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獵頭非法獲取千萬條公民資訊受審,自稱為拓展人脈
11月2日,孟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在西城法院受審。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攝
新京報訊(記者 左燕燕)為拓展人脈,30歲女“獵頭”孟某,私自將從原單位以及招聘網站上獲取的求職者資訊在獵頭群聊中與他人交換,非法獲取了1852萬條公民個人資訊,並將部分公民個人資訊提供給他人。
11月2日,孟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在西城法院受審,孟某當庭表示認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女獵頭從原公司私自下載公民資訊
孟某今年30歲,大專學歷,2011年開始在獵頭公司從事招聘工作,後離職單幹,於2017年開了一家獵頭公司,有多年“獵頭”的工作經驗。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至2018年5月,孟某在不具備合法收集公民資訊的資質和條件下,私自從她曾經工作的公司下載並儲存公民個人資訊,並通過在QQ群中與他人交換等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達18524776條。2017年7月,孟某又將部分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提供給他人,數量達551633條。
公訴人認為,孟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並向他人提供,應當以侵犯公民資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孟某表示認罪認罰。她供述稱,獲取涉案公民個人資訊的途徑,除了自己從原公司儲存下來的資訊;通過大型招聘網站上下載的資訊;還有從獵頭行業QQ群下載和置換的。
分享公民資訊為拓展人脈
從指控內容上看,孟某並沒有將這些公民個人資訊用於金錢交易。按照她自己的說法,下載這些資訊也沒怎麼用過。但她把資訊分享給群主和其他群友,才能加入更高階的獵頭群,目的是為了拓展自己的人脈。
庭審辯論中,孟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孟某對法律瞭解不夠,不知道儲存公民個人資訊是違法的,才會儲存這麼多資訊,再加上她從事獵頭的工作,保留、收集個人資訊也是為了職業發展,其在主觀上是沒有危害性的。
而且,在從孟某處提取到的上千萬條公民個人資訊中,派出所曾隨機撥打了20個人的電話,只有7個接通了,還有4人表示自己的資訊是主動在網上公開的。“這些資訊是孟某工作數年來積累下來的,存在大量公民個人資訊已經無效的可能,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公民個人在網上主動公開的。”辯護律師表示,希望法院結合這些情況,對孟某的判罰予以考慮。
公訴人則提出,“這些求職者把自己的資訊提供給招聘網站,是希望在這些招聘網站上公開,並不意味著,他們要把自己的資訊向全社會公開,允許所有人都能獲取到自己的個人資訊。”不過,考慮到孟某到案後一直態度很好,如實供述,希望法院能酌情予以判決。
孟某在最後陳述時說:“我之前真的不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現在知道了,我認罪認罰。在主觀意識上,我就是做招聘工作的,我沒想過用這些資訊去害人。”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獵頭暗地形成互換公民資訊圈子
孟某的供述反映出,作為掌握著大量求職者資訊的獵頭們,暗地裡形成圈子,互換公民個人資訊。這個現象也被警方察覺。她之所以被抓,也是因為警方查到了獵頭群,順藤摸瓜找到孟某。
孟某稱,自己有4個QQ號,加入的QQ群都是獵頭招聘群,涉及全國各個行業,各種資訊都有,群裡有檔案夾板塊,可免費下載招聘者的簡歷和通訊,也可以將自己手中的資訊名單和別人交換,獲取新的資訊,“在QQ群裡付費的比較少,大家都是自願共享。”
在此前接受檢方訊問中,孟某提出,一些大型招聘網站,曾向她以前工作過的公司出售過招聘者的簡歷和資訊。“網站的銷售人員會向其公司打電話,如果公司願意購買就支付相應的金額,基本上是15元一個招聘資訊,批量購買可能會有優惠。購買成功後網站銷售人員會給他們發賬號和密碼。”
但孟某的原單位和部分招聘網站在辦案機關均否認了有買賣公民資訊的行為。公訴人向智聯招聘、前程無憂等網站核實,回覆是其不會向企業出售資訊,需自行註冊成為會員後下載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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