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票軟體涉“收費陷阱” 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春運”將至,官方售票渠道12036一票難求。在此背景下,各種第三方搶票軟體粉墨登場。這些軟體基本上不是免費,有的還區分了多級別的付費加速包。
快捷方便的網上購票已經成為許多人買票的首選。搶票軟體儘管方便,背後卻暗藏貓膩。
一是利用消費者的心理,設定多個收費檔次並標註不同的搶票成功率,在這種比較的心理暗示之下,消費者更會自願地掏錢。二是設定種種隱形收費專案,消費者稍有不慎,就會在無意中多消費。這前一種做法大致還能算是合法的商業操作,而後一種就屬於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了。
此外,我們不得不提的是個人資訊保護的問題。現在火車票實行實名制,搶票軟體獲取了客戶的個人身份證、手機號、行程等資訊,彙總起來是一個客觀的“大資料”。即便搶票軟體自稱不留存相關資訊,軟體服務商們是否真的採取了必要措施避免這些資訊被洩露,仍然值得市場監管和資訊管理部門的關注。
若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搶票軟體能夠幫助大家搶到車票,倒也無可厚非。雖然比沒使用這個軟體的人而言取得了優勢,但也不至於被禁止。畢竟若沒有搶票軟體,供不應求的熱門車票也未必就是公平的供應了。使用12306軟體的人本身就比電話訂票的人佔據了先機,電話訂票的人又比現場排隊買票的人佔據了先機。而網上訂票的人,若大家都不用搶票軟體,也不過是網路訊號更好、手機效能更佳、有閒工夫反覆刷票者佔據了先機。
搶票是同種車票之間的競爭,搶票費用比起車票價格而言還是很小的。只是收費雖不高,但也還須明確告知消費者收費細則,切不可搞隱形收費,欺騙消費者。
小結之,春運搶票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監管部門須對搶票軟體的真實性、安全性、合規性、個人資訊保護力度等加大執法,確立一定的門檻,促進搶票軟體之間的良性競爭,來發揮其積極作用、限制其消極作用。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有必要在使用時更加謹慎,既維護了自己的個人權益,也令“用腳投票”、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得以發揮。
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媒體包括自媒體也不妨急群眾所需,調研並公佈各家搶票軟體的收費方式、成功率、隱形陷阱等,讓消費者們選擇搶票軟體時更有把握。
而12306官方售票渠道若能在春運“剛需”期間加強技術維護力度、增加頻寬,讓更多人能不通過搶票軟體就順利買上票,更可謂是對社會利益的正面有力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