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現狀、經驗及對我國的啟示
摘要:數字經濟迅速發展,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和社會持續轉型的重要力量。OECD主要國家都把數字經濟作為經濟發展的重點,積極推進國家發展戰略和政策,發揮數字變革為創新、貿易和社會繁榮帶來的益處。然而,數字經濟也導致世界範圍內數字鴻溝的加劇,引發了網路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新的挑戰。我國應借鑑發達國家的先進理念和發展經驗,在提升全民數字素養,加強網路安全、資料資源保護、數字經濟監管以及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方面制定合理的發展目標和政策。
當前,全球主要發達國家都把數字經濟作為經濟發展的重點,並不斷加強數字技術創新以謀求國家競爭發展的新優勢。數字經濟的概念,最早在20世紀90年代,經濟合作組織(OECD)便已經提出,但至今尚無統一定義。依據2016年G20杭州峰會發布的《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資訊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資訊網路作為重要載體、以資訊通訊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數字經濟的迅速發展,既為全球發達國家提供了走出金融危機“陰霾”的新路徑,也為我國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和新舊動能轉換提供了寶貴契機。近年來,我國推動“網際網路+”“中國製造2025”和“國家大資料戰略”助力數字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數字經濟已成為中國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新引擎。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經合組織(OECD)便開始監測和跟蹤各國數字經濟的發展,在產業測算和產業發展上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2017年末,經濟合作組織(OECD)再次釋出《數字經濟展望》報告,全面呈現數字經濟的發展趨勢、政策發展以及數字化轉型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也對外公佈了《2017年資訊經濟報告-數字化、貿易和發展》報告,對當今世界數字經濟發展現狀進行了全面的評估和分析。“不謀全域性者,不足謀一域”,通過分析全球數字經濟的發展現狀和未來方向,可以更加清晰地呈現出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方向,併為制定我國發展目標和政策提供依據。因此,本文結合OECD等組織近期相關報告,詳細探討全球發達國家數字經濟的現狀和經驗,並提出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相關建議和啟示,以期對我國數字經濟的健康繁榮發展有所裨益。
一、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現狀
1.數字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為經濟發展帶來新動能。
毫無疑問,世界正在進入一個全新的數字時代,數字經濟細分領域的規模正急劇擴張。據OECD組織2017年報告指出,目前全球資訊通訊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產量約佔總GDP的6.5%,僅ICT服務一項就吸納約1億人就業。與此同時,新一代資訊科技產品市場規模也高速增長,2016年全球3D列印機的出貨量,同比增長超過100%,已達45萬臺(UNCTAD,2017)。在數字經濟時代,資訊通訊技術是建立通訊和連線的基礎,也已成為日常生活和科技創新的重要領域。一方面,縱觀當前OECD成員國家,均在不斷完善數字基礎設施,以應對新一輪資料升級的需求;另一方面,作為創新的關鍵驅動力,超過30%的專利申請集中在ICT領域,資訊通訊技術已成為科技創新領域的新熱點。如據OECD統計,在2016年底,超過70%的美國風險投資(VC)投資流向了ICT行業,各國對ICT創新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2.各國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積極推進國家發展戰略和政策。
當前,數字經濟已成為推動經濟和社會持續轉型的重要力量,引起全球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各國政府正逐步推進“國家數字化戰略”(NDSs),歸納起來,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在數字應用上率先推動政府服務的數字變革,通過內化ICT工具和提供線上服務等,發揮先行引導作用。一方面,政府通過提供的培訓和津貼等政策,推進電子政務,完成行政請求的線上處理。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政府不斷通過文化資源數字化共享和圖書館線上閱覽等措施,拓展數字資源深度應用。
第二,在改善數字創新的政策環境方面,OECD成員國主要對創新網路實施政策支援和提供更便捷的融資渠道。然而,針對波詭雲譎的數字經濟市場,各國政府在推進ICT或知識資本投資的創新政策方面,尚缺乏應有的重視。
第三,大部分OECD國家都已專門制定國家數字安全戰略,加強保護個人隱私和網路安全。政府通過教育提升勞動者的數字素養,推進普及數字經濟的專業化教育,使大眾安全地使用資訊科技;同時,政府也通過提高使用者的數字安全風險意識和加強國際合作等措施,多管齊下,切實強化數字化安全。
二、數字經濟帶來多領域變革
放眼全球來看,數字經濟通過不斷創新融合,驅動多領域升級變革,正在為社會發展創造新的發展機遇。
1.數字轉型驅動傳統部門轉型升級。
