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豪3億客戶資料被竊取 企業使用個人資料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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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盤和林
據媒體報道, 萬豪國際 集團因資料被黑客攻擊的事件,可能會被處以數百萬美元的國家罰款,該黑客攻擊時間將很可能影響5億名客人,其中約3.27億人的護照號碼、電子郵件和其他個人資料可能被竊取,信用卡和支付卡資料也可能被盜。
在大資料時代,陷入“隱私漩渦”的企業並不在少數。除了萬豪以外,優步曾因2016年的一起資料洩露被處罰1.48億美元; 蘋果 也因為個人隱私問題,在印度市場的開拓中遇到了阻礙,最終向印度電信網路監管機構TRAI妥協等。
不可否認,大資料時代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便利,然而,也給公眾的個人隱私帶來了不小的威脅,根據第41次《中國網際網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在網際網路安全方面,個人隱私洩露的問題是發生頻率最高的,佔據了27.1%。就2018年上半年來說,網民被非法軟體或網站洩露個人資訊的案件就有3000餘起,同比2017年度增長了1.5%。
大資料時代之所以會造成個人隱私安全問題,關鍵在於人們已經失去了對自身隱私資料的專有權。個人的行跡、購買記錄都會被有關機構所擁有,自身資料早已不僅僅屬於自己。
同時,眾多企業通過使用者使用其APP的過程,都在使用者無意間獲取到了大量的隱私資料,真可謂防不勝防。
根據2017年9月江蘇省消費者協會的現場檢測結果,在手機中下載100個APP,其中有79個可以獲得位置許可權,23個可以直接向聯絡人傳送資訊,14個可以監聽電話,96個可以傳送彩信,這些看似提供便捷服務的APP卻成為了個人隱私的“竊賊”,由此帶來了各種針對性廣告推送,推銷、中介、貸款等騷擾電話、精心準備的電信詐騙、公民資訊的肆意倒賣等。
難以想象,你的一舉一動都被他人瞭如指掌,這就如同玻璃窗裡的試驗品,被眾多人研究與分析,這是非常駭人的。所以,筆者認為,在當前這個大資料時代,我們在享受其所帶來便利的同時,更應該注重保護個人隱私。
首先,應當注重自己隱私的專有權,提升隱私保護意識。根據2016年中國發布的《個人資訊保安和隱私保護報告》,證件影印件、快遞單、手機等是隱私洩露的重要載體,高達55%的人將證件給其他機構時,並不清楚其他用途,近一半的調查者丟棄快遞單時並不會加以處理,近四分之一的人在更換、登出手機號碼時,並未解綁微信、銀行卡等,對於安裝APP時,關於應用許可權請求,大部分人也並不會詳細閱讀,往往會不假思索地同意。這些行為都成為滋生竊取個人資訊行為的沃土。
其次,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法律體系對於個人隱私權的保護不夠重視也不夠全面。雖然我國出臺了類似《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等規章,但是,我們尚沒有一部專門保護個人資訊與隱私保護的法律,這一點與發達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國家應該繼續提高對於個人隱私權的重視程度,儘快出臺相應針對個人隱私權利保護的法律。
最後,企業作為當前個人資料(個人隱私)的使用者和獲利者,須切實承擔其社會責任與義務,堅守道德與法律底線。
企業在獲取個人隱私並且用於商業用途時,應當讓消費者充分知悉,將個人隱私的用途、受益群體明確標紅,引起消費者的重視。而且,要做好公眾個人隱私的保護,優步洩密等案件都在警醒企業對於消費者資訊保護的重要性,企業應當完善相應的資料保護機制,提升員工技術水平,降低資訊洩露風險。
當然,保護個人隱私並不意味著公眾的一切資訊都不允許他人獲得,這不利於群眾享受科技發展的便利,也無利於社會向前發展。公眾實際上更在意的是知情權,而不是對個人隱私的絕對保護。據有關機構曾經調查,不少群眾表示,他們願意將資料共享給運營商,因為這樣能給他們提供更為便捷和針對性的服務,只是在此之前,需要知悉自己隱私將會被用到何處,被那些機構與個人使用。
竊以為,個人隱私是一個人基本的人格權利,然而,保護隱私並不是保護個人隱私的絕對專有權,而是在保證隱私所有者知情權的情況下,根據個人意願針對性、差異性地保護不同層面的隱私,才能在這個大資料時代讓群眾更好地享受到科技發展的紅利,還能夠得到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