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得分析】“區塊鏈存證”獲司法認可,聯盟鏈方案存做惡風險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日,河南省法院宣佈上線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電子證據平臺,以解決包括網際網路版權、網際網路合同及電子合同等在內的糾紛案件。
平臺底層是基於區塊鏈的分散式帳本系統架構,利用區塊鏈的不可篡改和共識機制,可構建出一條安全可靠的資訊共享通道。不需要電子資料具體內容,獲取電子資料摘要即可實時入鏈。
鏈得得注意到,這條司法鏈包括:鄭州中院、中國司法大資料研究院、中科院國家授時中心、中國資訊協會法律分會等重要節點,並計劃支援對接更多國家或社會組織的聯盟鏈。
在“證據存證”中,只需要輸入雜湊值就可以搜到對應的存證記錄。截至12月2日午間,這條鏈的區塊高度已經超過70萬,使用者總數接近80萬。
其實在區塊鏈環境並不明朗的時期,卻看到了司法區塊鏈的快速推進。
今年中旬,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案進行公開宣判,在全國首次確認了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電子資料的法律效力,並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
之後的9月1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司法區塊鏈正式上線執行,該院也成為全國首家應用區塊鏈技術定紛止爭的法院。而河南法院的這條司法鏈其實和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做的都是一件事,解決電子存證遭損毀、篡改、偽造等問題,打通涉網審判的“最後一公里”。
在9月7日時,最高法院釋出《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承認了區塊鏈技術支撐的證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在第11條提及“當事人提交的電子資料,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雜湊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確認”。
所以無論是杭州還是鄭州,司法鏈的建立是在區塊鏈存證得到法律認可的基礎之上的。而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釋出,也意味著區塊鏈這一技術逐漸普及化。
Fox.ONE創始人韋永隆告訴鏈得得,區塊鏈技術可以直接幫助到“合規”,而資訊披露和存證溯源是“合規”的重點,所以剛好是區塊鏈技術擅長做的事情。
鏈得得注意到,無論是在司法鏈還是供應鏈金融等領域,聯盟鏈是主要的開啟方式。韋永隆也向鏈得得表示了他的擔憂:“現在的司法體系都是中心化的,但是從長遠來看,如果是讓司法這件事更公平,理論上講應該更願意接受公鏈;現在司法存證區塊鏈都使用聯盟鏈,短期看有是業務驅動導致,但長期看這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他補充道,“如果聯盟成員有利益相關方,就有動機去做不好的事情”。
不過就目前公鏈發展的情況看,在各大底層技術服務商大肆推崇其效能多麼優越的時候,但是依舊存在兩方面不安全的因素,一則在於技術不成熟和基礎設施不完善帶來的不安全,二則在於公鏈的發展依賴於激勵機制,而激勵機制的發展必然會涉及到加密貨幣,起碼從目前來看這也是不安全的。
所以公鏈的風險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以司法鏈為代表的聯盟鏈的發展。韋永隆告訴鏈得得,其實第二個安全問題是有解的,那就是做一個“無幣的公鏈”。
他說道,區塊鏈這個概念往前看,就是一個“分散式系統”。分散式系統要達到的是一致性,這在區塊鏈世界中被稱為共識。也就是說,我們做的事情本質上就是一堆計算機系統討論出一個決策來,並且這件事得到了所有計算機系統的確認。
在這個業務場景,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決策過程,和“去中心化”和“社群自制”沒有任何關係,而這個決策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成本,因此區塊鏈的核心在於整體效能的提升,而不是把關注點都放在了“去中心化”和“加密貨幣”這兩點上。
從目前加密數字貨幣監管的口徑來看,任何披著“區塊鏈外衣”進行非法融資、集資詐騙的行為一律禁止。所以監管層的“嚴監管”在於控制風險而沒有去扼殺創新。
所以,要做好一個區塊鏈系統的設計。韋永隆表示,“上鍊”這件事情是一個價值萬億的市場。但是幣不應該是二級市場上流通的代幣,可以是一個有業務支撐的“積分”形式。只不過到那時侯,它是不是加密貨幣就已經不重要了。(本文獨家首發鏈得得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