隨著傳統產業的數字轉型,數字技術在科學、醫療、農業和城市管理等領域正得到創新融合應用。比如,在科研領域,隨著海量研究資料的收集分析和研究結果的共享擴散,正形成開放獲取期刊和同行審查的新模式;在健康領域,越來越多地移動健康APP和電子健康記錄,為優化和改善臨床管理帶來新的機遇;在農業方面,通過精確的農業和自動化,深刻地影響傳統的模式;同時,城市也抓住數字應用契機,在交通、能源、水和廢物系統等領域,不斷挖掘數字創新的潛力來改善自己的規劃和決策。
2.數字革命深刻改變就業市場。
傳統的經濟理論對技術進步與就業關係尚存爭論,在現實中,新一代數字技術對就業的複雜影響也已開始展現———在大多數OECD國家,ICT投資會導致在製造業、商業服務和貿易、交通和住宿方面的勞動力需求下降;而在文化、娛樂和其他服務建設方面出現增長(OECD,2017)。此外,數字技術的使用引起了就業結構和就業性質新的變化。例如,越來越多的新興就業群體樂於通過網路交易平臺從事靈活的、臨時性和兼職的工作。
3.數字經濟正重塑國際貿易格局。
數字化技術正在重塑貿易格局,尤其是對服務業影響尤為巨大。其一,ICT技術可以提高產業生產力和國際競爭力,並通過在研發活動中加強協作等方式來轉化為效益;其二,ICT技術的使用還可以增強客戶關係,並改善供應鏈管理,這最終將導致生產率提高和市場份額的提高,並且有助於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OECD(2017)報告指出,製造業出口中所增加的製造ICT附加值較高的經濟體,未必在出口中增加高份額的ICT服務價值,反之亦然。報告進一步指出,高效率的ICT服務,有助於提高生產率、貿易和競爭力;但在一些國家,經濟以及與貿易有關的限制(包括電信和計算機服務限制),卻仍然十分普遍。
三、全球數字經濟的風險和挑戰
1.數字經濟對使用技能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來,全球數字技術的使用率在飛速攀升,對使用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據OECD統計,2016年,95%的OECD國家公司均有寬頻連線,73%的人每天使用網際網路,並超過一半的人線上購物,不過,仍有超過一半的55歲~65歲的居民仍缺乏ICT核心技能和電腦經驗。特別是對於複雜度的較低的藍領工作和可以被機器替換的簡單重複勞動崗位,掌握更高的技能對於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越來越重要。無獨有偶,2017年,BBC的調研報告對未來365項具體職業被人工智慧取代的前景進行了展望,那些第一、第二產業的工作,被機器人取代的機率約在80%~60%之間。
2.新型的“數字鴻溝”正在出現。
雖然從全球來看,個人對ICT技術的使用率不斷提升,已有超過70%的OECD國家為學生購買ICT產品和服務———但在各經濟體中分佈嚴重不均。例如,據UNTCAD報告統計,在一些發達國家中,線上購物的人口超過70%,而在最不發達國家中,這一比例卻只有不到2%。數字鴻溝之所以產生,其一是因為數字化提升了許多的“軟”技能的重要性,如社交網路和電商平臺上留言交流等,需要更抽象的讀寫能力和溝通技巧。其二是由於大企業(相對於中小微企業)本身內部業務流程較為複雜,更有可能利用先進的資訊通訊技術應用(如ERP軟體,雲端計算和大資料)等;而中小微企業缺乏採用的技能並且面臨更大的經濟壓力則較少採用,因而數字經濟技術的運用仍存在很高的使用壁壘。
3.安全和隱私風險抑制了數字經濟充分發展。
消費者對網路詐騙、個人隱私和網上購物質量的擔憂,可能會限制數字經濟進一步的充分發展。2014年針對歐盟的調研顯示,64%的網際網路使用者比一年前更關心隱私問題,其中最擔心的兩個問題是濫用個人資料和網上支付的安全性。近年來,全球數字安全事件的複雜性、頻率和影響程度在增加,嚴重的安全事件會波及大部分的使用者,造成其對數字技術糟糕的體驗和使用牴觸。
四、對我國發展數字經濟的相關啟示
以新一代資訊科技為代表的數字經濟變革,深刻改變了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極大推動了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我們也要看到,數字經濟給經濟和社會帶來了新動力的同時,也引發了網路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新的挑戰。通過分析OECD國家數字經濟的發展現狀、機遇和挑戰,可以對我國數字經濟戰略提供以下幾點啟示:
1.將數字經濟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加快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
借鑑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我國應重視數字經濟對經濟社會的全方位輻射帶動作用,從巨集觀層面科學制定數字經濟發展目標和戰略。首先,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無論是基礎科技創新還是尖端科技創新,都離不開數字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移動互聯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需要在加快推動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支撐海量數字經濟資料需求,使企業在數字技術領域的創新潛能全面釋放。其次,以工業網際網路為重點,推動網際網路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實現新舊動能順利轉換。我國應以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為抓手,面向重點領域加快佈局工業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和平臺建設,推動數字經濟的力量由消費端到生產端拓展,大力推進“網際網路+製造業”,使融合性的數字經濟產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最後,合理制定稅收政策,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寬鬆的發展環境。中小企業是創新創業的關鍵,但當前承擔的稅負普遍偏重,與我國當前新經濟的發展階段不相適應。為此,國家可以借鑑發達國家發展經驗,出臺針對數字產業領域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研發及推廣費用施行稅收抵扣,降低中小企業研發成本,充分出發揮對數字經濟的帶動作用。
