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最新格局:Waymo、通用神仙打架,百度等中國公司成績不錯,蘋果嚐到墊底的滋味
加州車輛管理局(DMV)可能是世界上最專業的無人駕駛監管機構。
DMV 非常大膽地推動無人駕駛的發展,比如它在 2012 年緊隨內華達州之後,允許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展開測試;2018 年,它頒佈了全球首個可以不配備安全員的完全無人駕駛牌照,並在之後允許無人駕駛汽車免費接送乘客。
這吸引了全世界的無人駕駛公司,幾乎每家公司都會在加州設定辦事處,並積極開展道路測試。
同時,DMV 非常關注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性和技術。每年,它都會要求在加州開展路測的無人駕駛公司提供詳細的情況,並據此公佈兩份報告,其中一份是過去一年和無人駕駛有關的車禍報告。
另一份是無人駕駛汽車的「脫離報告」(Disengagement Report),即車輛以無人駕駛狀態行駛時需要人類駕駛員介入的頻次,以「次/千英里」或每次人為干預發生時走過的里程(MPI)作為衡量指標。「脫離報告」可以很大程度上反應無人駕駛公司的實力。
最近,DMV 公佈了 2018 年度的無人駕駛汽車「脫離報告」,它也反映了全球無人駕駛的最新格局。
Waymo、通用 Cruise 神仙打架
Waymo 依然是無可爭議的霸主。
每 1000 英里的行駛中,Waymo 的無人駕駛汽車平均需要 0.09 次人為介入;或者說,Waymo 的無人駕駛汽車每行駛 11154.3 英里,才需要一次人為介入。
在 2018 年度的 1271587 英里的路測中,Waymo 的「脫離」行為只發生了 114 次。
▲ 各家無人駕駛公司的 MPI 對比. 圖片來自:thelastdriverlicenseholder.com
對 Waymo 來說,這已經屬於常規操作。去年的報告中,Waymo 需要人為干預的頻次已經是 0.18 次/千英里的水平。
榜單中的第二名是通用的 Cruise,它的無人駕駛汽車的人為干預頻次為 0.19 次/千英里,MPI 則為 5204.9 英里。
從資料上看,雖然通用和 Waymo 還有一些差距,但它也足以睥睨群雄。這兩家公司已經居於無人駕駛的金字塔頂端。
▲ Waymo 的無人車. 圖片來自: Dllu
Waymo 是最早開展無人駕駛研究的公司,背後有技術實力和財力同樣雄厚的 Google 做支撐,已經積累了其他公司難以比擬的技術和資料。
通用 Cruise 則是汽車廠商發力無人駕駛的典範。
2016 年,通用收購了矽谷無人駕駛公司 Cruise Automation,這已經比 Waymo 開展無人駕駛測試晚了 7 年。
不過,通用 Cruise 在 2017 年就製造了「世界上第一臺可以量產的無人駕駛汽車」。這個概念稍微有點拗口,主要意義在於它不同於以 Google 為代表的網際網路公司,對上市的普通車輛進行改裝,而是直接在生產線上為自動駕駛汽車進行優化。
也就是說,一但配套的無人駕駛技術或法律法規成熟,通用可以最快速度進行量產。這也是汽車廠商的優勢。
2018 年,投行 RBC Capital Markets 的研報認為,通用 Cruise 的估值或能達到 430 億美元。
以百度為代表的中國無人駕駛公司們
DMV 的報告中,中國或有很深的中國背景的無人駕駛公司也大放異彩。
Pony.AI 的無人車需要人為介入的頻次是 0.98 次/千英里,MPI 為 1022.3 英里,排名第 5;百度以 4.86 次/千英里,MPI 205.6 英里排在第 7;AutoX、Roadstar.AI 和文遠知行(WeRide)分別排名第 9 – 11 位。
▲ 百度的無人車
在報告中的全部 48 家公司中,中國的無人駕駛公司顯示了不錯的實力。
不過,僅從需要人為介入頻次上看中國無人駕駛公司的實力,還遠遠不夠。
首先,DMV 報告基於各家公司自行提交的資料,而每家公司對「脫離」的統計是不同的,例如《投資界》報道稱,一些公司處理 MPI 資料的方式是:將每個人工干預的資料均匯入模擬器,在其中由工作人員主觀判斷,如果當時場景下安全員不干預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就當做零人工干預。
另外,各家公司的自動駕駛車輛數量、路測里程也是重要的考量指標。例如排名靠前的 Roadstar.AI 只有兩輛測試車,行駛里程僅 7539 英里,遠少於其他中國無人駕駛公司。
除了加州,中國無人駕駛公司也正在北京、廣州、安慶等地積極開展測試,因為還缺少相應的資訊披露機制,這部分資料我們還無法得知。
蘋果無人駕駛汽車的艱難之路
DMV 報告中,蘋果的無人駕駛是掉隊的那個。
從 MPI 來看,蘋果排在倒數第二位,為 1.1 英里,也就是說每開 1.1 英里,蘋果的無人車就需要一次人為介入,這和 Waymo 的 11154.3 英里是天壤之別;蘋果無人車需要人為干預的頻次為 871.65 次/千英里。
比蘋果資料更差的是 Uber,需要人為干預的頻次為 2608.46 次/千英里,MPI 為 0.4 英里。
▲ 正在道路上測試的蘋果無人駕駛汽車. 圖片來自:Bloomberg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2018 年 3 月,Uber 的無人駕駛汽車導致一名行人喪生的案件後,它就停止了再加州的道路測試。DMV 的報告中,Uber 在 3 月後的資料是缺失的。從這個意義來說,蘋果的無人駕駛汽車是墊底的。
蘋果的汽車專案被稱為泰坦計劃(Project Titan),最初它致力於研發與特斯拉競爭的新能源汽車。2017 年,蘋果獲得 DMV 的許可,可以在公共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蘋果的無人車開始暴露在公共視野中。
但泰坦計劃並不順利。2018 年,蘋果從特斯拉挖回了後者的首席工程師道格·菲爾德(Doug Field),此人之前是蘋果硬體工程副總裁,在 2013 年跳槽到特斯拉。
▲ 特斯拉沒有出現在報告中,因為它藉助使用者的 autopilot 為自己收集資料並改進自動駕駛功能,而不是用無人車在道路上測試. 圖片來自:gettyimages
有媒體統計,僅截至 2018 年 8 月份,就有約 46 名特斯拉員工跳槽蘋果。這還引發了特斯拉和蘋果的口水仗,馬斯克甚至說蘋果是「特斯拉墳場」,意思是挖的都是特斯拉開掉的人。
1 月,媒體曝出,蘋果從泰坦計劃大幅裁員 200 多人。根據最新的蘋果華裔工程師涉嫌洩密被捕案件的證詞顯示,泰坦計劃有大約 1200 名核心員工。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蘋果在加州道路上開展公共測試的無人駕駛汽車有 62 輛,在所有公司中排名第 3,近 8 萬英里的行駛里程,也僅次於 Waymo 和通用 Cruise,遠超其他公司。
2017 年,蘋果還建議 DMV 在報告中加入對無人駕駛汽車「成功阻止事故」的考量,蘋果的無人駕駛汽車至今也未捲入明顯的車禍中。
在對待安全的態度上,蘋果還是值得 Uber 認真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