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使用者同權應成為運營商底線
馮海寧
近日,工信部、國資委印發《關於開展深入推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2019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運營商保障使用者自由選擇權,切實增強使用者獲得感,嚴禁出現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等行為。
這一《通知》很有現實針對性,相關規定若能嚴格執行,行動電話老使用者將獲得一個新福利。此前,不少消費者反饋,不管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還是中國電信,很多優惠套餐僅限新使用者使用;合約老使用者不能隨便換套餐;老使用者套餐流量偏貴。這被認為是一種“殺熟”,損害了老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運營商之所以這麼做,是認為老使用者“跑不了”,而用優惠套餐來吸引新使用者,是為了提升業績。
儘管近來老使用者的待遇確實開始明顯提升,如某運營商發起“查網齡送流量”活動,老使用者均可參加,網齡越老得到的免費流量越多,但是目前只有部分促銷活動做到兼顧老使用者,是不是所有新套餐實現新老使用者同權,還有待於審視。上述《通知》規定嚴禁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就是要徹底杜絕新老客戶不同權現象,以增加老使用者獲得感。
新老客戶同權應當成為運營商的底線。這是因為,首先,新老使用者同權是法律要求,不同權就是違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包括“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運營商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就是限制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對於運營商明顯違法的行為,當然需要糾正。
其次,限制老使用者不符合提速降費政策精神。近幾年來,提速降費整體效果比較明顯,讓多數使用者有獲得感。但是,此前運營商很多優惠套餐僅限新使用者使用,那麼老使用者就難以享受到降費紅利。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運營商的這種做法抵消了提速降費的部分效果。上述《通知》提出今年“行動網路流量平均資費降低20%以上”,要想讓全民享受降費紅利,必須嚴禁歧視老使用者。
再次,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不符合國企形象。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雖然也是企業,作為企業追逐利潤很正常。但是國企在追逐利潤的同時,應承擔比其他企業更多的社會責任。而且,任何一家國企都有義務維護國企形象。從這個角度來說,運營商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等行為,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打了折扣,也會影響國企形象。此次國資委介入恐怕也是為了維護國企形象。
另外,運營商限制老使用者選擇新套餐等行為,不利於做大電信市場乃至大消費市場“蛋糕”。如果新套餐只為新使用者而定,意味著老使用者只能使用流量偏貴的套餐,這就會影響老使用者電信消費和其他消費動力,因為使用優惠套餐或者享受降費,才能刺激老使用者更多消費。也就是說,運營商為了一己私利,會影響我國電信市場甚至大消費市場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