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春:攜號轉網將全面開放 提升服務品牌是關鍵
通訊和資訊化產業是一個國家資訊化的基礎工程,通訊、資訊化技術的發展極大的促進了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發展,二者已成為國內各產業的助推器,同時,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然而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就是手機通訊。
在今年全國兩會的“部長通道”上,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年底前實現所有手機使用者自由攜號轉網”。攜號轉網政策訊息一出,移動、聯通和電信三大運營商開始調整政策,為消費者提供諸多福利和優惠,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客戶的流失。
那麼,什麼是“攜號轉網”呢?
“攜號轉網”是指號碼可攜帶,移機不改號,例如,持有移動號碼的手機使用者,可在不換號碼的情況下直接轉入中國電信或中國聯通,享受電信或聯通提供的通訊運營服務,“攜號轉網”對於使用者來說是一個非常實惠的政策。
不過,攜號轉網早在2010年和2014年分別在天津、海南、江西、湖北和雲南五省市正式試點,而今年年底攜號轉網將覆蓋全國所有手機使用者。
攜號轉網政策雖好,然而並不是所有使用者都能成功辦理,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根據工信部規定,想要成功辦理“攜號轉網”需要滿足以下3個條件:第一,“攜號轉網”的號碼必須實名制,必須是本人使用;第二,轉網之前如有參加運營商的活動,必須等活動結束;第三,“攜號轉網”的號碼不能有任何欠費。
在進行攜號轉網之前,使用者需要確認自己是否符合攜號轉網的辦理條件。
最近,筆者發現某些運營商對外調整一些優惠政策,以贈費補助的形勢將高保底資費為使用者辦理,例如:每月保底100多的套餐經過運營商贈費實際使用者只需繳納20多元即可享受該套餐,大部分使用者認為套餐贈送的流量以及通話時長多,個人支付的月租又少,就辦理了。殊不知,這是運營商的一種“套路”手段,類似於這種形式的套餐,大多都含有少則一年,多則幾年的合約期,用來套住使用者,防止其攜號轉網流失。
筆者曾發表《通訊運營商服務亟需提升》文章,闡述了通訊運營商的競爭手段和一些應該注意的問題,不要讓使用者花著相關套餐的資費卻得不到該有的體驗,同時應切實維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如:計費是否準確、訊號覆蓋範圍、使用者隱私等是否得到了應有的保障。
而現如今攜號轉網政策訊息一出,運營商又開始處處給使用者挖“坑”,大大降低了在使用者心目中良好品牌形象,殊不知只有以消費者利益為核心,才能保證消費者使用者不被流失。
日前,工信部印發了《關於2019年資訊通訊行業行風建設暨糾風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深化“攜號轉網”業務規範辦理,不得擅自增設辦理條件、人為設定障礙,不得利用“攜號轉網”實施惡性競爭行為。
攜號轉網本是好事,它可以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好的運營商服務,同時也促使通訊運營商的以更加優質的服務更上一個新臺階,我們希望運營商能多一些“真誠”、少一些“套路”。未來的中國通訊產業運營市場如何發展變化,運營商們在未來會如何競爭,未來局勢又將會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