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讀人行85號文:21項舉措,讓警察歡呼騙子發抖
今天,中國人民銀行的一則通知迅速傳遍整個網路。這個編號為 2019【085】 的檔案雖然加上附件還不滿10頁,但6大類21點舉措卻瞬間 讓全中國反詐警察為之歡呼沸騰,讓全世界的騙子瑟瑟發抖,開卡中介、洗錢水房甚至P2P、大宗商品交易平臺都從這裡聽到了滅亡的喪鐘 , 可以預見,整個中國支付行業也必將迎來深度調整 。 終結詐騙(微信ID:antifraud2) 連夜採訪資深反詐民警、銀行和支付機構從業人員,為您帶來全方位的深度解讀。
1 警察辦案更便捷了
對應條款:第一條
關鍵詞句:2019年6月1日起,銀行準確提供網路支付業務對應交易流水號,支付機構支援交易流水號查詢業務資訊並反饋。
知識點:訂單號是銀行內部對應第三方機構交易的唯一編號,流水號是銀行交易的每一筆(包括銀行間的交易)內部記錄編號,不對外對應。
解讀:按照之前的業務設計,每筆通過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都有一個訂單號,警察要查詢這個訂單號對應的流水號必須通過各銀行省級分行向總部查詢,這個過程 最快3天、最慢6個月 (是不是不可思議?所以別怪警察辦案速度慢了),查詢到流水號之後才能確認資金歸屬賬號。而這條新規, 直接將訂單號與資金流向對應起來,大大縮短了偵查辦案時間 。
2 銀行、第三方支付不能以下班為由不配合了
對應條款: 第二條
關鍵詞句: 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涉案賬戶查詢、止付、凍結7X24小時緊急聯絡人機制,並設立AB角。
解讀:很多時候,當警察要緊急為剛剛受騙的群眾進行查詢、止付、凍結時,卻往往被某些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告知: “不好意思,我們下班了” 。以 中國農業銀行 為例,2017年6月以後,該行因內部機構調整不再為深圳警方提供7X24小時查詢、止付、凍結服務,被騙子發現並利用這一漏洞後,深圳市民非工作時間內有28%的被騙資金均通過農行卡轉出,數目觸目驚心!但這樣的事,在今年4月1日之後就不會再發生了。我們也會首先關注中國農行的反應。
3 “實名制”終於要變“實人制”了
對應條款: 第三、四、五條
關鍵詞句: 嚴格稽核開戶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以及申請人與所屬人的一致性,可採取視訊、面對面的方式核實;開展存量單位支付賬戶核實;完善支付密碼安全管理。
解讀:以前,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開設對公賬戶、申領POS機,一般自助填寫表格、提交資料就可以,並且可以很方便通過手機驗證碼的方式更改登入密碼、支付密碼。正因如此,中介機構通過購買資訊辦理完對公賬戶、POS機後,可以很方便轉讓給騙子控制, “實名制”淪為“登記制”, 買賣、變賣對公賬戶、POS機現象也比較嚴重。而這些措施真正落實後, “實名制”將很快真正變成“實人制”了 。
4 對多級代理商開展穿透式監管
對應條款: 第六條
關鍵詞句: 嚴格稽核開戶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以及申請人與所屬人的一致性,可採取 視訊、面對面 的方式核實;開展存量單位支付賬戶核實;完善支付密碼安全管理。
解讀:以POS機為代表的收單機構為了搶奪市場,大多采取發展代理商的模式。往往是一級代理商較為規範,但二三級及以後代理商魚龍混雜,常常被各大詐騙團伙利用洗錢。這條規定強調 “合理設定並動態調整同一單位所有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總限額” ,就是要細化監測預警模型, 實行穿透式監管,進一步壓制辦卡中介和洗錢水房的生存空間。 聽,為他們而鳴的喪鐘已經敲響!
