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社交、運營另起爐灶……哈囉順風車上線在即
杜絕社交、運營另起爐灶……哈囉順風車上線在即 但安全問責仍存爭議
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18 19:23:39
頭部玩家淡出之後,留出的大片市場空白,也引得一眾玩家出手,不過,其所遺留的順風車安全、合規性等難題,依舊有待哈囉等一眾新玩家解鎖。
每經記者 劉洋 實習編輯 王麗娜
在從“二輪”向“四輪”拓展的道路上,哈囉又有新動作。
1月17日,哈囉出行宣佈,其順風車車主招募上線20天,註冊數量已突破百萬,其中一線及新一線城市車主佔5成以上(57%)。
繼正式入局網約車之後,哈囉出行似乎將槍口對準了順風車。
2018年,兩起順風車惡性事件之後,滴滴旋即宣佈無限期下線順風車,攜程、高德等彼時的新入局者也悄然關停相關服務。一段時間內,順風車產品性質遭受質疑,被烙上原罪印記。對此,知名評論人曹林曾表示,並不是有了順風車平臺,才有了拼車,此前民間便有各種形式的拼車組合,只不過平臺把它更加規範化了。
頭部玩家淡出之後,留出的大片市場空白,也引得一眾玩家出手,不過,其所遺留的順風車安全、合規性等難題,依舊有待哈囉等一眾新玩家解鎖。
順風車運營平臺另起爐灶
ofo深陷“押金門”,摩拜告別胡瑋煒時代……潮起潮落的共享單車領域,如今似乎只剩下哈囉一枝獨秀。
從單車這一單一品類出發,哈囉陸續開闢“打車”“助力車”等產品線。眼下,其開始劍指順風車。
近日,哈囉出行宣佈,其順風車業務將於1月下旬在上海、杭州、廣州、東莞、合肥、成都等6座城市,先行開通運營。其後,哈囉出行開啟順風車車主招募,後者數量在昨日突破一百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據哈囉出行App內建的順風車資訊平臺使用者協議(簡稱“協議”)顯示,該平臺由成都哈拜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成都哈拜”)運營,而非哈囉出行運營主體——上海鈞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鈞正”)。
天眼查顯示,成都哈拜由鄭州哈拜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成都哈拜”)持股99.99%,哈囉出行聯合創始人、執行總裁李開逐佔股僅為0.01%。其中,成都哈拜由查淞城100%控股。公開資訊顯示,查淞城為哈囉出行聯合創始人。
鄭州哈拜股比為99.99%,實控人為查淞城
圖片來源:天眼查
協議免責但安全問責仍存爭議
哈囉何以積極佈局順風車?
“一方面是為了累積使用者基數,另一方面,也不排除為未來進軍網約專車、快車做準備的可能性。”易觀汽車與交通出行分析師孫乃悅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與此同時,對移動出行平臺而言,順風車屬於輕模式,盈利模式也比較清晰。以滴滴為例,根據財新此前的報道,順風車業務中,滴滴幾乎沒有車輛運營成本,抽成卻高達28%,雖單量小於專車和快車業務,卻是滴滴最早實現盈利的業務。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師陳禮騰則對記者表示,順風車事件發生後,滴滴、高德等均暫停順風車業務,目前,順風車進入發展緩慢期,此時進入,有助於其業務的發展。但因為同樣的緣故,使用者接受度也成為一大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協議顯示,在順風車運營過程中所收取、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將由哈拜科技的關聯企業——上海鈞正和上海鈞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代收代付 ”,但“ 順風車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將由成都哈拜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承擔 ”。
這是否意味著,倘若在哈囉順風車平臺上發生種種糾紛、甚至是安全事故,其責任便只限於成都哈拜,而與哈囉出行運營主體——上海鈞正無關?
