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經管學院數字金融資產研究中心主任羅玫:證券監管、稅務法規、會計準則的制定,將促進區塊鏈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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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由Odaily星球日報與36Kr集團共同主辦的 2018 P.O.D New BlockTrend 新區勢區塊鏈峰會在北京舉行。會上,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數字金融資產研究中心主任羅玫分享了題為《加密數字貨幣的財務困境》的演講。
羅玫主要從會計的角度,分析了數字貨幣的相關財務困境。美國現在與數字貨幣相關法規,比如目前的證券法、稅務法、會計規則還沒有建立完善。羅玫還以區塊鏈專案為例,從專案方、投資者、僱員等角度,分析了其中涉及到的數字貨幣會計計量和財務困境。羅玫認為,無論是證券監管、稅務法規、還是會計準則的制定,都需要有一個互相匹配並且更新的框架系統,雖然這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但是對區塊鏈行業的健康發展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支撐。
以下為羅玫演講實錄,有刪節:
大家好!我是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老師,數字金融資產研究中心是依託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由唯一的華人圖靈獎得主姚期智院士領導的清華大學交叉資訊研究院和非常國際化的蘇世民書院共同提供支援而建立的跨學科國際化的研究中心。我們希望通過這個中心能夠開創數字金融資產的學術研究,促進數字金融資產和企業的融合創新,特別是針對這個領域的規則制度的設計搭建一個全球領先的研究平臺。
之所以區塊鏈引起了經濟、金融、會計界這麼大的興趣,是因為加密數字貨幣的存在,使得更多的學界人士特別是經濟管理研究領域的學界人士對它產生很大的興趣。
自加密數字貨幣誕生以來,美國的主流經濟學家的想法偏悲觀,特別是最近幣價的暴跌,讓美國的經濟學家認為原先所持有的觀點得到驗證。不管這個幣價下跌是由什麼因素引起的,區塊鏈確實為我們經濟學家提供了原來的經濟領域所不能驗證的一些場景。所以對於經濟學家來說,他們能夠利用區塊鏈分散式的組織形態去驗證原來所不能研究的問題,這是經濟學家覺得區塊鏈非常有價值的一個地方。
最近我們中心的學術顧問何治國教授(芝加哥大學金融系教授)做了關於礦池執行的研究,研究礦池運營的經濟機制理論。還有一個非常有名的金融學教授,研究了比特幣交易費用的經濟機制。因為我們都知道,當比特幣被挖完了之後,剩下的激勵機制就來自於交易費用,那交易費用會不會越來越高呢?這又會對比特幣區塊鏈的穩定性有什麼影響呢?所以這個教授在這方面做了這樣一個研究。此外,我們中心學術顧問姚期智院士做了一個研究,他評論了另一種新的比特幣激勵機制設計。大家可以看到,對於機制設計,學術界在不停地產生新的學術觀點。
對於金融學家來說,最開始比較有影響的可能就是市場操縱比特幣價格的觀點,比如有金融學教授研究發現,有人試圖通過Tether對比特幣的幣價進行操控。還有一些金融學家在研究理論定價模型,但是關於幣價的理論模型很多種,所以金融學家目前也在建立他們自己的理論模型。
我上半年做了個小型的實證研究,在那一段期間我們發現 GitHub 上區塊鏈專案的活躍度是對幣價是有支撐作用的,但是最近這一段時間就沒有這種相互關係。所以區塊鏈的發展非常迅速,在各個階段支撐幣價的原因是不同的。比如說最近幣價下跌,各方說法都不一,前不久我們中心搞了一次活動,邀請了F2Pool的創始人毛世行“神魚”和萊位元礦池 BTC.TOP 的創始人江卓爾,來分享他們認為幣價下跌的原因。當然,這其中的原因其實很複雜,大家也都是根據經驗得出結論,現在也並沒有一個很好的理論模型來指導大家。
