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中心硬體廢棄之痛
資料中心是一個重資產場所,包含裝置數量極多,絕大多數都是電子裝置,我們常說的硬體裝置。電子裝置都有個特點就是更新淘汰速度特別快,很難想象一臺伺服器在一個高效能資料中心裡可以用五年到十年,所以硬體裝置淘汰特別快。當然,資料中心也可以不這樣做,但很快必然會跟不上競爭的步伐,被別人趕超。資料中心這些年建設速度一直很快,不僅僅是新建,包括擴容,在這些方面的花費很大,就是在不斷地提升各種產品的效能,從而保證資料中心滿足業務高速發展的需求。
那麼被淘汰下來廢棄的硬體裝置怎麼辦?一般有幾種方式:一是將裝置下移,放到不重要的位置或者新業務不多的位置,對效能要求不高,這樣淘汰下來的裝置可以繼續發揮作用。比如:將原來在核心網路位置的交換機,淘汰下來放到接入網路中,這裡對頻寬和埠密度都要求不會太高,一個核心網路裝置還可以滿足,或者是將原來放在生產網中的裝置,轉移到辦公網中,辦公網主要是日常的工作交流使用,業務敏感性不高,出了問題影響沒那麼大;二是將裝置便宜變賣,有的電子裝置大廠會對老舊裝置進行回收,這些老舊裝置會到原廠,可以進行拆解,將其中可用的器件選出來,繼續作為備件或者維修件來使用,延長裝置的生命週期。重型的裝置維保三年,超過年限還可以續保,當裝置壞了要維修,是需要一些老器件的,那麼回收的廢舊裝置就起了作用,通過拆解這些裝置可以取出很多核心部件,用於維修;三是直接廢棄,按廢鐵賣了,這樣和裝置原值相比幾乎就是一文不值了,往往一臺幾十萬的裝置幾十塊錢就賣了;四是直接丟到庫房裡閒置,當庫房裡都放不下時,直接扔到垃圾場去。
其實,不管哪種淘汰方式,這些裝置都會有一部分部件無法消解,被丟棄到大自然中。每年全球處理的電子垃圾估計有兩千萬到五千萬噸,將重金屬和其他有害物質都存入我們的垃圾填埋場。這些電子廢棄物在大自然中數十年無法消解,對自然造成了嚴重汙染。要知道在全部有毒廢物當中,電子廢棄物和廢棄電子產品佔到了70%。其中很多都是舊伺服器和元件。資料中心是電子垃圾的巨大製造者,每年要淘汰大量的裝置,比如伺服器。製造一臺伺服器需要700多種化學原料,其中含有300多種對人類有害的化學物質,僅一臺顯示器中鉛含量平均就達1公斤多。鉛元素可破壞人的神經、血液系統和腎臟。伺服器電池和開關含有鉻化物和水銀,鉻化物透過面板,經細胞滲透,可引發哮喘。機箱和磁碟驅動器中的鉻、汞等元素對人體細胞DNA和腦組織有巨大破壞作用。如果將這些電子垃圾隨意丟棄或掩埋,大量有害物質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嚴重汙染。如果進行焚燒,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造成空氣汙染。隨著歐美環保法令日益嚴厲,我國迅速成為電子垃圾的主要避風港嗎,世界上有80%的電子垃圾被運往亞洲,而中國就接納了這80%中的90%,再加上我國自己也擁有龐大數量的資料中心,汙染越來越嚴重,再不引起重視,對我們未來子孫後代都會造成災難。
我國早已頒佈實施了《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對電子垃圾的回收處理做出了相應規定。後來政府還對從事環保的電子企業給與一定的政策上的優惠,鼓勵對電子垃圾主動處理和回收,避免對環境造成汙染。當然,政策歸政策,執行難度可不小,這些電子垃圾構造複雜,很難拆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消解的成本非常高。尤其是一些進口進來的洋垃圾,裝置內部構造和有害物質含量都不甚瞭解,有的根本不知道該怎麼消解,還要投入研發資金去科研,所以這是一個費力不討好的事情,沒人願意去做。現實擺在我們面前,如何破局?首先,我們要從政策法規上從嚴,對於有毒的電子垃圾要堅決要求作為使用者的資料中心和製造者的裝置廠商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否則必須做出相應處罰,正是執法不嚴才造成了這樣的局面,將這項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對於洋垃圾要拒絕了,不能再給我國汙染的環境加壓了;其次,資料中心作為電子裝置使用大戶,必須要有高度的政治覺悟。不要直接丟棄到垃圾場,要找有能力處理這些電子垃圾的裝置大廠合作,及時將淘汰裝置回收,如果流落到大自然裡,必然對環境造成汙染。資料中心還要注意不能單純以擴大規模製勝,通過合理的運維,延長老舊裝置的使用壽命,就可以減少每年進入到自然的電子垃圾裝置,這也會減少資料中心的建設投入,給資料中心帶來益處。第三,資料中心作為使用者,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把好電子裝置採購關,對電子裝置的有毒含量進行評估,堅決不引入汙染高的裝置,對電子裝置的廠商是否有回收老舊裝置,並能正常消解的能力進行評估,一旦有不符合的專案,直接將廠商淘汰,不作為資料中心裝置採購的供應商。
硬體廢棄是資料中心工作的一部分,資料中心本身也不願意去做這件事兒,畢竟廢棄掉相當於這裝置對資料中心就沒有價值了。但該廢棄還是要廢棄,不要影響到資料中心發展,但是要注意方法,一切以不汙染環境為前提,知曉這些廢棄的電子裝置去往何處,而不是將這些廢棄物給了下家就不問結果了。這是關乎未來子孫幸福的大事兒,可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