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榮耀一哥”跳槽違約案審結!主播嗨氏需向虎牙支付近五千萬
直播圈內跳槽、獵挖的訊息從未中斷過。日前,知名主播嗨氏與前東家虎牙直播之間的跳槽糾紛案二審結果公佈。二審法院駁回了嗨氏的上訴,維持原判。
按照這一判決結果,嗨氏需要向虎牙直播支付4900萬元的鉅額違約費。
主播跳槽後被訴數千萬違約金,此前合約中含排他條款
嗨氏是國內遊戲直播界的頭部主播,也被譽為“王者榮耀一哥”,他有超過450萬的微博粉絲,現直播間的訂閱人數超過600萬。
嗨氏直播畫面截圖。
2016年9月,嗨氏作為甲方與華多公司、愛拍公司簽訂了《主播三方合作協議》,並約定甲方同意將虎牙直播作為遊戲直播及視訊解說的獨家平臺,並在此之後開始了與虎牙直播的合作。2017年1月,虎牙公司作為甲方、嗨氏作為乙方與作為丙方的關谷公司簽訂了《虎牙主播服務合作協議(預付)》。2017年2月,虎牙直播再次與嗨氏簽訂了《直播服務補充協議》。
2017年8月,嗨氏單方面宣佈與虎牙直播解除合約並將在鬥魚直播平臺開播。隨後,虎牙直播發表了一篇關於嗨氏違約的宣告和一封律師函,稱平臺將對其強行違約的行為採用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值得一提的是,嗨氏此前與虎牙直播簽訂的合同中包含了排他條款,即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內,不得在與甲方存在或可能存在競爭關係的現有及未來的網路直播平臺以任何形式進行或參與直播。
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終止本協議或乙方違反排他條款的約定,在甲方以外的其他網路平臺進行直播及解說,則構成重大違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在甲方平臺已經獲得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合作費用、道具分成、廣告收入等),並要求乙方賠償2400萬元人民幣或乙方在甲方平臺已經獲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以較高者為準)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針對嗨氏的跳槽行為,虎牙直播向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判令嗨氏支付違約金人民幣4900萬元。
庭審焦點:違約金是否過高?
一審法院認為,虎牙公司與嗨氏先後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均合法有效,各方均應嚴格遵守。嗨氏利用虎牙直播平臺的知名度、客戶資源,以及頻寬、技術、推廣資源,成為國內遊戲行業最具知名度的遊戲主播之一後,本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但是卻在未通知原平臺的情況下,故意違反約定,到與虎牙直播有直接競爭關係的鬥魚直播平臺進行直播活動,已經構成根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嗨氏宣佈換平臺後,虎牙曾釋出違約宣告。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嗨氏應向虎牙直播支付違約金4900萬元,駁回了虎牙直播的其他訴訟請求。
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原被告雙方曾就違約金是否過高這一問題展開討論。法院認為,網際網路企業以“使用者為王”、“流量為王”,使用者數量與流量,是關係網際網路企業生存發展的核心問題。遊戲主播在合同期內故意到有競爭關係的平臺進行長期直播的違約行為,不僅使原平臺付出的推廣、服務資源化為泡影,更嚴重的是會造成原平臺使用者流失。
虎牙直播作為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歡聚時代”旗下的直播平臺,其使用者亦有估值,其單使用者估值為201.23元/戶。另據虎牙公司提供的公證書,嗨氏首次開播人氣190萬人,有理由相信,嗨氏首次開播的人氣主要來源於虎牙直播平臺,即使190萬人的中十分之一作為活躍使用者流失,給虎牙公司造成的損失也達數千萬元。上述違約金的約定,根據嗨氏根本違約會造成的基礎使用者、活躍使用者以及使用者注意力的流失情況綜合考慮,約定合理,符合網際網路企業的特點及實際情況。
除上述損失外,嗨氏的違約行為,還會造成虎牙公司的預期分成收益無法實現,推廣、技術支援化為烏有。此外,嗨氏的違約行為還造成了其他直播平臺與虎牙直播的不正當競爭,從長遠來看將對直播平臺市場的良性競爭環境產生惡劣影響。
主播稱平臺違約在先,強調成名並非完全依賴平臺
違約方的認定亦是案件審理中的焦點問題。
嗨氏在上訴時提出,虎牙直播與自己簽訂《虎牙主播服務協議(預付)》後,未能適當履行義務,導致其無法在虎牙直播上正常進行直播。實質上是虎牙直播違約在先,並屬根本違約,自己是迫不得已離開虎牙直播,不構成惡意違約。
另外,嗨氏表示其在成為虎牙的簽約主播前,已憑藉自身實力擁有相當高的名氣和粉絲量。在2012年至2016年間,嗨氏在網路上傳的遊戲視訊人氣量均以數百萬人計,並在2016年8月新浪遊戲自媒體價值的評選中,排在全國第28名。可見,嗨氏作為遊戲自媒體之一,在成為虎牙的簽約主播前已經擁有相當高的人氣。對此,嗨氏認為虎牙直播刻意強調了其成為知名主播完全依賴於平臺提供的資源,誇大了平臺因嗨氏離開而發生的損失。
嗨氏直播畫面截圖。
在質證環節,嗨氏還提到,《合作協議》均是由平臺提供的格式版本,雙方締約地位懸殊。年輕的主播無論是從社會經驗、法律文化知識還是談判能力都處於弱勢地位。總體來看,主播在與直播平臺的合作關係中是處於一個劣勢地位的。
二審法院認為,從合同的履行情況來看,虎牙直播在合同簽訂之後,依約為嗨氏提供了直播平臺、使用者資源、網路直播及解說所需要的必要的技術支援等,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並不存在違約。嗨氏稱服務協議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計算的違約金過高,但其在本案訴訟發生之間並無對該合同條款效力提出質疑,可見其認可該違約條款效力。
綜上,二審本院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合同約定、嗨氏“王者榮耀第一人”的地位和價值、虎牙直播的投入以及因嗨氏違約所遭受的損失等角度分析支援了虎牙直播有關4900萬元違約金的主張合理,法院予以支援。嗨氏上訴沒有提交有效的理據論證4900萬元違約金過高,該上訴理由法院予以駁回。
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