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費15年不漲?深圳福田探索構建政府投資專案設計管理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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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建築設計行當,2002年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是我國唯一的關於建築設計收費的國家規定,也是市場定價的基礎依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保護。
2002版《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2002年確立的設計收費制度,在國內施工和設計質量整體不高、技術水平低的情況下,實行最低限價的收費方式,無疑有利於保護設計方建築師的利益和保障設計的品質。
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該收費管理規定的弊端也日益顯現。2002年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是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產生的,更多地體現了國家行政定價強制性的一面,不可避免地仍帶有部分計劃經濟的特點。
2002年沿用至今的建築設計國家收費標準成為近年來建築市場討論的焦點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只有少數經濟發達城市的重大政府投資專案上設計費稍高,約佔到整個工程投資額的2%到3%,不僅仍低於國家收費標準,更遠低於國際上同行業常規5%到6%的設計費比重水平。而餘下全國大部分工程投資專案設計收費水平更低,一般只能佔到工程投資總額的1%到1.5%,甚至不足1%。
雖然2015年國家發改委釋出了《關於放開建設專案服務價格的通知》,檔案指出“在已放開非政府投資及非政府委託的建設專案專業服務價格的基礎上,全面放開以下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建設專案專業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至此,2002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失去了原本的強制性。但是國有大型企業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市政、基礎設施等專案的報價失去了標準、審計無依據,所以事實上還有許多專案依然沿用此項標準。
事實上,如果不設定政府指導價,市場又處於高度的資訊不對稱狀態,市場必然陷入無序狀態。這體現在建築設計市場有效競爭不足。尤其是政府投資專案,政府業主定價無據可依,也無法識別市場主體的優劣,放開政府指導價必然導致市場無序競爭。其本質問題在於業主對於建築設計水平要求的參差不齊和建築設計市場企業建築設計能力水平之間參差不齊之間無法匹配的現象。
就此,我國建築設計市場陷入了一個價格放管兩難的境地,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各有優劣。但由於建築設計受限於制度其根本價值無法體現,價格調節顯得杯水車薪。
在國際上,建築師與業主是代理關係,建築師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主導作用。業主根據建設需求委託建築師幫助其策劃、設計、招標選擇施工單位、選擇材料、裝置、控制工程和造價,直到工程最終驗收完成。建築師不但承擔建築策劃責任,承擔成本控制,同時也需提供業主滿意的建築產品,如達不到目標,建築師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市場聲譽損失。
但是在國內,建築師與業主是僱傭關係,建築師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只負責部分建築設計任務,不起主導作用。原因是政府分段監管,導致建築設計行業分解成多個行業,如發改委系統的前期諮詢行業、規劃行業、建築設計行業、造價諮詢行業、建設監理行業,以及施工圖審查行業。原本是一個責任主體,卻分解成多個責任主體,大家分別負責,但誰又都不能負全面責任。建築師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主導權,也沒有相應的社會地位,且無法參與後續工作和施工過程使得其對實際施工技術與施工現場狀況完全無法監管掌控,設計和施工無法實現協同,建築師對建築產品的總設計師地位喪失,最終扼殺了設計價值通過建築產品實現的根本途徑。
2017年,一組視訊圖片刷爆網路,事件當事人——同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曾群,被認為說出同行心聲而受到建築師網友熱贊,但曾老師卻說,這其實不是自己要表達的全部。
為應對以上的種種問題,響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提出的“提升建築設計水平”,2018年9月,深圳福田區常務會通過了《福田區政府投資專案工程設計優選優價優效管理辦法(試行)》。為深入推進建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範建築工程設計市場,提升建築設計水平,打造城市建築精品,《辦法》出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這在深圳市甚至全國範圍內均屬首創。
今日深圳 攝影:王祥東
那什麼是建築設計的“優選”、“優價”和“優效”?
設計優選
所謂設計優選,《管理辦法》延伸了工程設計的服務範圍,提升了工程設計在建設工程專案中的地位,有利於工程設計水平的提高、有利於建築精品的打造。完善設計招選制度,通過設計優選實現市場篩選、促進良性競爭,實現優中選優。
對於設計優選,《管理辦法》首先明確了優選的基本方式,包括招標、競賽和直接委託三種。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招標形式上又可分為方案招標和團隊招標,方案招標是招標的主要形式;對設計週期有緊急要求的,可採取團隊招標。對於方案招標中的技術標,又可分為概念設計競標和方案設計競標兩種競標方式。
進一步地,《管理辦法》又分別明確了規劃要點明確情況下的方案招標和規劃要點未完全確定情況下的方案招標兩種情況下的招標組織實施程式。設計競賽部分明確了其適用情形、組織實施程式和全過程設計諮詢服務的實施方式。
深圳當代藝術館與城市規劃展覽館 攝影:舒赫
設計優價
《辦法》首推“市場調節價+政府參考價”的設計收費制度,按照不同專業水平等級制定政府參考價用於質詢程式的比價基礎,雖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可以促使政府投資專案的設計計費有據可依,又不影響市場水平的全面提升和發展。
對於設計優價制度,《管理辦法》首先是建立市場調節價格機制,建立政府參考費率體系。明確了建立優選優價優效政府參考費率體系,作為區政府投資專案設計取費參考依據,用於商務標考察和質詢程式中的比價基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政府參考費率體系是由區發改局根據設計服務成本和市場變化動態調整。
實際測算得知,福田最新基礎服務計費參考是2009年國際計費標準的45%,是2002計費標準的1.56倍。計費標準較大幅度提升,保障了設計師團隊的基本利益,促進了建築工程設計市場的公平競爭,有利於建築設計水平的提高。
設計優效的側重在於“設計優選”和“設計優價”之後,確保專案能優質、高效的落地實施。《管理辦法》建立了一套設計服務履約評價管理制度,明確了完整的信用管理體系,並首創設計服務履約評價管理機制和黑名單制度。
在《管理辦法》的設計服務履約評價管理制度中,承擔工程設計業務的首席責任人,在設計合同簽訂之前應在區住建局進行履約信用登記。委託單位按照設計服務履約評價管理的要求,對設計團隊的管理狀況、配合情況和履約能力等進行評價,並及時反饋區住建局,實行動態管理。同時每個年度結束和受託服務事項完成後,設計團隊應及時向委託單位提交履約自查報告。委託單位對設計團隊的履約情況進行客觀公正評價,並向區住建局提交履約評價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服務內容、人員配備、服務質量、服務週期、服務收費、服務態度和誠信情況等內容。
《管理辦法》同時規定,發生設計團隊實際參與設計專案的首席責任人及其他主要專業責任人與投標檔案不符、過度設計等故意惡意做大投資規模、設計成果粗製濫造、質量低下等情況時,福田區住建局將予以公開曝光並納入“黑名單”,有效實現風險管控。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 攝影:KPF
建築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首要環節,決定著專案的後續施工和整體質量。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指出我國“建築設計水平有待提高”的行業突出問題,並提出了“提升建築設計水平”的要求。深圳市享有“設計之都”的美譽,福田區作為深圳市的核心區,在建築設計領域有著人才優勢、品牌優勢,繁榮設計文化、打造建築品牌是本次政府投資專案管理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