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華迴應美國被禁:美光把晉華視為威脅,不存在竊取技術行為
11月3日晚間,針對美國出口管制及美國司法部指控福建晉華和聯華電子涉嫌竊取美光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事件,福建晉華正式迴應稱,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堅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福建晉華稱,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記憶體儲存器關聯產品的研發、製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晉華公司始終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
不久前,曾經對儲存業務寄予厚望的福建晉華,遭遇幾年來最大的運營危機。
美國時間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將福建晉華積體電路有限公司加入實體清單”,對福建晉華採取限制出口措施。美國商務部稱,“福建晉華即將完成DRAM的量產,該技術可能源自美國,且將威脅到為美國軍方提供此類晶片的供應商的生存。”
隨後,美國司法部宣佈,對福建晉華及其中國臺灣地區合作伙伴聯華電子提起訴訟,指控這兩家企業涉嫌竊取美國儲存晶片公司美光科技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
福建晉華宣告稱,美光公司把晉華的發展視為威脅,採取各種手段阻止、破壞晉華的發展。美方將晉華列入美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並採取司法措施。對此,晉華公司堅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錯誤做法,便利和促進雙方企業開展正常的貿易與合作。
福建晉華是由福建省電子資訊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的先進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此前晉華積體電路已納入中國“十三五”積體電路重大生產力佈局規劃。根據此前規劃,福建晉華於2018年9月投產,月產能為6萬片。
就在美國商務部的公告後兩天,作為技術上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聯華電子釋出宣告,表示決定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聯華電子是晉華在儲存業務上最大的“盟友”,2016年5月,晉華與聯電簽署技術合作協議,開發DRAM相關製程技術。由晉華支付技術報酬金,開發出的DRAM技術成果,將由雙方共同擁有。
“目前中國的儲存晶片廠商中,量產最快的是晉華,現在只能擱置了。”一位接近晉華的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晉華目前的處境十分被動。
11月1日,聯電就上述事件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郵件採訪時表示,“關於福建晉華近期的發展情況,聯華電子將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與法規,並暫停獲得當局正式批准的聯合開發專案下已為福建晉華所進行的研發活動 ,直至獲相關部門批准再恢復。”
就在11月1日,美光科技也對該訴訟發表了宣告。美光科技高階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兼董事會祕書Joel Poppen先生在宣告中稱,“非常感謝美國司法部決定對竊取我們智慧財產權的犯罪行為提起訴訟。美光幾十年來投入了數十億美金開發智慧財產權。美國司法部今天的舉措再次強調盜取商業機密的犯罪行為會得到公正處理。”
此次訴訟涉及的三名美光前員工為美光原臺灣區總經理陳正坤、工程技術人員何建廷和王永銘。
這次事件是此前“聯美案”專利糾紛的升級。
半導體行業研究機構芯謀研究首席分析師顧文軍表示,中國是美光科技的最大市場,貢獻了超過半數的銷售額,或許之前美光在國內的一次禁售判決是導火索,引出了該公司在上海和西安的裁員,進而與美國政府溝通,出臺了針對晉華的禁售。
2018年7月份,福州中院判定美光科技26種晶片產品在國內遭到臨時禁售。而在此之前,聯電、晉華、美光三者之間的“糾紛”就不斷升級。
11月2日,對於竊取美光商業技術的指控,聯電迴應稱,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上與先前美光公司對聯華電子提起民事訴訟所主張的內容是相同的。聯華電子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先通知聯華電子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表示遺憾。
聯電否認竊取美光技術一事,並強調自己在DRAM方面的技術實力。聯電稱:“對於任何聯華電子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華電子都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迴應該等指控。”
而在媒體報道聯電恐面臨超過200億美元罰金後,聯華電子又於11月3日釋出官方宣告稱,該案尚處於司法程式初期階段,案件審理時間漫長,媒體揭露的罰金數額為原告主張的最高金額。聯電錶示,將配合司法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提出證據抗辯,但從目前評估看,“此起訴對公司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目前晉華正處於裝機驗機的關鍵階段,有部分機臺已經進入工藝驗證環節。但由於本次禁令,相關美國半導體裝置供應商如泛林半導體,應用材料等已停止技術支援,並切斷了全部的電話、郵件交流。除裝置之外,晉華的軟體系統也採用了較多美國供應商,如MES採購了美國IBM的產品,目前IBM也切斷了和晉華的一切聯絡。”招商電子方競對記者說。
責編: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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