5 I類卡管理漏洞被封堵了
對應條款: 第七條
關鍵詞句: 銀行應當為個人提供境內分支機構跨網店辦理賬戶變更和撤銷服務;對於已撤銷賬戶,支援查詢銷戶前交易明細(這句話在附件最後一句)。
解讀:2016年,人民銀行第261號文規定: 一個人在一個銀行只能辦理一個I類賬戶。 在實際操作中,只要這個I類賬戶出現可疑就會停止使用。但是這裡卻有一個致命的漏洞:只要登出掉這個賬戶就可以重新在該銀行其他網點辦理一個新的I類賬戶。
這條規定的出臺,將能有效彌補這一漏洞,只要你在某個銀行的賬戶因為涉案被查,就不可能在這個銀行再辦到卡了。同時,支援對銷戶前交易明細的查詢,能很方便倒查出,到底有多少有問題的人,也能監測一些休眠賬戶資金的沉澱量。
6 辦卡中介的末日終於來臨
對應條款: 第八、九條
關鍵詞句: 開戶時必須簽署“告知書”;對發現買賣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冒名開戶的,5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只能到櫃檯辦理),暫停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列入徵信
解讀:銀行卡、支付賬戶販賣影響了警方的追查,是電信網路詐騙高發的主要原因之一。但由於法律規定販賣銀行卡、支付賬戶必須是“明知”才能受罰,而在實際辦案過程中,沒有一個騙子傻到會主動交代自己明知他人用來犯罪。
85號文的這兩條規定中,要求開戶人在開戶時必須簽署“告知書”,表明“本人已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單位)賬戶”,這就從源頭上堵塞了這個法律漏洞。以後,只要發現有販賣銀行卡和支付賬號的行為,就會直接認定是“明知”,作為詐騙的共犯處理。
在這裡,我們也提醒部分人, “失信者必定寸步難行” ,要珍惜個人的信用,不要為了蠅頭小利去販賣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因為一旦被發現,不但5年內幾乎無法辦理金融業務,而且還會終身上徵信黑名單。
7 轉賬指引更加明確
對應條款: 第十、十一條
關鍵詞句: 告知非實時到賬;自助櫃員機中文顯示收款人姓名、賬號和轉賬金額資訊;鼓勵在自助櫃員機加裝生物特徵識別工具。
解讀:此前,我們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轉賬時一般預設是即時到賬,第十條的規定從側面給了客戶更多一個選擇,即: 可以選擇非實時到賬。 這一方面兼顧了安全,又一方面兼顧了資金的流動性和經濟的活力。
以往,騙子為了掩人耳目,讓受害人先點選ATM機英文操作介面,然後指引其完成轉賬操作。第是一條的規定要求ATM機必須中文顯示收款人資訊, 就是用來消除這類騙術帶來的危險 。
加裝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指紋識別工具,能夠保證人卡合一,這在農業銀行等部分ATM機上已經實現,下一步可能將成為所有ATM機的標配,那個時候, 洗錢“車手”這個行業可能會真正消亡 。
8 特約商戶的好日子結束了
對應條款: 第十二條
關鍵詞句: 2019年6月1日起,收單機構拓展特約商戶,應當先查詢特約商戶簽約、更換收單機構情況及黑名單資訊,對異常情形謹慎拓展為特約商戶,對在黑名單中的不得拓展為特約商戶。
解讀: 這是一個重要的“補漏”條款! 2016年人民銀行第261號文規定,不得為入網不滿90日或者入網後連續正常交易不滿30日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後來演變為: 只要入網滿90日或正常交易滿30日就可以提供T+0資金服務 。這就導致了大批豢養“特約商戶”中介的存在。他們把一個商戶養了30天(可能每天只做幾筆虛假交易),變成特約商戶後再賣給騙子使用。而這條規定,正好堵塞了這個漏洞。以後想成為特約商戶必須要經過系統核查,之前那些頻繁更換收單機構的,肯定是被列入黑名單了的, 養“特約賬戶”的行業也要消亡了 。
9 非法P2P和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將迎來巨大經營危機
對應條款: 第十三條
關鍵詞句: 收單機構不得僅憑負責人身份證件提供收單服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為 網際網路賭博、色情平臺、網際網路銷售彩票平臺,非法外匯、貴金屬投資交易平臺,非法證券期貨類交易平臺、代幣發行融資及虛假貨幣交易平臺 , 未經監管部門批准 通過網際網路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以及未取得省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 等非法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解讀: 第一 ,因為加強了特約商戶的管理,那些之前把支付介面直接接到非法平臺的行為將大大減少,騙子再想通過“彩票盤”“殺豬盤”“外匯盤”“貴金屬投資”等搞詐騙,難上加難。
