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行業生機盎然 “李鬼”橫行防不勝防
伴隨著移動互聯智慧終端的成長,應用軟體App市場也是變得異常火爆,各類App層出不窮,覆蓋了人們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據統計,我國的App開發數量位居全球前列,每位手機使用者平均使用的App數超過10個。據工信部發布的相關統計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我國市場上監測到的移動應用達426萬款;僅8月,應用商店就新上架移動應用12.7萬款。豐富的App應用幾乎佔據著我們的生活起居,在巨大的商業利益驅動下,熱門遊戲被山寨克隆,“日拋型”App大量出現……App行業也面臨著形式各樣的侵權危機。
商標近似、專利侵權 App市場“暗礁”叢生
我國《商標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的立法宗旨中,明確地把保護商標專用權同保障消費者利益緊密地聯絡在一起。商標是消費者購物的嚮導,保護商標專用權就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近年來蘋果、趣頭條、美柚等科技公司均遭遇過商標侵權糾紛,商標不僅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權,更是企業品牌價值的外延。
2017年,醫美平臺新氧App被曝因沒有第九類商標使用權被蘋果App Store下架,按照蘋果App Store的規定:如果App被投訴商標侵權,蘋果在調查取證之後會將相應的App作下架處理。在商標歸屬未明確前,將不會再上架侵權應用,而之前下載App的使用者,也從此無法再進行後續版本更新。因為商標侵權糾紛,新氧的品牌影響力和使用者忠誠度受挫。
Tinder(左)訴稱探探(右) “左滑右滑”功能抄襲(來源:Tinder訴狀)
除了商標糾紛外,App的使用模式也可能被侵權。相信許多使用者都對“左滑不喜歡,右滑喜歡”的這種社交模式並不陌生,然而這種“滑動交友”模式的先行者源於美國的一款名為“Tinder”的App,2018年,這款App所屬公司向美國德克薩斯西區聯邦地區法院韋科分庭先後遞交了訴狀,因侵犯專利權對Bumble和探探分別提起訴訟。
App侵權屢禁不止 企業如何防微杜漸?
隨著技術的發展,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相關法律問題也接踵而至。商標搶注、著作權糾紛、專利侵權等現象層出不窮,侵權的表現形式也從原來的單一化、簡單化逐漸趨於多樣化、複雜化的態勢,這些都警示著App行業應該重視其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完善企業內部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2017年7月,《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實施,在APP的許可權限制方面,要求生產企業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不得呼叫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終端功能。2018年5月實施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資訊保安技術個人資訊保安規範》規定,對個人資訊的收集應有明確的目的,不得超出產品功能相關目的外收集額外的個人資訊。
據《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電信服務質量的通告(2018年第4號)》顯示,三季度工信部對48家手機應用商店的應用軟體進行技術檢測,發現違規軟體53款,涉及違規收集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惡意“吸費”、強行捆綁推廣其他應用軟體等問題。重拳出擊之下,為什麼App侵權還是屢禁不止?由於App製作成本低,藉由大牌遊戲或應用的熱度,往往能讓不法商家迅速獲益。在巨大的利益和相對較小的侵權成本驅使下,一些不法商家紛紛打起了盜版、山寨的“如意算盤”。此外,應用商店的監管缺失,成為滋生“李鬼”APP的溫床。應用商店之所以對山寨和抄襲不予以主動制止,主要原因在於無論制止與否,使用者下載哪個版本的應用,應用商店的收益都不會受到影響。
APP的呈現方式、內容等是App智慧財產權保護最為核心的要素,也是一個App產品的價值所在。在開發中,企業即使運用不同的程式語言,不同的設計思路,開發出來的軟體也可能呈現出相同的形式。在舉證環節中,證明對方的侵權行為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前期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對於一款App的開發、運營尤為重要。(王小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