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百度搜索已死”暴露平臺相殺傷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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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南方都市報
記者 蔣小天 發自北京
“作為搜尋引擎的 百度 已死。”知名媒體人方可成1月22日在微信公眾號新聞實驗室撰文《搜尋引擎百度已死》指出:百度搜索結果中頻繁出現百度自媒體平臺“百家號”內容,內容質量堪憂。這篇文章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百度搜索搜出的全是營銷號。”被稱為“國民搜尋引擎”的百度到底推薦了啥?企業優先推薦自己的產品應不應該?做搜尋引擎的百度跨入內容平臺的江湖之爭又面臨何種境遇?
南都記者就此採訪多位專家學者,他們表示,百度推薦百家號背後反映出平臺之間存在內容壁壘,實際暴露的是近年來網際網路平臺“流量之爭”中互相遮蔽的典型問題,平臺間互相遮蔽封殺或已傷及使用者利益。
百度搜索結果引爭議
首頁13條中的8條資訊皆來自“百家號”
1月23日上午,南都記者以“英國脫歐”為關鍵詞在PC端搜尋,發現除了第二欄集中展現5家媒體報道,第三欄即百度百科,首頁的剩餘8項均為百家號文章。無獨有偶,以“春運”為關鍵詞搜尋也同樣出現上述情況。
有網際網路業內人士就此向南都解釋,目前百度首頁的搜尋排序是產品設計所致。以“英國脫歐”為例,百度會根據內容匹配、熱度等因素抓取入口網站和各大媒體的報道置於第二欄集中展示,後面8項內容則是百家號中使用者點選量較高的文章。
首頁13條中為非百家號的文章僅5條,這個比例是否過低?該人士告訴南都,首頁第二欄集錦中的文章也不侷限於5篇的數量,而會根據文章熱度實時更新,“不同時段,各家媒體的內容熱度會產生變化,所以及時對此欄進行更新,同一時段呈現5篇文章,也是考慮到人們注意力在同一時段基本只能關注到5個熱點資訊”。
該人士介紹,根據使用者習慣和使用者體驗,PC端和手機端搜尋呈現機制也各有不同。
南都記者在手機端以關鍵詞“英國脫歐”搜尋發現,在智慧聚合一欄中,詳細顯示相關機構媒體報道共有10條,比PC端多5條,向右滑動後可選擇檢視“更多報道”。
百度昨日也在 微博 迴應稱,目前搜尋結果中,百家號內容全站佔比小於10%。
優先推薦自有產品涉嫌壟斷?
專家稱歐盟曾有判罰先例高額處罰
目前百度在搜尋引擎市場中佔據份額第一的位置。有觀點質疑:百度利用搜索引擎的巨大流量,來為自有產品導流、“澆灌”百家號,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北京大學市場與網路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永偉認為,百度如果在搜尋引擎中大量導向自己的產品,行為類似於搭售商品。據陳永偉介紹,2017年, 谷歌 因為搜尋商品會在業面優先顯示G oogleShop-ping(即谷歌提供的商品比價服務網站),被歐盟認定為在搜尋結果中推廣自己的比價服務,並且對競爭對手進行了搜尋許可權降級,濫用了其搜尋引擎的市場主導地位,操縱搜尋結果不公平地把客戶引向自己的購物服務。歐盟反壟斷機構委員會就此對谷歌處以24 .2億歐元(約合27億美元)的鉅額罰款,同時要求谷歌在90天內終止相關行為,谷歌隨之將旗下的G oogleShopping比價服務與主要的搜尋平臺分離。
“就搜尋引擎而言,應是公共利益的提供者,絕不能捆綁到自己的產品上去。”陳永偉說,企業需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和產品意識,產品不好將遭遇消費者的自覺抵制。同時政府需要對此種情況進行監管。“這樣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和體驗,也不利於百度自身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繼峰則持有不同意見。劉繼峰告訴南都記者,儘管此前歐盟以反壟斷法對優先提供自己產品的企業進行判罰,但目前中國對此種情況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反壟斷法》來看,判處“搭售”中的一個考量關鍵是要求消費者強行購買商品,而百度在搜尋引擎中尤其是在首頁裡優先推薦百家號內容,對其他競爭者產生擠壓效應,但尚未構成“強行購買”,“因此是不是涉嫌壟斷還有待考量。”在劉繼峰看來,企業優先提供自家產品,從經營者的角度無可厚非,目前市面上還有眾多提供搜尋引擎服務的企業,當某一產品損害使用者體驗時,使用者還可以選擇其他產品。
專家點評“平臺壁壘”:
互相遮蔽封殺已傷及使用者利益
在各界圍繞百度搜索推薦機制進行爭論的背後,網際網路平臺間的潛規則與“壁壘”也漸浮出水面。
南都記者瞭解到,在中國網際網路平臺型企業爭相構建“生態系統”的當下,用流量“澆灌”自有產品、優先推薦自有內容甚至遮蔽競爭對手的現象,頻頻出現。
南都記者搜尋發現,不僅是百度搜索引擎會優先出現“百家號”,在 搜狗 搜尋引擎,也會優先推薦來自 搜狐 網的內容(搜狗是搜狐的股東)。
在前日舉行的2019百家號創作者盛典上,百度副總裁沈抖針對《搜尋引擎百度已死》做出公開回應。沈抖表示,中國網際網路在逐步走向分裂、割裂,PC時代使用者在標準瀏覽器上可以沒有障礙地訪問任何網站的內容,但是到了移動網際網路時代,A PP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相互之間連線非常困難,很多內容被封鎖在A PP內,使得使用者的訪問變得更加困難。“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才推出了百家號,推出了百度智慧小程式的行業解決方案來徹底扭轉這個局面。”
近年來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媒介生態已經發生變化,隨著微信、今日頭條等A PP的崛起,這些新生的網際網路平臺爭相推出自己的“號”,以搭建平臺的方式吸引優質內容生產者入駐,同時為奪取獨家優質內容,平臺之間產生互相遮蔽封殺的現象,“號”的出現催生了新的內容生產、分發、傳播體系,直接挑戰甚至顛覆搜尋引擎在內容獲取、分發中的江湖地位。
在陳永偉看來,內容平臺之間設定“平臺壁壘”並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每個內容聚集平臺的搜尋功能要好用,“未來也許將逐漸走向精細化的搜尋,使用者需要什麼樣的東西,就在相對應的某個平臺上搜索到,這樣也通過優質化、精細化的內容競爭來鼓勵企業競爭”。
值得關注的是,這樣的遮蔽封殺現象絕不僅限於上述領域,就在不久前,今日頭條推出社交產品“多閃”、前快播CEO王欣推出“馬桶M T”、快如科技推出產品“聊天寶”,此3款社交A PP均在面世後其下載連結遭遇微信遮蔽。
同濟大學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旭也告訴南都記者,利用微信遮蔽競爭對手的產品的行為均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為何企業冒著涉嫌違法的風險,還要紛紛構建平臺壁壘?
陳永偉指出,在內容為王、流量變現的時代,企業紛紛進行生態佈局,爭奪流量就是爭奪經濟效益,企業相互之間絕不會讓競爭者引流。
企業到底有沒有許可權使用遮蔽封殺等手段,其邊界又在何處?知名科技自媒體人王冠雄認為,遮蔽手段的使用無可厚非,但其使用邊界應遵守兩個原則:不能綁架使用者;不能違反現行法律,這是底線。“但事實上,目前的遮蔽已經傷及使用者的利益。”王冠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