對於很多做量化交易的人,他們會利用一個很短的時間段去獲得一個超額收益。比如有人利用自己的經驗、策略,藉由BCH硬分叉,在短時間內獲得超額收益。但是實際上,我發現他們這個經驗,是建立於大眾對於市場認知的非理性而得到的一個策略,實際上他們的策略,並不見得說解釋了幣價,而是他們利用了當時市場上的非理性價格,從而得到一個超額的收益。分叉前很多人會以為BCH硬分叉時,誰的算力越高,誰的幣價就越高,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幣價和算力的相關性並沒有相關的研究。
對於會計行業來說,目前有教授在研究白皮書資訊披露對專案融資額度的影響,但整體來看這方面的研究還非常少。 由於我對會計研究得比較深入,所以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關於數字貨幣的財務會計困境。
最近我做了一個工作論文,也放到中心的公眾號,梳理了針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會計計量方法。因為其實很多基金、礦池、交易所、專案方都有數字貨幣,但不管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美國會計準則,都沒有針對數字貨幣的會計準則出來,這對四大會計事務所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擾。不管是問美國還是香港還是國內的會計事務所,他們都不能官方的告訴你數字貨幣應該是以什麼來計量。這就是因為針對數字貨幣的會計準則還沒有出現,但是實踐中又有這樣的業務需求,擬上市公司必須對數字貨幣做出計量,專案方、基金等都需要記錄數字貨幣,但是該怎麼記錄呢?我做了一個梳理,首先跟大家講一講現在與數字貨幣相關的美國法規,比如證券法、稅務法、會計規則。
關於數字貨幣發行證券法,大家也都在尋求一個最簡潔、方便的方式發行數字貨幣,所以證券法規不是特別明確,這就影響了後面的一些會計規則的制定,所以你可以看到專案方在美國發幣的時候,他們都會諮詢律師、稅務律師、會計事務所,這幾方是不可缺少的,是因為大家都在試圖找一個統一可行的方式來發行數字貨幣。比如說 Utility Token,還有現在大家在熱烈的討論 STO,這些證券法規沒有特別明確的說你應該怎樣,所以大家都在這些法規裡面找自己的豁免條例去遵循。其實專案方在美國發幣的話,大家為了避稅會在海外設立基金會來避免繳稅,但是這一些做法都不長久。
稅務法規方面,由於稅務法規並沒有跟進,美國 IRS 在 2014 年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按照財產(Property)而不是證券來進行繳稅,所以即便專案方現在以Security Token為名義去籌資,獲得了比特幣、以太坊,還是需要交稅的。
會計規則方面,由於證券法規還在模糊不確定狀態,所以IFRS和美國GAAP都沒有單獨制定數字貨幣的會計準則。
雖然這些監管離我們很遙遠,但是我覺得學術機構要做世界領先的前沿研究。 接下來,我想以區塊鏈專案為例,給大家梳理一下其中涉及到的財務困境。
對於專案方發幣,以美國為例,是從投資人處籌資得比特幣、以太坊,這個過程不管是從會計計量稅務法規還是證券的角度看也好,是一個大家討論或糾結最多的一個地方。比如有些專案方在新加坡設立,其募集到的比特幣就不需要繳稅,但是有的美國專案方是在美國發行,那怎麼計賬呢?
專案方籌資後產生的 token 會分發給投資人,專案方也會自留一部分,那這一部分又該如何記賬呢?專案方自留的 token 是記成收入還是費用?現在流行的就是一般會把它同時記成收入和費用。專案方可以說這是自己公司因開發技術而產生出來的 Token,所以相當於公司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這樣專案方不用計成收益,不用交稅,會計處理也很簡單。
專案方可能還會以數字貨幣的形式給員工發工資。因為很多專案方不想發錢,既然我的公司都自己產生了這麼多 token,所以我可以發給員工做薪酬,員工也很期望有這個 token。在美國,員工的薪酬如果以 token 的形式給予,那麼員工繳稅多少是跟估值有關的。但是如果 token 在上交易所、上主網前就發給了員工,如何估值呢?即便上了交易所、上了主網,幣價的波動性是很大的,是應該每天調整估值還是每隔一年調整估值?
