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立法草案:違反隱私法將可能面臨入獄重罪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1月2日凌晨訊息,週四,美國資深民主黨參議員公佈了一項立法草案。根據該法案,違反隱私和網路安全標準的高管將面臨高額罰款和最高20年的徒刑。
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釋出的這項立法草案,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制定隱私法規。該措施還將對觸犯者罰款,最高達收入的4%。這和今年早些時候歐洲採用的規則一樣。
“現在是時候讓這個陰暗的資訊共享網路上獲得陽光了,”懷登在一份宣告中說。“我的法案為消費者創造了極大的透明度,為他們提供了控制資訊的新工具,並以嚴格的規則為後盾。”
資料隱私已經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問題。大規模的破壞行為侵害了數百萬美國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同時一些大型零售商和信用報告機構Equifax Inc(EFX.N)也被波及。
懷登還將設立一個全國性的“Do Not Track(禁止追蹤)”系統。該系統將阻止公司通過共享或銷售資料並根據個人資訊定位廣告等跟蹤網際網路使用者。該法案還將對違反隱私權的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處以500萬美元或以上的罰款。
全球最大的社交媒體網路 Facebook 公司今年早些時候表示,約有7000萬美國使用者的個人資訊被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不當的分享。Facebook上個月表示,網路攻擊者使用從朋友之間流傳的自動程式從2900萬個Facebook帳戶竊取了資料。
9月, 亞馬遜 公司, 谷歌 母公司Alphabet Inc, 蘋果 公司,AT&T,特許通訊公司(Charter Communications Inc)和 Twitter Inc等所有這些公司都告訴參議員他們會支援新的聯邦隱私法規。
商務委員會主席,參議員約翰·褚勒(John Thune)也在致力於隱私立法。
代表40多家主要網際網路和技術公司的網際網路協會支援資料隱私規則的現代化。但希望採用一種聯邦法規搶先於加利福尼亞州新法規。該加州法案將於2020年生效。特朗普政府也在尋求有關如何制定全國資料隱私規則的意見。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EU GDPR)於5月生效,取代了1995年制定的法規。
違反歐盟隱私法可能會徵收全球收入高達4%的罰款或2000萬歐元(2280萬美元),以較高者為準,而不僅僅是數十萬歐元。(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