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遇與挑戰:中國民營銀行發展現狀分析與前景展望
編者按
自2014年3月民營銀行試點啟動以來,截至目前,我國已有17家民營銀行開業運營。 民營銀行常態化設立的實現,標誌著我國銀行業乃至金融業發展進入了全新階段,高質量地發展民營銀行,無論對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還是進一步深化我國金融業改革,均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近期,《金融時報》組織相關力量對我國民營銀行發展課題進行了大量採訪、調研,並形成《中國民營銀行發展報告》。報告對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歷史、現狀進行全面回溯和剖析,並在此基礎上對各家民營銀行的運營模式和經營特色進行詳細分析。同時,結合新時代背景下民營銀行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探討民營銀行未來的發展戰略,並對進一步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提出政策建議。
發揮“鯰魚效應”:民營銀行發展助推金融業改革
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金融機構特殊的產權結構和經營形式決定了其具有機制活、效率高、專業性強等一系列優點,也因此成為中國金融體制的重要補充。民營金融機構的建立必然會促進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推進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
發展民營銀行具有歷史必然性
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在我國並非新生事物,但真正由民營資本發起設立的銀行還比較少。從發展背景來看,民營銀行的誕生有一定的必然性。
傳統商業銀行大多通過鋪設物理網點的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並以抵質押物作為主要的風險控制手段,這種運營模式和風險管控手段並不適用於無抵押物、缺乏信用積累的小額分散客戶。隨著小微企業、“三農”、個人消費者的金融需求日益旺盛,市場亟需新生力量藉助創新技術在渠道覆蓋和風險管控方面有所突破,以覆蓋碎片化的長尾需求。
民營銀行實現常態化設立
我國銀行業向民間資本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與市場化改革的程序以及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具有同步性。
2013年年末,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決定“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和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人民銀行、原銀監會等相關部門落實中央和國務院政策精神,於2014年年初啟動民營銀行試點。2015年5月,前海微眾銀行等第一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全部如期開業;2016年,重慶富民銀行、四川新網銀行等12家民營銀行獲批籌建。2016年年底,原銀監會發布《關於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意味著民營銀行正式進入依法依規常態化設立的新階段。
有助於促進銀行業改革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動脈,無效或者低效的金融資源分配將使得整個產業的執行出現嚴重的問題。傳統的商業銀行更傾向於為國有企業和基礎雄厚的大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民營銀行是由民間資本出資設立,他們會更傾向把客戶定位於民營中小企業,民營銀行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民營銀行市場準入有助於銀行業市場化改革程序的加速。目前,我國銀行體系以國有銀行為主,在相似的股東背景和公司治理結構下,業務具有一定的同質性,民營銀行可以引入差異化的競爭機制和業務模式,讓民營銀行發揮“鯰魚效應”,提升銀行體系的服務效率,改善競爭格局。
經營良好:民營銀行特色顯著
從首批民營銀行試點的“四種經營模式”起步,如今,17家民營銀行已逐步探索出了適合自身的發展之路,並在各自領域內形成了差異化的經營特色。
淨息差表現突出 資金來源依賴同業負債
截至2017年年末,民營銀行總資產3381.4億元,較上年同比增長85.22%。其中,各項貸款餘額1444.17億元,同比增長76.38%。
首批試點的5家民營銀行都在開業後兩年內實現了扭虧為盈,而根據對外公佈年報資料的12家民營銀行的公開資料,2017年,共有10家民營銀行實現了盈利。
根據銀保監會資料,2017年,民營銀行總計實現淨利潤19.67億元,是上年同期的2.09倍。2018年上半年,17家民營銀行淨利潤達29億元,淨息差為4.25%,遠高於商業銀行2.10%的平均水平。
