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贊年會宣佈996制度、鼓勵員工離婚,為什麼越來越多企業炫耀“扭曲”價值觀?
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霖
臨近年末,正是各大公司開年會的時節,“別人家的年會”成為了此時刷屏的主題。前不久傳聞“微信人均280萬”的獎勵,著實讓不少人羨慕了一把。
然而,對於有贊公司員工來說,除了羨慕別人的年終獎外,心中更多的是苦澀。
1月19日,自稱有贊員工在“脈脈”上發貼稱有贊公司在年會上竟然公然宣佈公司要執行“996”制度。
這名有贊員工在脈脈上號召員工撥打市長熱線舉報有贊公司,而這個帖子也引發了來自包括網易、美團等公司在內的員工支援,大家表示要齊心協力維護自己利益。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訊息一出,脈脈上出現大批帖子聲討有讚的“996”制度。隨後,也有經認證的有贊員工表示此事屬實,有贊公司的確在年會上宣佈實施“996”制度。
社交平臺“知乎”中也出現一道“如何看待‘有贊’年會公開宣佈996工作制?”問題,該問題目前共獲得近3700人關注和近一萬點贊總量。
其中有一位自稱親臨年會現場的匿名使用者發帖稱有贊在年會中不僅僅只公佈了“996”方案,還包括多達13條管理制度。
該網友稱,有贊公司在年會上要求將每天工作時間調整為9:30~21:00,且每週三“家庭日”僅為員工可以18點下班。除此之外,公司宣佈將取消團建費用、大量減員、請假過多等於不在工作狀態、工作和生活分得開的人不符有贊價值觀等規定。這條答案也獲得了約1800點贊。
對於此訊息,有贊官方目前未正式迴應此事。但在脈脈中,有經認證為有贊員工匿名錶示年會發布的所謂“996”制度系誤讀。
該員工表示,有贊只有在緊急專案才實施“996”,目前仍是“995”,而且有調休。該員工還表示即使是“996”也比別家公司的“9116”舒服。但這條動態並未獲得贊同,還有評論認為此為有贊領導所發。
有贊年會公然違法要求員工月無償加班169小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以及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同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延長工時,但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則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則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和罰款。
按照有贊公司年會上公然宣佈的“996”制度,即為每天工作時間11個半小時,平均每週工作69小時,每天要加班3.5小時。算下來每個月加班時長為3.5X22+11.5X4=169小時,已經嚴重違反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是,這種強制員工超時工作的行為,被有贊推崇,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脈脈中有員工釋出疑似有贊領導稱讚年會的朋友圈內容。
而在前文提到的知乎相關問題下回答中,使用者還提到有贊以華為要求高管離婚而不要離職為例,向員工宣揚一切只為工作的價值觀。
實際上,明目張膽宣揚這種價值觀的並不只有有贊一家。此前,在2017年羅振宇跨年演講中,羅振宇就表示網際網路公司“996”已成過去,“247”大勢所趨。
所謂“247”即24小時三班輪流倒的工作模式,羅振宇以騰訊王者榮耀工作模式為例,認為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就必須如此“快”才佔盡優勢。
而在今年1月11日,一份疑似羅振宇得到團隊內部溝通訊流出,稱將不會發年終獎。
得到高管在內部信中表示,首先,強調了這事與節約成本、經濟寒冬、其他公司是否裁員沒有一點關係。其次,取消“年終獎”的原因,“在我看來是懶政,一年結尾搞大鍋飯”,對真正表現突出的同事,是不公平的。
有讚的制度雖不像羅振宇宣傳的那般極端,但也有“異曲同工”之處,有讚的無償“996”實際上也是變相降薪。羅振宇、有贊要求員工為了工作奉獻一切卻不能獲得該有的回報,這樣的價值觀實際上並不應該成為主流。
如今員工因工作“過勞死”的新聞並不少見,公司在謀求發展的同時也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強制增加工時,未必能獲得相應的工作效果。
為什麼越來越多企業把扭曲的價值觀拿出來炫耀?
誠然,每個企業都有發展的困難,特別是今年可能會遇到寒冬,必須節約成本。 這種情況下,好好跟員工溝通,該裁員的按法律裁員,該節約成本的就符合常理的節約,內部消化掉。 但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走“奇葩”的路子,特立獨行, 非得將裁員和節約成本的舉措冠冕堂皇得扣上高尚的理由,比如不招80後、不招90前、不做食堂、不招保潔,非得做成PPT、寫成內部信,有一種皇帝在光著身子的情況下,非得在身體上“黃袍”二字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