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主席確認證交會立場,稱以太不再被歸類為證券
暴走時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對其一位同事的分析表示支援,該分析稱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以太幣可能不再符合證券的分類標準。他解釋稱,分析數字資產是否被作為證券銷售不是一成不變的,並不嚴格依賴於分析工具。
作者:Nikhilesh De 翻譯:Maya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對其一位同事的分析表示支援,該分析稱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可能不再符合證券的分類標準。
去年,美國證交會公司財務總監William Hinman在一次演講中表示,市值排名第二的以太幣並沒有表現出證券的特性。當時,他解釋說他沒有發現任何一箇中心化的組織對這個加密貨幣負責。
國會議員Ted Budd—與支援加密行業的組織Coin Center—要求證交會主席Jay Clayton表明是否同意Hinman的言論。目前,Jay Clayton迴應說,他贊同“分析數字資產是否被作為證券銷售不是一成不變的,並不嚴格依賴於分析工具。”
Clayton在3月7日的一封信中寫道,加密貨幣在初次發行期間如果符合投資合同的定義,可能被歸類為證券,但之後數字資產可能會在沒有投資的情況下出售或提供給消費者,並補充說:
“我同意Hinman對數字資產交易如何不再屬於投資合同的解釋,例如,如果購買者不再有理由期望某個人或團體進行必要的管理或經營。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資產可能不再符合Howey框架下的投資合同。”
然而,這封公開信並沒有直接點名以太坊
過往言論
Clayton的信也呼應了他去年在CoinDesk的共識大會上所作的評論:他把數字資產比作一場新劇的門票。當時,Clayton表示一群投資者可能會被承諾“一組套票”作為資助新劇的回報,這種情況下這些票就可以被歸類為證券。
然而,如果在以後的日子裡,門票的存在只是為了讓每個劇院觀眾都有機會看到這齣戲,“這就是去中心化的”,他補充道。
Clayton認為,去中心化是很重要的。在討論比特幣時,他早就提到了這一點,並指出“通常像比特幣這樣的資產,是去中心化的,”不符合證券的定義。
“比特幣之所以被創造並不是為了讓某個個體能夠......控制它,它的目的是成為主權貨幣支付系統的替代品,” 他說。“我們已經明確比特幣不具備證券的屬性......就我而言,它的設計類似於美元、日元、歐元......而且它就是這樣運作的。購買它的人希望它以這種方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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