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互金整治辦:嚴厲打擊網貸行業惡意失信行為
11月9日,廣州市互金整治辦官網釋出了《市互金整治辦關於打擊網貸行業惡意失信行為的公告》。公告指出,無論網貸平臺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均受到法律保護,此法律關係不因網貸平臺倒閉而滅失。各網貸平臺借款人及其擔保人履行債務還款義務,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對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其違約資訊將按照上級整治辦部署的要求納入徵信系統,並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以下是公告全文根據國家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相關要求,現對P2P網貸平臺及相關方作如下公告:
一、無論網貸平臺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均受到法律保護,此法律關係不因網貸平臺倒閉而滅失。各網貸平臺借款人及其擔保人履行債務還款義務,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對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其違約資訊將按照上級整治辦部署的要求納入徵信系統,並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二、各網貸平臺要擔負主體責任,加強自身風險防控能力,積極參與逃廢債行為的打擊,督促平臺借款人及其擔保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維護平臺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三、網貸平臺投資人要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在投資前要充分了解標的專案的相關情況及風險,確認自身已具備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不瞭解的產品及專案不投資,對自身的投資行為負責。
廣州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