第二,“通過網際網路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說白了, 基本上代表的就是P2P、私募這些行業, 因為很多P2P、私募是沒有經過政府批准的,這一條規定,直接把P2P、私募等平臺排除在外,沒了第三方支付作為支撐,他們基本上沒有活路。
第三,騙子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臺讓無數人傾家蕩產,但有了這條規定, 只要“沒有省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都不能再連線第三方支付平臺 ,也直接堵死了那些非法平臺的發展之路。
有句話叫做:“幹掉你的不一定是同行,有可能是跨界”,管了這麼多年卻沒有管好的P2P、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可能會因為人民銀行這一紙檔案而得到徹底整肅。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很多小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其業務主要來源於這些處於灰色地帶的平臺, 如果把平臺和他們之間的臍帶斷開,將有諸多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走向滅亡,中國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將走向寡頭控制的局面 。
10 POS機等終端戴上了緊箍咒
對應條款: 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條
關鍵詞句: 收單機構應當對移動受理終端所處位置實時監測,並逐筆記錄交易位置資訊,有異常的暫停並核實,收回機具。3個月未發生交易的,重新核實身份;12個月未發生交易的,停止服務。收單機構應當與特約商戶簽訂受理協議,明確可以對異常交易進行延遲、限額、暫停、收回等舉措。
解讀:POS機等終端裝置、二清、三清的亂象由來已久。很多POS機、收款碼根本不是在註冊地使用,給公安機關追蹤帶來極大障礙。而這條規定,把登記位置資訊與交易位置資訊直接進行比對驗證,能夠及時發現違規行為。
第十五條的規定更是直擊痛點,以前,收單機構發現特約商戶違規採取舉措時,往往遭到投訴, 而投訴率又是考核收單機構的一個重要指標,這造成很多收單機構管起來畏手畏腳 。現在,在受理協議中明確風險監測處理的規定,能夠有效堵住這些特約商戶的嘴。
除此之外,每年還要獨立開展至少一次現場巡檢,定期開展終端定位監測,2019年6月30日之前對存量的賬戶要要開展一次全面巡檢,估計不少POS機中介將會受損嚴重。
第十七條完整報送全量資訊的做法,則又是給反詐民警送來的一份大禮。
11 銀行、支付機構的宣傳主體地位得以明確
對應條款: 第十八、十九條
關鍵詞句: 全面設定防詐騙提示。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解讀:電信詐騙是一個社會問題,反詐宣傳也不是政府部門特別是公安一家的事。銀行、支付機構作為資金流的重要通道,理應通過多種方式開展防詐騙宣傳。 終結詐騙(微信ID:antifraud2) 也將會全面配合、支援各銀行、金融機構的宣傳。
12 處罰這次要動真格了
對應條款: 第二十、二十一條
關鍵詞句: 人民銀行和分支機構將會會同公安機關約談相關責任人;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處罰。
解讀:以前,公安機關發現銀行、支付機構存在問題,只能乾著急很難去處理。這次,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和人行這個監管部門一通約談,並且人行會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選擇重點檢查物件。公安機關的作用進一步凸顯,也等於給了反詐民警一根威力十足的皮鞭。
終結詐騙(微信ID:antifraud2)作為一個長期關注中國反詐騙事業的自媒體,由衷感謝人民銀行出臺的85號文, 一字一句 中無不體現著人民銀行對中國反詐民警呼聲認真的迴應,和其真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一章一節 中 無不體現著人民銀行對當下詐騙嚴峻形勢的正確判斷,和其對反詐舉措的認真研究 。我們感謝人民銀行為全國人民奉獻的這份大禮,也希望更多的監管部門、主管部門能夠像人行一樣儘快出臺更多的舉措,大家一起努力,早日實現“終結詐騙”“天下無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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