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線 | 范冰冰微博就逃稅問題道歉,完全接受監管部門近9億元罰款
鬧的沸沸揚揚的“陰陽合同”、偷稅漏稅問題終於有了結果。
“消失超近4個月後”,范冰冰終於發聲。針對監管部門做出的處罰,她在微博上刊登的致歉信中表示, “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范冰冰微博道歉
早前,據新華社報道,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已經查清。 ofollow,noindex"> 從調查核實情況看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 合計730萬元 。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 2.48億元 ,其中偷逃稅款 1.34億元 。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 2.55億元 ,加收滯納金 0.33億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 2.4億元 ,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 2.39億元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 94.6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 0.51億元、0.65億元 。
粗略計算,這些罰款的累計金額為8.83億元。監管部門的規定還表明,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范冰冰偷稅問題要追溯到崔永元的爆料。在電影《手機2》開拍之際,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釋出寫有范冰冰名字的拍攝合同,以及“大小合同”“4天6000萬片酬”事件。
6月3日晚間,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一日後,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稱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同時,崔永元則表示:“向范冰冰致歉,4天6000萬合同與她無關,但涉及到拍《手機》的人。”今日的調查也顯示,范冰冰涉嫌偷稅的電影為《大轟炸》。
報道還稱,范冰冰任大股東的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納稅總額為0。范冰冰方面迴應稱,由於稅務局正在核查,所以所有的稅收數字不顯示,並非納稅額為0。此後,范冰冰“消失近4個月”,直至今日有了調查結果。而且期限內交清罰款,並沒有刑責。
過往范冰冰一句“我就是豪門”的話語曾傳遍網路,從她過去幾年的掙錢實力來看,不是豪門也勝似豪門,交上罰款應該不是大問題。
去年9月25日,福布斯中國發布的“2017中國名人榜”顯示,范冰冰的年收入達到了 3億元 。要知道,這已經是她連續5年蟬聯該榜榜首。另外,福布斯公佈的“2016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演員”榜單中,范冰冰以 1.7千萬美元 的收入排名第五,連續兩年上榜,為唯一榜上有名的女華人。
從去年的名人榜資料來看,范冰冰憑藉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村姑李雪蓮一角再封影后,同年還拍了《絕地逃亡》、《封神傳奇》、《爵跡》等8部電影。據稱范冰冰單部電影的片酬在800~1000萬之間,這8部電影粗略計算有6400萬元。
電視劇方面,由其主演並參與投資的女性勵志電視劇《贏天下》未播先熱,吸引天貓技術以4.8億元天價購買其網路獨播權。《武媚娘傳奇》播出時,媒體曾報道範冰冰的片酬為3000萬元。
此外范冰冰在綜藝和大牌代言方面,收入也不菲。近來,其與李晨組成的CP,在吸粉和收入方面也助力不少。
以范冰冰在娛樂圈的資歷,或許可以還的上這些罰款。但監管的紅線,確實也在為影視行業、明星們敲打著警鐘。從既往的規定來看,將會越來越嚴。
繼去年四部門聯合釋出的《關於電視劇網路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後,今年6月 中宣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通知》強調,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路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為了進一步落實上述各項規定,8月11日,愛奇藝、優酷、騰訊視訊三家視訊網站即日起聯合正午陽光等六大製片公司發出宣告,共同抵制藝人“天價”片酬現象,共同抵制偷逃稅、“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 宣告中還提到,三家視訊網站和六家影視製作公司採購和製作的所有影視劇,藝人單集片酬(含稅)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9月11日,據騰訊娛樂報道,有訊息稱總局接下去將嚴控綜藝節目藝人的片酬,每期節目藝人總片酬不能超過80萬,常駐嘉賓一季節目下來的片酬不能超過1000萬。對此,有多位業內人士稱此事屬實。有業內人士表示,早在7月,廣電總局發《通知》管控暑期偶像養成、歌唱才藝競秀類網綜時,自己所在的平臺就接受到了總局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