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回應遭售假商家二清舉報:為拿賠償金
【億邦動力訊】12月11日訊息,億邦動力獲悉,拼多多對此前關於“一位售假商家於社交媒介表示,其曾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舉報平安銀行和拼多多涉嫌“二次清算”及無證經營支付業務並獲回覆“做了迴應。
拼多多方面表示:舉報方系售假商家,其冀望將電商O2O行業在支付清算領域中普遍存在的現實狀況與其售假之後的賠付事件混為一談,逃避法律及商事約定的制裁。
事實上,拼多多方面稱,相關事項此前已於2017年整改並進行過相應資訊披露。
據億邦動力瞭解,通常理解的“二清”是針對“一清”機構而言。“一清”機構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擁有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支付機構。“二清”的市場普遍定義則為:平臺或者大商家接入支付機構或商業銀行,留存商戶結算資金,並自行開展商戶資金清分結算。
根據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第2號令的第四條(http://www.gov.cn/flfg/2010-06/21/content_1632796.htm)規定,“支付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應當委託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不得通過支付機構相互存放貨幣資金或委託其他支付機構等形式辦理。支付機構不得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經特別許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