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眾籌2018表現亮眼,募資成功率高達60%
【獵雲網(微訊號:)】2月1日報道(編譯:田小雪)
編者注:本文作者Sherwood Neiss為美國加州眾籌投資諮詢公司Crowdfund Capital Advisors的合夥人。
據相關資料顯示,在資金眾籌監管條例的規範之下,以及合法註冊籌資門戶或籌資經紀機構的支援之下,各家初創企業和小型企業每年能夠從信譽較高的零售投資方手中拿到高達107萬美元的外部資金支援。按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定,發行一方需要填寫並提交Form C表格,同時線上披露某家公司的業務運營、團隊規模以及財務狀況等資訊,以便投資者稽核真偽。自三年前誕生至今,資金眾籌這一領域已經取得了長足發展。
尤其是2018年,眾籌專案數量、收益規模和投資方數量,都呈現出了高達三位數的增長。更為重要的是,行業內的各家初創企業已經能夠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合理利用資金眾籌監管條例順利籌集到所需資金。而且,與傳統的私募證券發售《D條例》相比,各項活動和流程所耗費的成本也是降低了不少。
傳統意義上,能夠順利完成風險資本籌集工作的初創企業比例僅為6.5%。但相比之下,能夠藉助資金眾籌監管條例順利完成資金籌集工作的初創企業比例高達60%。對於那些想要跟隨這一發展趨勢卻還在猶豫不決的初創企業來說,高達27萬美元的平均籌資金額,或許是它們最終下定決心的關鍵促進因素。畢竟在內部資金耗費完全之後,這樣一筆資金已經足夠幫助它們挺過難關避免破產。
此外,全新的資金眾籌監管條例,還能有效解決就業問題,促進經濟積極發展,推動各個行業取得進步。平均看來,每一次眾籌活動能夠創造2.9個全新工作崗位,為當地經濟帶來超過2.89億美元的收益,同時賦能全美各地區82個行業的大力發展。從相關年度分析報告資料來看,眾籌資金應該還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收益規模的擴大。具體說來,或許是得益於眾籌專案在不同企業內的既得收益,從而為發行一方帶來了一種所謂的“眾籌營銷”推廣效應。
下面,本文簡單羅列了幾點基於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的調查研究結論:
第一,特殊眾籌發行活動的數量實現了144%的增長,從2017年的474例增加到2018年的680例。
第二,2018年所完成各項眾籌活動的收益總額實現了154%的增長,從2017年的7120萬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093億美元。到2018年底,收益總額達到1.94億美元。
第三,順利完成的眾籌活動數量實現了189%的增長,從2017年的221例增加到2018年的417例。
平均看來,眾籌發行活動的成功率從2017年的58.9%增加到2018年的63.9%。
平均看來,2018年順利完成的眾籌活動總額約為27.0996萬美元。
平均看來,順利完成的眾籌活動大約持續113天。
平均看來,順利完成的眾籌活動中的投資者總數實現了190%的增長,從2017年的7.7558萬位增加到2018年的14.7448萬位。
從地區範圍來看,發行一方已經成功在全美39個州(包括首都DC特區)完成了眾籌活動。
在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規範之下,所有特殊眾籌發行活動的收益總額超過2.89億美元。
據參與調查的172家發行方表示,在調查報告持續的時間範圍內共計創造了498個全新工作崗位。也就是說,平均每家發行方創造了2.9個全新工作崗位。
據參與調查的發行方表示,在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規範之下,在調查報告持續的時間範圍內共計實現了比上一年高出131%的收益增長。
那麼,這些資料究竟能夠說明什麼?
目前,在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規範之下的市場,還處於較為幼稚的起步階段。想要發行方、投資方以及發行資金規模呈現出指數級別增長,還是需要等待關鍵性拐點的出現。當然,當下特殊眾籌發行市場已經處於穩步增長和良性擴張的階段。至於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市場,應該還是有著相當大的增長空間。
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目前眾籌活動的資金注入速度非常穩定、非常健康,沒有出現任何潛在的異常活動或非理智投資行為。在全美範圍內,無論是希望尋求資金支援的發行方,還是希望尋求分散化和多樣化的投資方,都在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的規範之下持續增長。
除此之外,與傳統的私募證券發售《D條例》相比,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更為高效。甚至可以說,它是初創企業和中小型企業進行資金眾籌活動效益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種方式。因此,說它是當下最為可行、最為合理、最為高效的資金籌集方式,一點也不為過。
總而言之,全新資金眾籌監管條例,未來有著非常光明的發展前景。一方面,它能夠提高當地社群對當地經濟的貢獻度。另一方面,它又能彌補傳統資金籌集方式(比如信用卡、銀行貸款以及風險資本)的不足,在更大程度上為初創企業和中小型企業提供資金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