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電子商務法》出臺 如何影響華僑?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8年09月17日 第 06 版)
日前,《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下稱“《電子商務法》”)正式出臺,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確將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電子商務法》管轄範圍內,其經營行為受該法約束。
近年來,越來越多海外華僑華人抓住中國電商發展機遇,發揮自身優勢,助力跨境電商發展;與此同時,華僑華人作為海外“中國淘”大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享受著中國電商發展帶來的便利。
新出臺的《電子商務法》將如何影響華僑華人跨境電商經營者?又將如何維護熱衷“中國淘”的華人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呢?
各方關注 開創先河
吉爾吉斯斯坦僑商李全軍目前正與中國電商平臺合作,在吉當地推進跨境電商公眾海外倉的建設與發展。作為華僑華人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他密切關注著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動向。李全軍坦言,此次《電子商務法》的出臺讓他十分欣喜。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這其中也包括跨境電商。同時,跨境電商經營者應當如實報稅,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作為海外華僑華人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中國淘”的一員,巴西華商田賓關注到了《電子商務法》為保護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所作出的相關規定。針對消費者在跨境電商購物中遇到的包括虛假宣傳、售賣假貨及惡意刷好評返現、購買水軍刷好評等問題,《電子商務法》都提出了相應的懲戒措施,同時明確了經營者對快遞物流的責任。
此外,《電子商務法》還明確提出,國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商特點的海關、稅收等管理制度,同時支援小微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
北京德恆(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呂友臣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電子商務法》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方面做了很多原則性的規定,開創了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先河,同時也對世界範圍內的電子商務立法具有示範意義。
問題猶在 應時而出
據最新發布的《中國電子商務發展報告》統計資料,2017年中國海關驗放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額為902.4億元,同比增長80.6%。據瞭解,近3年中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額年均增長率在50%以上,預計今年將達到8.8萬億,海淘使用者規模將達到7400萬人次。以中國大型電商平臺“天貓”為例,自2017年天貓啟動“天貓出海”專案以來,其服務範圍已覆蓋海外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1億海外華僑華人。
海外華商作為擁有住在國本土資源,又熟悉中國國情的群體,參與跨境電商具有獨特優勢。2017年6月,“華僑華人跨境電商合作聯盟”在北京成立,這一聯盟有效整合了海外華商和中國電商優勢,推動產業鏈齊全的國際貿易網路的形成。
“近3年,跨境電商業務在吉爾吉斯斯坦取得了長足發展,這其中蘊藏著無限商機。”李全軍介紹道。然而,初創的跨境電商業務由於制度建設不規範、商家誠信缺失,給經營者帶來困擾。李全軍所在的中吉經貿合作促進會就曾接到吉國電商經營者的投訴,稱他們從中國訂購的商品存在著貨實不符,售後諮詢卻查無所蹤的問題,中國經營者也曾反映在吉國某電商平臺上付款後遲至一個多月都未收到貨的問題。
“從這個意義上說,《電子商務法》的頒佈很及時。它對電商的行業規則、商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等方面都作了規定,是電商行業法制建設的一個里程碑。”李全軍說。
據田賓介紹,在巴西,目前通過電商平臺購買中國商品成交數量日增,可貿易額卻始終不大。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巴西華僑華人、當地網民對長距離物流與售後的繁冗環節尚存疑慮,導致消費者在利用跨境電商選購高價商品時始終望而卻步。當地華人甚至不惜採取託親戚朋友在中國電商平臺購買後再寄送的原始方式。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能有效解決華商在從事跨境電商經營時的實際困難,也打消了華僑華人“中國淘”時的顧慮,可謂是“應時而出”“應運而生”。
規範行業 保障權益
部分人認為《電子商務法》的出臺不利於電子商務,尤其是個體經營者的發展。對此,呂友臣表達了不同的觀點,“只要華僑華人電商經營者在《電子商務法》範圍內合法合規經營,是不會有影響的,只是更多了一份義務和責任”。
李全軍也認為,商家要想獲得電商平臺的准入許可,就必須依法從商經營,這不僅能改變以往無序的行業狀態,更能有效服務中國商品“走出去”,在“誠信為先”的旗幟下,更多合法合規經營的華商將加入進來,助力跨境電商行業蓬勃發展。
針對佔跨境電商業務量大頭的出口業務,呂友臣認為,海外華僑華人通過中國境內電商平臺及經營者購買中國商品,這是納入新出臺的《電子商務法》之內的。由此,田賓看到了中國《電子商務法》給巴西消費者“中國淘”注入的信心。通過對平臺及經營者在商品質量、訂購流程、付款方式、物流選擇等方面權責的明確與規範,《電子商務法》將切實維護華僑華人消費者的權益,“中國淘”自然也會更舒心。
“有法可依之後就要違法必究,我覺得下一步還需要明確執法主體的權責劃分,是應該由人民法院下設的經濟法庭受理電商案件還是成立專門的‘電商法庭’?” 李全軍關心《電子商務法》未來如何有效落地執行,並提出了自己的期許。
呂友臣更期待電子商務立法進一步解決海關、稅務、外匯等跨境電商在行政監管上面臨的具體問題,比如“如何確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商品的性質,是貨物還是個人物品;如何設定通關模式;如何辦理出口退稅;如何辦理外匯進出境”,在立法層面明確這些監管環節,是未來完善立法要著力的地方。
田賓也表達對立法層面解決相關具體問題的關切,“稅務方面法律法規的明確,物流速率的進一步規範,能讓海外消費者擁有更快捷、高效的購物體驗”,這是海外華僑華人對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立法的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