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臨近 網路購物買家店家都要當心
原標題 “雙11”買家店家都要當心
來源 南方日報
記者 尚黎陽 通訊員 穗檢宣
南方日報訊 距離一年一度的“雙11”已越來越近,隨著各種促銷手段上線,很多人已提前開啟了“買買買”的模式,但一些不法分子卻趁機“渾水摸魚”,騙取消費者和商家財物。11月6日,廣州檢察機關披露涉網路購物犯罪的3個套路,提醒大家在“買買買”或“賣賣賣”的同時要保持理智,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據統計,2016年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共批捕“雙11”期間涉網路購物犯罪案件66件184人,起訴96件189人。
刷單環節 想刷單反被詐騙18萬
為了刺激消費,衝擊銷量,部分網店商家僱傭他人為店鋪刷單,以此製造好評的假象。然而,一些使用刷單套路的商家,反而被犯罪分子“套路”了。廣州增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宗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在電商平臺上刷單賺取佣金的方式,引誘李某合作刷單,詐騙了李某“刷單”使用的本金及佣金共18萬元。
廣州檢察機關披露,還有一些犯罪分子偽裝成刷單手,利用黑客軟體,採用虛假網路刷單交易的手段,騙取網店商家錢財。
廣州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饒某某詐騙案中,饒某某在電腦上購買刷單網店商品,並在付款頁面要求網店主遠端控制其電腦自行付款。由於饒某某的電腦上事先安裝有黑客釣魚軟體,電腦會將商家的網店付款頁面自動替換成其支付寶充值頁面,並增加充值倍率5倍或10倍。比如,商家在自己的網店上購物付款200元,實際上已轉賬1000元或2000元至饒某某的支付寶賬號。通過這樣的方式,饒某某詐騙該店主金額10萬餘元。
購物環節 聲稱返款實際捲款潛逃
廣州檢察機關介紹,有的商家在“雙11”期間通過各類虛假銷售宣傳,擴大消費者受眾群體,以全額返現、消費返款、介紹返點等手法,騙取消費者購物款。
檢察機關披露的一起相關案件中,網店主馬某利用“雙11”購物節的網路促銷宣傳時機,打出“免費跨境購物,資金共享,消費全返”的虛假廣告,並對消費者承諾各消費級別的全額返款時限,對消費額1000元以下的買家均按時返款,並承諾介紹朋友進微信群消費的顧客以1%至1.5%的消費額進行獎勵。在這樣的宣傳下,馬某的微店微信群消費者數目迅速增長至1500餘名,但等到首批大額消費款2個月返款期限即將結束時,馬某把網店的全部商品下架,捲款潛逃。至案發時,其微店已獲利834萬餘元。
退貨退款環節 掉包貨物後要求退款
不少網路購物平臺為鼓勵交易和保障消費者驗貨權,出臺了網購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的規則,有的不法分子也打起了這一規則的主意。
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宗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某網店購買了耳機等數碼產品,收貨後拆開包裝將產品佔為己有,再裝入與原產品重量相等的雜物,發起退貨申請,網店主收到貨物包裹後沒有拆包,只是看到包裹塑封膜完好就簽收並退還貨款。後商家將該貨物轉賣給新客戶,直到新客戶ofollow,noindex">投訴 “貨不對板”,網店主才發現貨物之前已被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