截至2017年年末,民營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8億元,同比增長63.81%;不良貸款率為0.53%,同比下降0.04個百分點,與商業銀行1.74%的平均水平相比,低了1.22個百分點。
眾所周知,存貸業務是銀行的基本業務,但由於網點和品牌知名度等問題,民營銀行自成立之初,就一直面臨存款難題。
目前,我國銀行吸收存款主要是線上和線下兩種渠道,民營銀行的網點設立標準是“一行一店”,在只有一個網點甚至沒有物理網點的情況下,吸收存款面臨較大困難,所以大部分民營銀行都轉向線上吸收存款,但是由於民營銀行線上流量有限,且遠端設立賬戶還有一定限制,吸收存款效果不太理想。
現階段民營銀行負債端多數依賴於股東資金以及同業負債,客戶存款佔比較低,資金渠道單一, 部分民營銀行對包括同業存放、同業拆借、同業存單、賣出回購等在內的短期批發融資方式依賴性較大。
民營銀行負債結構普遍依賴股東存款和對公存款,且總負債規模受限,反過來會影響其放貸能力,不利於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快速站穩腳跟,也不利於其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民營企業。
2014年,原銀監會下發《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規定同業負債不得超過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2017年4月,原銀監會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檢查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餘額是否超過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
對於民營銀行來說,同業融資如果受到壓縮,就會導致流動性比例等指標下降。
聚焦特定領域 堅守普惠金融理念
追求差異化定位、堅守普惠金融發展理念,是監管部門設立民營銀行的初衷。在此背景下,首批試點民營銀行基本確定了服務個人客戶和小微企業的業務方向,主要形成四類特色經營模式:個存小貸(前海微眾銀行)、小存小貸(浙江網商銀行)、公存公貸(天津金城銀行)和特定區域存貸款(溫州民商銀行和上海華瑞銀行)。
從首批民營銀行試點的“四種經營模式”起步,如今民營銀行已逐步探索形成了鮮明的業務發展特色。
當前,17家民營銀行的業務定位多聚焦於小微企業、“三農”、自貿區和科創企業等金融需求,通過向具有自身特色和優勢的客戶群體提供有針對性、便利的金融服務,實現差異化精準定位。
各具特色 探索差異化發展之路
自2014年籌建之初,前海微眾銀行將發展戰略確定為“普惠金融為目標、個存小貸為特色、資料科技為抓手、同業合作為依託”並堅守至今。前海微眾銀行藉助先進的金融科技手段,在2015年5月推出了定位大眾客戶的首款小額信貸產品“微粒貸”,並結合應用場景陸續推出了一系列小額信貸產品,逐步形成了頗具特色的普惠金融業務體系。與傳統金融產品相比,前海微眾銀行以“微粒貸”為代表的小額信貸產品具有“無抵押、無擔保,迴圈授信、隨借隨還,7×24服務、15分鐘貸款完成”等特點,讓客戶“隨時可得、按需貸款”。
浙江網商銀行背靠阿里電商平臺,獲取客戶資源和交易場景,並加入物流資料等實時資訊,構建較完整的交易資料網路。相比於傳統銀行的客戶,浙江網商銀行主要針對阿里巴巴、天貓及淘寶使用者發展小額信貸業務,並基於風控的創新,2017年6月起將這種金融服務從線上賣家延伸到了線下的小微經營者。浙江網商銀行定位於專注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網際網路銀行,業務依託於實體經濟和真實的交易場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為小微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天津金城銀行立足於天津自貿區,並輻射京津冀、環渤海以開展“公存公貸”業務,其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積極發展對公供應鏈業務,並確立財政、旅遊、汽車、物流、醫療衛生、節能環保、航空航天、電子商務8個細分市場,建立事業部體制,深化細分領域專業度,客戶多為產業鏈條上下游優質中小客戶。同時,天津金城銀行將“一主兩翼”作為主要發展戰略目標,“一主”為傳統業務,“兩翼”為創新業務和網際網路金融,著力打造資產驅動、主動負債型的輕資產銀行。
上海華瑞銀行將其自身定位為“服務自貿改革、小微大眾和科技創新”,積極探索具有華瑞特色的數字化智慧型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新普惠)。作為首家註冊於上海自貿試驗區的法人銀行,上海華瑞銀行的融資包括為進出口業務提供支付結算、跨境融資等服務,客戶以本地區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為主。
機遇與挑戰並存:民營銀行“求生存”向“謀發展”轉變
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此背景下民營銀行迎來可貴的發展機遇。同時,民營銀行在由“求生存”向“謀發展”轉變的過程中,仍舊面臨一系列困難與挑戰。資金來源單一且展業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抗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值得關注。