還有就是空投(airdrops)對於專案方來說怎麼記賬,這涉及到被空投的人付稅的問題。
這個圖只是展示了單單一個專案方,在會計和稅務計量方面就會產生這麼複雜的問題,所以更別說基金了。
接下來我簡單講一下我做的數字貨幣的會計計量研究。
數字貨幣在會計計量上沒有實體、不被單一實體控制已經是共識了,它沒有一箇中央的背書,所以它不是法幣也不是和實物相連的電子貨幣,主要作用是用於支付以及交換價值。它跟 token 還不一樣,現在 token定義也越來越模糊,token 我們就簡單的定義為它是在 Dapp 裡面的 token,我覺得數字貨幣(Cryptocurrency)是公鏈上的原生貨幣。
數字貨幣面臨著一些財務困境與美國和 IFRS 沒有單獨的會計準則來規範有關。每一個專案方對自己的 token 都有各種用途和定義,產生的會計計量的方法就特別不一樣。我就簡單的以比特幣支付為目的的這一些數字貨幣來進行會計計量為例,我們首先是要看它到底是由哪一類主體擁有?以什麼目的持有?哪一類資產?怎麼衡量?挖礦產出的數字貨幣,其目的是持有,並不見得一挖出來就賣。還有一些是以銷售為目的的數字貨幣,如加密數字貨幣二級市場量化交易的公司。以及以投資為目的的數字貨幣,如私募基金投資區塊鏈專案獲得專案方發行的數字貨幣。
以持有為目的的數字貨幣,現在在會計計量上簡單來說是以無形資產計入會計。挖礦產出的(資產、收入),不是現金(現金包含currency)、不是現金等價物,不代表對一個 entity 的權益,不像金融資產那樣建立在合約基礎上。一般被實踐者計為無形資產,以初始成本計量,初始成本以數字貨幣的公允價值計量。
但無形資產計量又存在難點,一般來說,資產是應該帶來未來的現金收益,特別是廠房、裝置這類資產都可以帶來未來的現金收益。但是數字貨幣沒有這個作用,更像是價值的儲存,所以它不太符合我們長期資產、無形資產這個特點。還有就是數字貨幣在資產列表裡如何列,大家都知道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是按其流動性進行排列的。比如說機器廠房裝置是短期賣不掉,所以認為是長期資產。但是數字貨幣實際上流動性很強,你隨時可以賣掉它,相當於是現金,如果列在無形資產裡面會扭曲資產負債表的呈現。
還有一個被扭曲的就是經營活動現金流,大家都知道評判一個企業生存的好不好,都是看經營企業的現金流,看這公司自己能產生經營活動的現金流的能力。如果我們賣掉數字貨幣得到的現金實際上是放在投資活動現金流,而不是經營活動現金流,這是無形資產的特點。所以經營活動現金流表無法體現數字貨幣的流動性。當然還有別的問題,比如說減值測試什麼時候做。幣價狂跌的時候是否應該天天做減值,如果後期漲上去了怎麼辦。還有一些以銷售為目的以及投資為目的收到的 token,其相應的會計定義都不一樣。
此外,如果以後交稅能用數字貨幣的形式將會很方便。因為對於收到好多比特幣融資的專案方來說,在財務管理方面有一個很大的痛點,就是要考慮是把數字貨幣換成法幣去繳稅,還是持有幣等幣有升值空間,專案方先留著幣。而且由於幣價的波動性,收到幣後該如何轉化為現金,這也是一個非常大的難點。
所以,無論是證券監管、稅務法規、還是會計準則的制定,都需要有一個互相匹配並且更新的框架系統,雖然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但是對區塊鏈行業的健康發展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支撐。
好,我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