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網際網路廣告的前世今生
廣告是一種古老的商業模式,廣告主付錢,媒介負責展示,中間可能還有廣告公司的參與,負責根據廣告主的需求製作廣告。這一系列行為的最終的目的都是幫助廣告主更好的實現其商業目標。
消費者付錢購買商品或者服務,這筆錢的一部分被商家用來在各種渠道打廣告。所以,其實我們也為廣告買單。
那廣告本身有價值嗎?我認為在這個商品和資訊都過剩的時代是有價值的,它的價值在於連線了商家和消費者,商家有賣出更多商品的需求,消費者也有獲取更多優質商品資訊的需要。
早期的網際網路,本著免費、開放、自由的精神,並沒有通過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本身收費。但公司總要生存下去,高昂的人力和伺服器、頻寬等成本,使得即便有VC,也不會允許這些網際網路公司一直虧損,必須找到一種適合的商業模式。於是網際網路廣告誕生了。
那什麼是網際網路廣告呢?最直白的理解就是傳播載體為網際網路的廣告。因為轉播載體是網際網路,因此相比傳統紙媒和電視廣告,就出現了很多新的玩法。
先普及幾個基本術語:
| CPM(Cost Per Mile)
按廣告展示付費。比如CPM為10元,則表示廣告每展示一千次廣告主需要付10元。
| CPC(Cost Per Click)
按廣告點選量計費。顧名思義就是你的廣告每被使用者點選一次,就付費一次。
| CPA(Cost Per Action) 按使用者行為付費。又細分為:
CPD(Cost Per Download)按下載量計費,一般指使用者完成APP或者遊戲的下載。
CPI(Cost Per Install)按安裝量計費,即按啟用APP的使用者數量來計。
CPS(Cost Per Sale)按照最終完成訂單的使用者數量進行結算,這種一般比較少,廣告主以電商類公司為主。
| CPT (Cost Per Time) 按展示時長付費。一般出現在視訊廣告中。
這些術語理解起來都不難。之所以會出現這些計費方式,核心就在於因為網際網路技術的出現,讓廣告圈的著名天問“我知道我的廣告費有一半浪費了,但卻不知道是哪一半”開始有解了。
以往對於廣告主來說,撒出去的廣告費如潑出去的水,廣告公司不會跟你承諾效果,最終能帶來多少訂單和使用者一半看廣告質量,一半靠運氣。但網際網路廣告出現後,竟然可以做到“定量”打廣告!花費1000元,我就可以知道有多少人可以看了這則廣告,多少人點選了,多少人最終付費了,所有的資料都可追蹤可分析,簡直幫廣告主解決了最大的難題:廣告效果評估。
接下來再說行業角色。傳統廣告行業涉及到的角色包括廣告主、代理(各種廣告公司)、媒介。而網際網路廣告在此基礎上新產生了一個角色:廣告網路/聯盟 。廣告網路的作用就是利用新的網際網路技術更高效地撮合媒介和廣告主。比如Google的AdSense廣告聯盟,百度鳳巢系統,易傳媒的AdChina,淘寶的阿里媽媽,騰訊的廣點通等(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自己之後再搜尋有關這些廣告聯盟的資訊)。
同時,網際網路廣告,相比傳統廣告也有了更加豐富的展現形式。
資訊流廣告
這個是最近幾年非常流行的一種廣告展現形式。最早出現於Facebook,也是幫Facebook在上市跌破發行價後力挽狂瀾的產品。其實就是將廣告“偽裝”成一條正常的資訊,穿插在使用者的閱讀列表裡,讓使用者誤以為這是一條正常資訊,從而增加點選的概率。當然,將什麼樣的廣告插在什麼型別的資訊裡,以及使用者是否會感興趣,背後有一套大資料作為支撐。
貼片廣告
主要指網路視訊裡的廣告。這個和傳統的電視廣告有點類似,但因為網際網路視訊的靈活性,因此在展現時間、形式上也更多樣化。
頁面廣告
這個是最傳統的網際網路廣告展現形式,包括圖片和純文字。
視訊互動廣告
這種廣告展示形式還沒有很成熟,主要在視訊中。之所以稱為“互動”,是指視訊在播放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廣告”商品,在頁面上會直接浮現出介紹、收藏的按鈕,感興趣的使用者可以直接一鍵收藏,後續再完成購買。
隨著網際網路廣告在技術上越來越成熟和標準化,開始採用網際網路進行推廣的傳統商家也越來越多,這種可以定量評估效果和控制開銷的廣告形式,其投入產出比已經遠不如以前了。就淘寶直通車來說,一個使用者的獲客成本(最終有下單行為的使用者)已經高達300-400元。
在這個各種商品嚴重過剩的時代,想要獲得消費者的注意力越來越不容易。沒有商家會不投放廣告,但最終這些花在廣告上的錢由誰來買單了呢?還是消費者自己。所以結果就是,我們自己花錢幫我們從大量其實功能非常重複和近似的商品中“選”出了自己認為“最好”的商品。 好像成為了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
或許不久的將來,就像《fast company》預言的那樣,傳播就像性一樣,只有沒本事的人才需要付費。而付費獲得的,肯定不會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