對此,有法律業內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認為,上海鈞正只是費用的代收代付主體,並不是運營主體,所以全部責任由成都哈拜來承擔沒有問題。但是這樣的一個協議安排,是否會因此降低了成都哈拜的責任承擔能力。從完善商業模式的角度,上海鈞正作為成都哈拜的關聯企業,是否需要對平臺的安全事故責任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這是使用者協議的權利義務公平性問題。
不過,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網際網路法律業務部副主任王維維對記者表示,“順風車作為哈囉出行正在推行的一項重要業務,一旦其發生安全事故,哈囉出行難辭其咎。”
他進一步指出,協議條款中的約定,只能決定上海鈞正和成都哈拜之間的責任劃分,即當安全事故發生,產生的全部責任最終由成都哈拜來承擔。但在這一過程中,作為哈囉出行的整體運營方,受害者要求上海鈞正承擔責任無可厚非,上海鈞正承擔責任後可以再向成都哈拜要求承擔責任。
對於上述業內人士的觀點,王維維則認為,這個約定不對抗法律,一旦產生糾紛,消費者還是可以把上海均正作為共同被告,所以這個約定不能完全免除責任。
如何確保迴歸共享本質?
“網約車新政”出臺後,網約車被明確劃分為計程車的一種型別,屬於運營車輛;而順風車則屬於私人小客車合乘,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還規定執行。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商業合規部主任姜先良曾指出,公益、共享、非運營是順風車的原則,也是其與網約車的不同之處。網約車具有盈利性質,而順風車本身則不具盈利性質,因此擁有本質區別。
也因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順風車惡性事件之後,以拼車起家的嘀嗒出行等玩家,其順風車業務似乎並未受到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嘀嗒出行的另一重身份,正是哈囉的“好夥伴”。在哈囉出行的“打車”業務中,其“經濟型”服務主要接入“嘀嗒計程車”,而“舒適性”服務主要接入“首汽約車”。
而此次哈囉開啟招募順風車主之後,其順風車業務,會否與嘀嗒的順風車業務產生競爭關係?
“短期內不會正面競爭,哈囉順風車司機還在啟動期規模不大,與其他平臺合作保證平臺足夠多的供應資源。”孫乃悅認為。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也注意到,根據協議4.3所述——
為更好的向順風車平臺使用者提供服務,在一方需求與另一方供給不能匹配時,順風車平臺可能將該共享資訊傳輸至合作的第三方網路服務平臺,並按照本順風車平臺的規則完成發起方的資訊撮合,在此過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必要資訊在不同平臺中的共享與使用,哈囉出行順風車平臺將監督合作平臺以不低於哈囉出行平臺資訊保安和使用者資訊保護制度的標準,使用和維護從哈囉出行順風車平臺獲取的資料。
這是否意味著哈囉順風車,是否會借用包括嘀嗒出行在內的順風車資源,畢竟嘀嗒在順風車市場曾穩坐第二把交椅?
對此,哈囉出行官方迴應稱,“哈囉出行希望後續為使用者提供一站式服務,類似一健叫車。但目前該功能暫時沒有實現,該條款會更新。”
而關於確保順風車合規性及安全,哈囉出行則迴應記者稱,司乘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安全保障方面,哈囉做了一系列規範和專業技術設定,如從產品定位上杜絕順風車業務的相關社交功能、針對司機稽核建立一整稽核標準、設立7*24小時安全應急專線、技術化的安全預警等。
與此同時,過往部分出行平臺在網約車、合乘車相關政策之間騰挪套利,也讓外界對順風車能否確保其公益、共享屬性產生疑慮。在哈囉的協議中,亦僅規定車主對車輛擁有使用權,而非最嚴格意義上的“產權”。
對此,姜先良表示,既然要求車主對駕駛車輛享有使用權即可,那就意味著車主對駕駛車輛可以通過租賃方式獲得,但並不意味著車主可以合法地鑽空子,借共享、公益之名、行盈利之實,因為如果這樣,車主就失去了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平臺應當通過強行的退出機制解決。平臺應當對此有審查權,這也是對司機的調查權和合規要求。
對此,哈囉方面則表示,順風車本身是共享出行的典型業態,其初衷就是便利有車一族及使用者出行,讓有車一族捎帶順路乘客,分攤油錢和過路費。哈囉也希望通過順風車的試運營,以安全、便利為核心,讓順風車迴歸這種出行模式的本質,並立足“大出行”定位,滿足使用者短、中、長途的出行需求。而關於順風車車主的接單次數,哈囉順風車平臺會按照全國各地順風車相關管理辦法限制車主接單次數。
在未上線之前,哈囉順風車已引來業內普遍關注,不過其在安全及合規性方面真實表現如何,則有待1月下旬其上線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