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位元專欄 | 在中國,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嗎?
近日,比特幣大跌的訊息還是牽動著很多人的心,我們觀察到很多華人朋友對於擁有比特幣是否合法等基本問題,尚不明確。還有一些朋友,急於仿照美國等國家的一些激進商業模式,我們認為法律風險不小,有必要做一做普法工作。
1 持有比特幣,在我國不違法
2013年12月,根據《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也就是說,比特幣被當做“商品”,既然是商品,無論是否有形,在法律上我們都視為:物。
在我國境內持有這種無形的虛擬的“物”,並不違法。
因此,我國居民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偶發的OTC場外交易,也是被容許的,我們認為合同法應當保護。但是,對於頻發的交易行為,法律的評價可能會發生變化。目前,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
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釋出,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
2 幣圈“一元奪寶”,合法嗎?
參加某線下沙龍時,一位朋友問:美國興起了某種類“賭場”的幣圈遊戲,規定時間內,玩家把幣投放在某一虛擬場所,在某一時間節點,最後一個入場的幣友得到50%的幣,其他幣由參與活動的其他成員按照不同比例獲得。
從法律人角度看,這似乎是“射幸合同”,類似於彩票,或者說賭博。誠然,在美國有些州認為賭博是合法的,開設賭場要持牌。但是,我們必須知道,法律是地域性的,在我國,賭博是違法行為,開設賭場是犯罪行為。
前述商業模式,如果直接搬到我國進行操作,已經涉嫌刑法303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罪,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朋友不信邪,憑啥別人賺錢了,就逃過法網。
呵呵,自古就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被抓住是一個概率問題,但是一旦中招,可能就是萬劫不復。作為理性人,我們還是建議大家選擇風險最小的方式,而不是如賭徒般,把自由和生命掛在褲腰帶上。
3 區塊鏈應用創業,有前途嗎?
颯姐看好技術進步,同樣看好區塊鏈應用創業。
我們發現區塊鏈應用創業,還是“有門檻”的,有從P2P行業轉過來的朋友,吐槽說,幾條槍根本撐不起一個真正的區塊鏈創業專案。其實,就我們觀察,確實如此。如果就是發幣融資,倒也不難,有專案方到新加坡做結構,到美國做豪威測試,在內地做私募,各種辦法都操作過,然而結果呢?技術不行,產品不行,沒有人買單。
當我們聽到他們賬上只有六萬塊錢人民幣的時候,也是心中一沉,但想起千千萬萬的創業者,這樣的境遇也是十之八九。並不是從事了區塊鏈方向的創業,就比別人高貴多少。
實踐中,我們發現一些投機人士大量參與其中,颯姐對投機人士沒有歧視,尊重投機人士的眼光和勇氣,但是,首先要把市場搞起來,不能把新生業務扼殺在搖籃裡,懂得慢慢培養市場而不是短期炒作(眼光放長遠),也許可以賺得更多,更有成就感。
4 寫在最後....
我們希望參與者能夠抱著有利於行業的心態,共同開發區塊鏈技術的潛能。同時,我們相信一定有偉大的企業出現。
建議大資本注入區塊鏈技術創新工作中來,乘上本次技術更迭的東風。不要妖魔化“分散式記賬”,可以把有趣的理念,有用的技術,應用在現有的金融等行業裡來,先別惦記著顛覆行業,先從開發自身的利用價值開始。
法律常識,任何行業都需要,在金融科技行業尤為如此。我們希望儘自己的微薄力量,給從業人員一點法律支援,希望大家少走彎路,繞開法律上的那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