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將於2020年起正式徵收數字稅
近日,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表示,馬來西亞將效仿新加坡開徵數字稅。
據悉,所有對馬來西亞消費者提供線上服務的外國服務商,都必須從2020年1月1日起向馬來西亞海關進行登記,並交納相應的服務稅。目前來看,所涉及的線上服務包括軟體、音樂、視訊和數字廣告,不過馬來西亞並未透露稅率等其他具體細節。
林冠英表示,徵稅數字稅是為了平衡零售實體店與網店(尤其是海外公司所有的網店)之間的競爭。
此外,所有進口服務的銷售和服務稅(SST)將分別繳納,確保資訊技術、工程和圖形設計等本地服務提供商能夠與外國公司公平競爭。
目前,馬來西亞政府會針對馬來西亞公司與外國服務提供商的數字和非數字交易徵收10%的預扣稅(WHT)。
為了降低業務成本並避免“雙重徵稅”,如企業可能同時支付WHT和SST,馬拉西亞政府將從2019年1月1日起引入SST抵扣信用體系。該信用體系的機制細節尚未確定。
除了本次引進的數字稅政策外,其他影響馬來西亞數字經濟的政策還包括:
1.引入新的《資本市場和服務法案》,以批准和監督數字貨幣和代幣市場交易活動。
2.政府將建立一個5000萬令吉(1200萬美元)的共同投資基金,並利用其他融資平臺(如股權眾籌和P2P借貸平臺)與私營部門共同投資。
3.為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監管的首次置業者推出房產眾籌/P2P平臺。FundMyHome平臺由EdgeProp開發,計劃於2019年第一季度推出。
4.引入30億令吉(7.21億美元)的行業數字化轉型基金,並提供2%的補貼利率。該基金旨在加速擁有智慧技術的行業,如機器人和人工智慧。
5.政府管理的風險投資基金,如馬來西亞科技發展公司、馬來西亞債務風險投資公司、馬來西亞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和搖籃基金公司將進行精簡。政府配對補助金只頒發給可以吸引私營部門投資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