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向美團索賠90萬 律師:如果沒有授權 則侵權無疑
11月26日,據海淀法院官網訊息,“永和豆漿”上海弘奇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因認為快餐店未經許可擅自在門店招牌及美團外賣網站上突出使用“永和豆漿”,遂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分別將青島市市南區永和豆漿華聯快餐店、市南區永和豆漿中山路快餐店和市南區臺食工坊小吃店訴至法院。
此外,原告認為,上訴三處快餐店提供的餐飲服務使消費者混淆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侵害了其商標專用權。“永和豆漿”作為餐飲品牌,“美團”有義務也有能力審查三處快餐店是否獲得合法授權,因此“美團”應當承擔連帶侵權責任,要求判令停止突出使用“永和豆漿”字樣,分別賠償經濟損失30萬,三案索賠共計90萬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這三案。
針對此事,財經網向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進行了諮詢。
王智斌表示,如果永和豆漿沒有對快餐店、以及美團進行過相應品牌使用的授權,那麼快餐店和美團擅自使用“永和豆漿”就侵害了商標權。他指出,這種情況下侵權應該是比較確定無疑的事情。
“至於索賠金額是不是合理,這個取決於侵權時間的長短,以及侵權產生的收益有多少等等,這個要根據雙方舉證情況由法院來裁決。”王智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