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線丨長春長生被罰91億,向問題疫苗受害者單人最高賠償65萬
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終於有了處罰結果。
10月16日,國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了多項行政處罰。國家藥監局針對三項違法行為進行了罰款處罰,合計罰沒款91億元。
對此,長生生物釋出公告稱,處罰產生的鉅額罰款可能會導致公司存在暫停上市或退市風險,子公司長春長生公司設立狂犬病疫苗專項賠償金,具體賠償方案為: 造成一般殘疾的,一次性賠償20萬元/人;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一次性賠償50萬元/人;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人。
長生生物公告
行政處罰中,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國藥準字S20120016)藥品批准證明檔案;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罰款72.1億元。
長生生物疫苗事件最早開始於7月11日的內部員工舉報。7月17日,國藥監局對長生生物疫苗進行飛行檢查後,發現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按劣藥論處,被沒收庫存疫苗186支,罰沒款總計約344萬元。 7月21日,《疫苗之王》一文釋出後,長生的疫苗問題開始持續發酵。
本次除了對企業罰款之外,國家藥監局對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月24日,長春新區公安分局釋出訊息,長生生物15名涉案人員被依法刑事拘留。公開資料顯示,高俊芳不僅是長生生物董事長,還兼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高俊芳持有長生生物18.18%的股份。
也是在今天,證監會發布公告,稱要嚴懲長生生物信披違法。證監會擬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涉案當事人給予30萬元以下不等罰款,同時擬對張友奎等3名當事人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將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後,依法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
7月26日開市,長生生物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長生",開盤一路跌停。對於"疫苗事件"對公司的影響,高俊芳的兒子、長生生物副董事長張洺豪迴應新京報時說:"(對公司的嚴重後果是)沒了,那還有啥?該退市退市。"之後,長生生物被多家基金將估值調整為0元。
次日,證監會修改上市公司意見,指出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公司,堅決依法強制退市。
9月3日,長生生物釋出公告稱由於狂犬疫苗事件被調查,導致公司半年報編制工作陷入停頓,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018 年半年度報告,當日起開始停牌至今。
以下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原文
以下為中國證監會披露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