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盜取新入職公司系統程式碼資料等資料,被判8個月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李某入職一家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僅一個多月,就入侵公司4臺電腦,非法盜取多個期貨戶和證券戶等賬號和密碼。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李某是碩士研究生文化,今年3月9日入職北京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軟體工程師。4月14日10點多,李某進入該公司位於朝陽區的辦公地,利用其下載至U盾內的密碼破解軟體,侵入公司四臺員工電腦,盜取電腦內儲存的公司多基金交易系統程式碼資料,其中有21個期貨戶、12個證券戶、3個期權戶的賬號及密碼,另有4名員工的期貨賬號及密碼。後李某於4月18日被抓獲歸案。
庭審中,李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其辯護人認為,李某獲取的公司資料沒有外洩,未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公司亦對其表示諒解,且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認罪悔罪,建議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授權非法獲取公司計算機資訊系統記憶體儲的資料,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當庭自願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李某在入職後的較短時間裡即實施本案犯罪,足見其主觀惡性,結合其所在公司的經營性質和運營模式,法院認為李某的行為對公司的資料安全造成了嚴重影響,不宜對其適用緩刑。據此,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2000元。
宣告:本文來自北京晨報,版權歸作者所有。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安全內參立場,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如需轉載,請聯絡原作者獲取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