來源於日本金融廳官方材料
組織機構也更佳嚴密,下設檢查部、指導部、調查部、業務部、管理部、內部監察、技術委員會以及不服申訴審查部,目前正在大張旗鼓招攬人才。
高匿名性數字貨幣禁止交易
鏈得得駐日研究員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日本目前合法交易的20種數字貨幣,5月份禁止了Monero、Zcash、Dash、Augur等高匿名信幣種在日本的交易。目前日本新上幣種審查需要有400多個維度的評估。
本次JVCEA表示,違反利用者保護性措施的幣種、公益性幣種,不予以通過,匿名信幣種,追蹤困難的幣種必須禁止。
協會同時規定,在每一次新幣上交易所之前,回對該幣種進行初步選拔,協會內部否定的幣種不允許上交易所。這次對新數字貨幣上幣流程進行截源,表面是為金融廳分憂解難,但是很明顯的一點是,以後平臺上幣必須經過自治協會,無形中提高了該協會的地位。
應對市場價格操控行為
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發展已經有5年,但是之前價格交易量完全不可控,安全性也無法保證,協會報告指出,今後各大會員之間需要互通有無,對交易異常、非法交易、幣價大幅波動等可疑現象進行上報,這是協會成員必須遵守的義務。
資金決演算法以外,協會也制定了各種守則,比如多端使用者認證、黑客攻擊對策、定期系統檢查、基礎服務外部委託管理等系統上的集中管理,還指出協會會根據國內外數字貨幣安全管理體系適當改善本國相關管理規定,機動靈活。
參考日本金商法制定宣傳廣告
本次對數字貨幣交易業廣告規範進行了規定,參考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規定,對高齡、未成年人的廣告需要有限制,禁止宣傳不實投資回報,禁止對已經拒絕的使用者再次宣傳引誘,廣告詞中,義務類表示必須記載,而且文字大小有規定,社交網路中宣傳廣告規制嚴格,廣告審查制度,審查記錄等。
4倍槓桿,匯入止損機制
因數字貨幣價格的變動激烈,保證金交易的槓桿倍率十分重要。協會指定的為4倍保證金倍率,會員在1年內需要調到該水準以下,對於4倍的計算水準,協會給出了說法:
協會從2018年3月31日起,以主要虛擬貨幣比特幣的每日價格波動率為樣本,採用其至今(3月31日)3個月,1年,3年為樣本計算價格。 經過複雜的計算後,最終變動率定為25%,因此將保證金倍率設定為4倍。
除了最直接的槓桿控制,為了保證交易安全,協會規定會員平臺必須匯入止損交易,損失額超過保證金規定金額需要向協會報告;規定平臺需要採取措施,防止保證金交易價格的基準價格偏離;並且每個平臺自行決定的保證金倍率,需要每個月報告,根據平臺的交易結果公佈出來,禁止對其他交易價格形成影響。
以上規定不一而足,協會成員除了遵守法律上的規定,倫理道德上基礎規範也要維護好,會員受到制裁,可以提出不服,交由不服申訴審查部裁決。
ICO有望實現,但需事前檢查
2017年以來,ICO一場蓬勃發展,世界各地數以千億的集資完成,但是很多專案無疾而終,很多專案集之後跑路,因此,協會在承認平臺自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允許,但在ICO專案中保持事前審查制度,也就是由協會確定該專案技術上過硬、安全效能優。並且,會員平臺在交易非會員平臺發行的數字貨幣,也應該受到協會監督。
不過,奧山表示,因為日本目前國內的ICO在法律上還是盲點,協會的審查是否實施,還要看金融廳的方針政策。
區塊鏈與數字貨幣的應用例項
此次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者協會在報告中,彙報了區塊鏈在16個行業中應用的具體例項,包括汽車、著作權、智慧合約、農業、地域(國家)發幣、保險、物聯網等各大行業。
協會在跟蹤調查日本目前承認的20種數字貨幣,總時價(2018年8月31日)為2254.67億美元,分佈領域上看,在通訊領域目前約有總額46.4億美元,總佔比超過50%,平臺幣總額16.88億美元;地域上看,英國佔比16.29%,新加坡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