政策紅利釋放發展空間
今年2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強調,“支援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可以說,新時代背景下的政策紅利以及廣大長尾客戶的普惠金融需求,蘊藏著民營銀行未來發展的最大機遇。此外,民營銀行所具備的在股東資源、體制機制方面的優勢以及天生具備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基因,也將為其發展提供動能。
從2013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次提出“探索設立民營銀行”,到2017年1月原銀監會正式頒佈《關於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民營銀行試點改革進入穩定發展階段。監管的逐步放開以及國家大力支援普惠金融,為民營銀行發展帶來廣闊發展空間。
目前,我國大量的長尾客戶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滿足,尤其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三農”領域,因此民營銀行面臨著廣闊的普惠金融藍海。同時,民營銀行因其更易接近普惠金融受眾群體,能夠更好地貫徹普惠金融理念、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特別是在當前國家扶持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背景下,民營銀行量體裁衣的特色服務或將發揮更大作用。
資金來源單一成發展制約
從接受調研的民營銀行反饋情況來看,資金來源單一且展業受到限制、部分小型民營銀行可能面臨退出或被收購風險、資本支撐不足且抗風險能力較弱、公司治理機制亟待完善是目前民營銀行面臨的四大主要挑戰。
在我國銀行業面臨變革、金融風險不容忽視的當下,監管部門對民營銀行准入門檻始終沒有放鬆,雖然監管層鼓勵民營銀行更好地發揮對傳統銀行的補充作用,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然而對於民營銀行可能帶來的風險,監管層慎之又慎,因此,在業務資質上對民營銀行開放有限。
根據《銀監會市場準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民營銀行必須實行“一行一店”模式,即在總行所在城市僅可設1家營業部,不得跨區域。“一行一店”模式使得負債來源主要以同業資金為主的民營銀行資金來源更受限制。線下設點的限制使得個人賬戶和I類賬戶的遠端開戶對民營銀行尤為重要,而未來遠端開戶是否能放開也充滿不確定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5年釋出的《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目前仍未放開遠端開立全功能的I類賬戶,民營銀行吸收存款受到一定限制。
此外,與股份制銀行、城商行相比,民營銀行在很多業務資格上也受到一定限制。根據央行2007年《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民營銀行成立兩年內無法進入同業拆借市場;根據央行2013年《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發行管理辦法》,民營銀行成立三年內難以通過發行金融債解決資金來源;由於不是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正式成員,現階段大部分民營銀行也沒有資格發行大額存單吸收存款。
民營銀行資產負債結構的不盡合理同樣值得關注。在其資產結構中,一般性貸款以外的非信貸資產佔比偏高。目前來看,部分民營銀行的非信貸資產(主要是各種投資)規模遠大於信貸資產,與其他型別銀行相比,非信貸類資產佔比明顯偏高;在其負債結構中,批發性融資佔比(同業負債依存度)相對偏高,一般性存款特別是零售存款佔比偏低,這給銀行的流動性管理帶來了較大壓力。
未來應堅持錯位競爭戰略
在未來的經營中,民營銀行應當保持戰略定力,形成客戶基礎,並且與時俱進,保持不斷創新的能力。在這個基礎上,探索差異化經營,加強同業合作,發揮股東及體制機制等自身優勢,大力運用網際網路模式及金融科技,將是民營銀行下一步發展的主要戰略方向。
差異化經營不僅正在為民營銀行所實踐,也將是其未來發展的一項主要戰略。民營銀行的發展思路雖略有差異,但核心基礎還是要走差異化的發展道路,與傳統的商業銀行錯位競爭,仍需以服務好大量長尾客戶的需求為主要落腳點,例如注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普惠金融、消費金融、區域金融、創新創業等。
除了和同業形成錯位競爭以外,積極合作將是民營銀行未來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民營銀行要儘量避免與現有銀行的正面競爭,在錯位發展中形成相對優勢。應積極加強與傳統銀行、券商、保險、基金、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合作,在共贏中求發展。