2.加強網路安全控制能力,完善資料資源保護機制。
大資料、物聯網、雲端計算和人工智慧等新興網路技術已滲透到我國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但我國網路安全防禦技術的發展尚難以應對當前網路虛擬空間的挑戰,成為網路攻擊的主要受害國。2017年,國家網路應急中心發現移動網際網路惡意程式數量253萬餘個,同比增長23.4%。其中,全球範圍內的APT組織(AdvancedPersistentThreat,高階持續性威脅)如“海蓮花”“白象”“蔓靈花”等,已經逐漸成為我國經濟乃至政治安全的最大威脅。因此,一方面需要需高度重視資訊保安,加強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強化對網路攻擊等犯罪行為的預警和執法力度(鍾春平與劉誠等,2017),通過各國更廣泛的合作交流一起應對,實現數字經濟的平穩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考慮加快推進資料資源領域的立法工作,制定資料資源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相關制度(王春暉,2018),維護國家資料主權。
3.提高全民數字素養,使數字經濟的“紅利”惠及大眾。
一是亟須減少城鄉“數字鴻溝”帶來的潛在不均等問題。雖然近年來,我國移動支付,網路購物等新興技術加速向農村滲透,但城鄉之間仍存在明顯的“數字鴻溝”問題。另一方面,外賣、網約車、共享單車等具有明顯區域化特點的應用,城鄉差別問題更加突出,各種應用使用率均超過農村地區20個百分點以上。因此應通過加大對農村群體、中低收入群體以及老年人群體的培訓,支援農村及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儘量縮小數字鴻溝帶來的新的不平等(楊新銘,2017)。
二是要關注數字經濟帶來的就業結構調整的問題。數字技術對國民就業的影響較為複雜,體現為在總量上“創造效應”和“破壞效應”並存,對就業結構也會產生重要影響。因此,要通過對數字經濟服務業等新型業態培育,增強高等教育機構辦學自主性和靈活性,以及鼓勵中高階人才創新創業等措施,使數字經濟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三是注重應用數字經濟推進“數字民生”,優先發展“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文化”等惠民工程。另外,需加強貧困人口資料資訊採集、統計和檢測,構建全國統一的“精準減貧”大資料平臺,形成高效透明的資金的劃撥流轉、落實跟蹤和效果評估機制,確保“十三五”期間脫貧攻堅總目標順利實現,使數字經濟的紅利惠及民生。
4.創新和完善數字經濟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數字經濟時代的新業態在不斷出現,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方便消費者的同時,在我國也隨之衍生出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因而政府需要依據新經濟新業態的特點,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並探索形成多方協同的治理模式,維護消費者權益,使其負外部性最小化。
一方面,政府要提升對數字經濟新業態的響應速度,及時制定實施適宜的管理細則和對策。以網約車和共享單車為例,在提高了週轉率和使用效率的同時,也帶來無序融資、惡意競爭、亂停亂放等一系列外部性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發揮政府和企業的共同作用,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體系,採取既具彈性又有規範的管理措施(魯春叢,2018)。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強資料安全、隱私和消費者保護(藍慶新,2017)。目前,我國由於個人資訊洩露導致的電信騷擾、網路詐騙問題正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痼疾”(張亮亮與劉小鳳等,2018),近年來甚至出現多起企業和從業人員將使用者資訊用於不當牟利的事件。對此,國家要進一步加大對資料隱私洩露犯罪的打擊力度,提高相關網路犯罪的違法成本,同時積極開發增強信任的技術(如隱私增強技術、數字安全工具和區塊鏈技術等),提升消費者對數字應用的信任度,從需求端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良性發展。
5.利用好“一帶一路”等的發展機遇,強化數字經濟國際合作。
OECD的《數字經濟展望(2017)》報告指出,在當前數字經濟的大環境下,各國之間避免“閉門造車”尤為重要。為此,應該積極尋求合作和交流經驗,共同搭乘網際網路和數字經濟的“快車”。對於我國當前發展而言,可以利用好“一帶一路”和“二十國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的發展機遇,切實提升國際合作水平,在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和新一代資訊科技等方面實現“引進來”和“走出去”。
一方面,注重加強與歐盟、英國等發達經濟體之間的合作,推動中歐資訊基礎設施合作、數字技術聯合研發和數字合作試點城市(專案)等專案開展,將一批高層次人才、先進技術及優質企業"引進來"。
另一方面,藉助“一帶一路”倡議和《二十國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通過與“一帶一路”等國家實施廣泛數字經濟領域的合作(藍慶新,2017),鼓勵企業以參股、併購以及境外上市等方式開展對外投資,推動我國數字經濟模式“走出去”,促進國內數字經濟在競爭與合作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略
作者:於瀟宇 陳碩
來源:《現代管理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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