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殘保金政策解讀、計算公式、計算方式、殘疾人安置政策
成都市殘保金政策解讀
殘保金計算
安置比例:1.6%
政策檔案號:川財綜〔2016〕1號
政策時間:2018-07-01 —— 2018-12-31
政策規則:按年徵收
殘保金計算方式
保障金月應繳額=(上年用人單位月在職職工人數×1.6%-上年用人單位當月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
徵收單位:地稅部門
殘疾人就業安置
必須條件: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工資薪金,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最低工資:1500元
社保五險:636.71元
公積金:不需要
最低成本:2136.71元
備註:
1、應發達到最低標準即可,社保和公積金個人部分無需企業承擔。 2、工資有效憑證只需上傳三個月的。僱傭月份的一頭一尾加中間。
殘疾人就業稽核
必須條件:殘疾人就業登記表,社保繳納權益記錄,薪資發放銀行證明
稽核時間:2018-01-01 ~ 2018-06-30
稽核機關:殘疾人聯合會
備註:
政策檔案連結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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