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車”這個名詞出現之前,人們是怎麼稱呼這臺機器的?
編譯/Mr.Cat
來源/jalopnik.com/before-they-were-called-automobiles-cars-had-a-lot-of-182823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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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已經問世一個多世紀了。我們都理所當然的用“汽車”這個名詞來形容這個我們非常依賴的交通工具,因為它是我們出生後唯一知道的名字。但是,各位!難道你就沒有好奇,在汽車剛剛誕生的那些年,人們還給它起過別的名字嗎?這個四輪機器並不是從一問世就被叫做“汽車”的,腦洞大開的人們曾給它起過各種匪夷所思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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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汽車製造史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了一個既有趣又讓人驚訝的事情——在當年幾乎每一個把發動機裝在四個輪子上的人都給這臺機器起了不同的名字!這看起來似乎一點兒毛病都沒有,因為就算是遠古時代的山頂洞人,他們用來遮羞的每一件物品也都有不同的“名字”,直到”衣服“這個詞出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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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今天對”汽車“的這個稱呼在當年曾讓很多人感到不爽!1897年8月,《紐約時報》就刊登過一篇報道標題為“這種用汽車命名的新型機械馬車已經掛了”。你看,連媒體當年的態度都是如此莫名其妙的蠻橫。不過這稱呼雖然遭到了很多人的厭惡,那也沒能阻止人們喜歡這麼叫它。
一切得從專利說起...
奧利弗・埃文斯 圖源/Google.com
1792年,一位叫奧利弗・埃文斯(Oliver Evans)的工程師在美國費城申請了一項專利,該專利被認為是當時最早的汽車原型。它的名字叫“Oruktor Amphibolos”(這個鬼名字沒有任何詞典註釋!我把它音譯為“厄爾庫特安飛波螺絲”,維基百科上直譯為“兩棲挖掘機”)最初發明它是用來疏通費城的船塢用的。這是當時美國第一輛可以自主行駛的車輛,但實際上它毛都幹不了,因為埃文斯主要是為了測試他製造的發動機。
奧利弗・埃文斯的“兩棲挖掘機” 圖源/Wikipedia.com
然後到了1879年,來自紐約的專利律師喬治・塞爾登(George Selden)獲得了一項被他稱為“Road Machine”(馬路機器)的專利。但是這個傢伙其實並沒有製造出任何東西,他只是不停的在申請有關“四輪機器”的相關專利,想靠著收取汽車製造商的專利授權費大賺一筆。
戴帽子的是喬治・塞爾登 圖源/Wikipedia.com
這種耍流氓的行為讓亨利・福特非常惱火。1904年,他把塞爾登告上了法庭,法官決定塞爾登必須用自己的專利建造一臺真的馬路機器出來,但是塞爾登做不到。於是在1911年,他的專利被推翻,汽車製造商們不用再花大錢購買昂貴的專利授權,從此可以以較低的成本來製造汽車了。
塞爾登申請的專利圖 圖源/Wikipedia.com
當塞爾登在吃官司的時候,查爾斯和弗蘭克・杜里亞兄弟決定擴大他們的自行車製造業務,把汽車也包含在內。於是他們在1895年獲得了他們的“Motor Wagons”(機動馬車)專利。不過這臺車命運多舛,還創造了一段有趣的歷史...
杜里亞兄弟發明的第一臺車 圖源/Wikipedia.com
杜里亞駕駛他們設計的第一輛車以平均速度7.3英里/小時(約12公里/小時)贏得了美國第一次汽車比賽的冠軍,這是一次絕佳的營銷廣告,當時的新聞媒體都在宣傳他們能夠賣出美國第一輛商用車。然而這臺車隨後又創造了美國第一起有記錄的車禍事故,這場事故直接把它扼殺在了搖籃裡!最後也沒能流行起來。
還是福特先生比較帥氣順眼 圖源/Wikipedia.com
這之後,輪到了大名鼎鼎的亨利・福特先生,他從自行車身上汲取了靈感並在1896年的時候申請了一項被稱為“Quadricycle”(四輪)的專利。不過這個名字讀起來也還是怪怪的,所以它也沒能流傳很長時間。
四輪復刻版 圖源/Google.com
更多眼花繚亂的名字得感謝媒體
早期的媒體在報道汽車的時候也使用了大量原創又有趣的奇葩名字。這些名字沒有任何的美感可言,也沒有任何統一的標準。對於記者和作者來說,基本上就是把腦洞開出宇宙,像段子手一樣描述他們從未見過的東西,這些奇葩的名字包括:(這些名詞基本都是純原創,有些詞典裡也找不到,我只能胡謅了)
Autobaine(自動貝恩)
Autokinetic(自動源力)
Automaton(自動機)
Automotor horse(機器馬)
Buggyaut(笨笨腳?)
Diamote(迪亞模特?)
Horseless carriage(脫繮車?)
Mocole(莫科爾?)
Motor carriage(馬達車)
Motorig(摩托裡格?)
Motor-vique(電動維奇?)
Oleo locomotive(奧利奧機車?)
Truckle(腳輪?)
呼...... 翻譯這些詭異的名字差點讓我患上妄想症,我真佩服當年這些記者,他們比發明家還會發明!
那今天我們常用的名字是怎麼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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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當中的“Automobile”(汽車的名詞之一)其實也是上面那些“腦洞”詞中的一員,只是因為當年紐約時報經常用這個詞來描述汽車,所以人們就慢慢地對它熟悉了。這個名字起源於13世紀的義大利工程師和畫家——馬蒂尼。他和塞爾登一樣從來沒有真正造出過一臺車,不過比塞爾登強的一點是他確實設計了一個製造四輪人力馬車的計劃,並將希臘詞語 auto 和拉丁詞語 mobils 結合起來創造出了一個新詞,意為“自動移動的馬車”。
這個詞至少讀起來比“Automotor horse”(機器馬)要舒服多了。
另外,我們最熟悉的“Car”這個詞,則是來源於凱爾特語“carrus”,它是馬車的另一種名字。因為它簡單、好記、好寫、好讀,並且在樣子抽象上也很像早期的汽車,所以被人們一直用到了現在。
比起上面那一大串的名字,Car 算是人們偷懶成功的典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