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重要標識的金融科技相關,民營銀行的真正生命力所長,在於以金融科技創新為核心抓手。未來,民營銀行在戰略上仍要重視金融科技的投入和應用,注重對科技人才的培養,通過科技手段有效地建立風控體系,補足自身短板。
完善監管政策: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
從試點民營銀行經驗來看,民營資本在公司治理、決策效率、市場化激勵機制、服務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等方面已經表現出一定的體制優勢,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對於進一步深化銀行業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未來,應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
進一步擴大民營銀行試點範圍
目前試點的民營銀行數量較少、總體體量較小,難以對整個銀行業形成“鯰魚效應”,起到的示範效應有限。因此,在對民營銀行試點經驗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應進一步擴大民營銀行試點範圍,並對民營銀行的試點經驗進行推廣,充分發揮民營資本的體制優勢,帶動整個銀行業提高效率。在推廣路徑上,可以優先考慮那些民營資本佔有控股地位的銀行,然後再將民營銀行好的做法向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的銀行推廣。
同時,應吸取20世紀80年代放開民間資本設立信用社導致無序擴張、違規經營乃至引發倒閉風潮的教訓,在批設民營銀行時注意把握好節奏。為有效防範道德風險,避免民營銀行“風險自擔”原則落空,應明確新設民營銀行加入存款保險的條件,並根據實際風險程度繳納存款保險。
鼓勵民營銀行差異化發展
從試點銀行經驗來看,民營銀行已經在差異化經營方面進行了有益嘗試。目前試點民營銀行體量小,尚不會對銀行業造成系統性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鼓勵各家民營銀行根據自身稟賦和所處環境的特點,實施差異化發展、錯位競爭。要在發起設立階段把好准入關,嚴格要求民營銀行實施差異化定位,並明確相應的發展路徑;對於已經開業的民營銀行,要做好持續跟蹤檢查,防止民營銀行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偏離初始定位,與現有銀行繼續進行同質化競爭。
應在堅持技術可靠、風險與行業影響可控、實名認證、交叉複核的前提下,適時推進包括新設民營銀行在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遠端開立全功能I類賬戶試點,為網際網路銀行模式的落地奠定基礎。針對發展較為成熟的民營銀行,可考慮適時取消“一行一店”的歧視性限制規定。具體操作上,可參照城商行管理,新設分支機構必須在註冊轄區範圍內。
此外,應取消民營銀行資金來源限制。一是在存款方面,調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規則,將民營銀行單列類別,在利率浮動上限、按存款規模差異化定價等方面,給予民營銀行差別對待。近期部分民營銀行推出新型智慧存款產品,因其門檻較低、支取靈活、利率較高等特點,受到了客戶歡迎。民營銀行數量少、規模小,創新風險總體可控,在監管上可允許民營銀行在產品和服務創新方面先行先試,並引導其完善資產負債配置,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及資訊保安保障體系,合理管控流動性風險。
二是在同業拆借方面,修訂現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發行管理辦法》,為新設民營銀行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開展流動性管理和通過發行金融債獲得資金來源提供便利,逐步緩解民營銀行負債來源單一的問題。此外在其他業務方面也酌情考慮與傳統商業銀行享有同樣待遇。
實施差別化監管政策
處於初創期的民營銀行在業務發展上無成熟經驗可循,客戶資源有限,經營模式尚處於探索階段,抗風險能力較弱,在資金、渠道、人才、科技等方面都要落後於成熟銀行。建議監管部門對於處於初創期(比如三年內)的民營銀行能夠適用不同於成熟銀行的差別化監管政策,為民營銀行監管指標達標設定一定的緩衝期。
民營銀行試點既要敢於創新,又要嚴格監管。對於長期合規合法開展業務、服務實體經濟成績顯著的民營銀行,允許和支援其在合規經營、規範運作的基礎上,適當給予較大的創新空間,放寬限制,引導和鼓勵在經營範圍、業務資質和產品開發等方面進行適度創新,從而更好地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課題組組長:趙學鋒
成員:胡利民 李嵐 翟寬寬 周萃 孟揚 杜冰 趙萌 陸宇航 左希
撰稿統籌:孟揚
金融科技作為以新技術為核心的創新,立足於新理念、新政策,三者匯聚成的澎湃合力將重塑中國金融產業新生態。屆時,億歐智庫研究院還將釋出《 2019開放銀行發展研究報告 》,解讀金融科技賦能開放銀行的融合與落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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