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退押金難續:途歌不服法院判決 稱不應付利息
中國網科技4月17日訊(記者 胡愛善)共享汽車運營商途歌因運營管理不善,導致客戶押金遲遲無法退還,引起熱議。近期,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途歌退還消費者押金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和利息。
目前有少部分使用者向法院起訴途歌不退還押金的行為。在中國網科技獲得的兩份判決書中顯示,法院認為,途歌公司與使用者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途歌應該退還1500元押金。但是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途歌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已經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退還押金外還應支付這筆款項的利息。
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書內容
對於法院的上述判決,途歌提起上訴請求改判。途歌認為,按照協議約定,該1500元押金在被使用者申請退押金後,應該是無息退還,同時訴訟費用應由使用者承擔。
途歌上訴書
途歌客服對中國網科技表示:“目前公司運營出現了問題,車輛也處在下線維護狀態,客戶的押金正在積極退還,目前已經排到去年9月底10月初的申請退費使用者。”
中國網科技電話採訪途歌一位公關人員,他表示自己正在辦理離職手續,不清楚退款情況,目前都是公司法務在處理。
小黃車OFO和共享汽車途歌押金問題屢屢讓消費者中招,部分消費者對共享市場心有餘悸。
途歌使用者戴先生對中國網科技表示,他在2018年七八月開始使用途歌並繳納押金,當年10月18日申請退款,直到目前仍然沒有結果,打客服電話也沒人接聽。“對於這種共享市場挺失望的,尤其是這方面資金監管出了問題,很明顯這部分押金肯定不是存管在銀行的,而是拿來做其它事情了,否則退押金也不會這麼麻煩。” 戴先生說。
出行市場的押金問題引起監管部門重視。2019年3月19日,交通運輸部對於使用者押金和預付資金安全問日專門出臺了《交通運輸新業態使用者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該檔案指出,對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汽車分時租賃和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等企業原則上不收取使用者押金,如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基於協議,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使用者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資金存管方式,供使用者選擇。使用者押金歸使用者所有,運營企業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