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孔不入!商品好評、影視劇評分、企業宣傳......撕開網路資料造假的“遮羞布”
法制日報記者 杜曉 本報實習生 徐靜華
近日,某旅遊平臺被曝涉嫌抄襲其他網站一千多萬條點評引起社會關注,這一事件掀開了網路資料造假的“遮羞布”。
記者經過採訪瞭解到,目前網路資料造假問題較為普遍,覆蓋範圍較廣,其潛在危害性還沒有被人們充分認識到。
刷單群裡釋出各類刷單資訊
點評造假是通過“刷單”的方式來實現的,網路平臺以及網路平臺入駐商家都可能從事這樣的行為。
記者在某社交平臺搜尋“刷單”關鍵字,可以看到,一些人通過這種方式釋出招收刷單者的資訊。記者根據留下的聯絡方式,添加了王俊(化名)的微信。
經過交談記者瞭解到,王俊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
“平時沒事的時候就做一下,賺個零花錢,每天的目標是能做到30元。”王俊將記者拉入一個名為“新人群”的微信群中,成員會把自己刷過的某電商平臺店主的名片分享到群中。
記者通過群裡分享的名片,進行了一次實際的刷單體驗:
首先,店家要求記者提供自己的電商平臺使用者名稱。
“現在電商平臺的反刷單系統比較嚴格,所以需要對買家信用有一定要求,必須要四星以上,17-18年的新賬號不要。”店家說。
通過驗證後,根據店家的指導,記者在淘寶中通過相應商品的關鍵字搜尋。商家強調,不能直接下單自家商品,至少要先瀏覽同類型商品10個以上,並且有收藏、加購行為。
在進行以上操作後,商家通知記者在第二天下單。下單後,商家隨即把記者下單墊付的費用和10元佣金通過微信轉給記者。隨後,記者的訂單顯示正常發貨。
商家稱,這是一個空包裹,收貨後及時確認、好評,這一單就算是完成了。
記者查詢發現,這些步驟都符合網上很多人提供的“電商運營”技巧,目的是儘可能讓刷單看起來更像真實購物,防止被電商平臺識別出來。
“我手裡有五個店鋪,刷單量比較大,一天大概在刷單上就要投入2000元左右,除了這些,還要花很多宣傳、推廣的費用,就是砸錢。其實刷單也是無奈之舉,別人都刷單,自己不刷的話,商品在排序上權重就會很低。” 該商家說。
王俊還告訴記者,除了電商平臺店鋪刷單,只要通過社交平臺等進行簡單的搜尋,就可進入相應的刷量團隊。
記者所在的群中,還有人釋出資訊給一些影視劇刷某影評網站評分,每條付1元佣金。
還有一些公司也會在群中釋出某知名問答APP點贊連結,每條0.6元左右,點讚的內容多為自己企業的宣傳介紹。
資料造假覆蓋範圍廣根源深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社交媒體買粉、視訊網站刷量的推廣資訊在各大論壇、社交媒體以及電商網站中比較常見。隨著新媒體產品更新迭代,還出現了給直播、短視訊等刷讚的業務。比如5元刷500個“殭屍粉”、10元刷300個有一定活躍度的“頂級真人粉”等。而近期大熱的某短視訊平臺,刷1000讚的價格為40元。
“刷量的操作一般是通過群控的方式來實現的。這種刷量公司一般會做一套系統,通過一臺電腦能控制幾千、幾萬部手機,來進行APP的下載、微信文章的閱讀等,幾乎我們在網際網路上所有能看到以資料為排序指標的軟體,他們都可以來進行這種操作。”網際網路分析師、原速途研究院院長丁道師向記者介紹了刷量造假的方式。
資料造假現象產生的原因十分複雜。
“造假的動機很簡單,一切為了利益。網際網路創業者需要拿投資,投資人怎麼來評估一個產品、一家企業是不是有潛力?就是通過使用者量、活躍使用者量、使用時長、點評量等等,這些資料是投資人的主要參考依據,所以很多創業公司就會刷量。對於賣產品的人來說,消費者會看你這個產品下了多少個訂單、好評率是多少,為了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商家也會來進行刷量。”丁道師說。
傑瑞創立了專門研究博主資料和社交媒體的公眾號,是一位在工作之餘進行美妝行業資料監測的業內人士,曾在自己的公眾號曝出很多資料造假的“大V”和品牌。
傑瑞告訴記者,“有的網際網路平臺為了融資,故意刷出很高的閱讀量、播放量,他們其實不在乎造假,讓資本來承擔虛假資料的代價。我們之前關注過直播平臺,有些平臺宣稱自己的註冊人數超過了幾千萬之類,這些都不是真的,就只是為了融資的時候資料好看。但是投資人也不戳破這個謊言,因為A輪的投資人希望賣給B輪的投資人,B輪的投資人需要賣給C輪的投資人,一輪一輪往下走,甚至希望其上市後讓資本市場來買單。”
“現在一些平臺自身在默許這種資料造假的情況。比如說某平臺最近在主推旅遊業務,就與一些假的旅行博主在合作。這樣的平臺既討厭假博主,但其實又愛他們,因為要讓別人感覺到自己平臺的流量很高,這也是平臺方不願意戳破這件事的原因,因為泡沫對平臺是有利的。”傑瑞說。
丁道師認為,“現在網際網路上幾乎全都是以KPI(關鍵績效指標)來判斷一個產品的價值,所以就導致了刷量已經進入了網際網路的很多行業甚至一些角落。一句話,一切根源都在於利益本身。就連消費者也不是完全無辜的角色,因為有些刷量是用人工加機器的方式實現的,比如說我們俗稱的‘五毛黨’‘水軍’,別人發起一個任務,發一條帖能賺五毛錢,很多電商平臺刷單的人也都是一些大學生、家庭主婦等,這些消費者也是為了賺錢才參與。”
“很多企業的品牌總監在進行投放的時候,會故意選擇跟一些假博主合作,這樣可以拿較大比例的回扣。投廣告給真正有流量的博主要花費的成本很高,而且真實博主的資料量是不可控的,可能忽高忽低。這樣的話,他們就去找一些造假的博主,並且為了給品牌一個很好看的成績單,就進行刷量。”傑瑞說。
專家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
對於刷單這種資料造假行為,動機很簡單,那就是誤導消費者,干擾消費者的自由選擇。還有一個就是開展不公平競爭,用於打擊同行對手。第三個動機是提高使用者對平臺的依賴性,使用者粘性大的話可以在IPO的時候沾光。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
資料造假的動機主要還是基於利益驅動。無論是通過刷單刷量的方式來偽造資料,還是通過從競爭對手處直接把對方的資料拷貝過來造假,違法成本都相對較低。但是這些資料卻能給平臺、商家的經營活動帶來直接收益。
“對於使用者資料,特別是像點評資訊這類資料,如果通過正常的經營來積累,需要很高的成本,時間上也需要一個長期過程才能實現,所以有些平臺會通過爬蟲程式等技術手段來抓取競爭對手平臺上的一些使用者資料。這種行為其實就是想要走捷徑,節省自身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在短時間內取得一定的競爭優勢。”趙佔領說。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